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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 38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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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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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征蜀,議擇大將。時明宗為總管,當行。而崇韜以讒見危,思立大功為自安之計,乃曰:「契丹為患北邊,非總管不可禦。魏王繼岌,國之儲副,而大功未立,且親王為元帥,唐故事也。」莊宗曰:「繼岌,小子,豈任大事?必為我擇其副。」崇韜未及言,莊宗曰:「吾得之矣,無以易卿也。」乃以繼岌為西南面行營都統,崇韜為招討使,軍政皆決崇韜。

唐軍入蜀,所過迎降。王衍弟宗弼,陰送款于崇韜,求為西川兵馬留後,崇韜以節度使許之。軍至成都,宗弼遷衍于西宮,悉取衍嬪妓、珍寶奉崇韜及其子廷誨。又與蜀人列狀見魏王,請崇韜留鎮蜀。繼岌頗疑崇韜,崇韜無以自明,因以事斬宗弼及其弟宗渥、宗勛,沒其家財。蜀人大恐。


  

崇韜素嫉宦官,嘗謂繼岌曰:「王有破蜀功,師旋,必為太子,俟主上千秋萬歲後,當盡去宦官,至于扇馬,亦不可騎。」繼岌監軍李從襲等見崇韜專任軍事,心已不平,及聞此言,遂皆切齒,思有以圖之。莊宗聞破蜀,遣宦官向延嗣勞軍,崇韜不郊迎,延嗣大怒,因與從襲等共構之。延嗣還,上蜀簿,得兵三十萬,馬九千五百匹,兵器七百萬,糧二百五十三萬石,錢一百九十二萬緡,金銀二十二萬兩,珠玉犀象二萬,文錦綾羅五十萬匹。莊宗曰:「人言蜀天下之富國也,所得止於此邪?」延嗣因言蜀之寶貨皆入崇韜,且誣其有異志,將危魏王。莊宗怒,遣宦官馬彥珪至蜀,視崇韜去就。彥珪以告劉皇后,劉皇后教彥珪矯詔魏王殺之。

崇韜有子五人,其二從死於蜀,余皆見殺。其破蜀所得,皆籍沒。明宗即位,詔許歸葬,以其太原故宅賜其二孫。

當崇韜用事,自宰相豆盧革、韋悅等皆傾附之,崇韜父諱弘,革等即因佗事,奏改弘文館為崇文館。以其姓郭,因以為子儀之後,崇韜遂以為然。其伐蜀也,過子儀墓,下馬號慟而去,聞者頗以為笑。然崇韜盡忠國家,有大略。其已破蜀,因遣使者以唐威德風諭南詔諸蠻,欲因以綏來之,可謂有志矣!

○安重誨

安重誨,應州人也。其父福遷,事晉為將,以驍勇知名。梁攻硃宣于鄆州,晉兵救宣,宣敗,福遷戰死。重誨少事明宗,為人明敏謹恪。明宗鎮安國,以為中門使,及兵變于魏,所與謀議大計,皆重誨與霍彥威決之。明宗即位,以為左領軍衛大將軍、樞密使,兼領山南東道節度使。固辭不拜,改兵部尚書,使如故。在位六年,累加侍中兼中書令。

重誨自為中門使,已見親信,而以佐命功臣,處機密之任,事無大小,皆以參決,其勢傾動天下。雖其盡忠勞心,時有補益,而恃功矜寵,威福自出,旁無賢人君子之助,其獨見之慮,禍釁所生,至于臣主俱傷,幾滅其族,斯其可哀者也。

重誨嘗出,過御史台門,殿直馬延誤衝其前導,重誨怒,即台門斬延而後奏。是時,隨駕子軍士桑弘遷,毆傷相州錄事參軍;親從兵馬使安虔,走馬沖宰相前導。弘遷罪死,虔決杖而已。重誨以斬延,乃請降敕處分,明宗不得已從之,由是御史、諫官無敢言者。

宰相任圜判三司,以其職事與重誨爭,不能得,圜怒,辭疾,退居于磁州。硃守殷以汴州反,重誨遣人矯詔馳至其家,殺圜而後白,誣圜與守殷通謀,明宗皆不能詰也。而重誨恐天下議己因取三司積欠二百餘萬,請放之,冀以悅人而塞責,明宗不得已,為下詔蠲除之。其威福自出,多此類也。


  
是時,四方奏事,皆先白重誨然後聞。河南縣獻嘉禾,一莖五穗,重誨視之曰:「偽也。」笞其人而遣之。夏州李仁福進白鷹,重誨卻之,明日,白曰:「陛下詔天下毋得獻鷹鷂,而仁福違詔獻鷹,臣已卻之矣。」重誨出,明宗陰遣人取之以入。佗日,按鷹于西郊,戒左右:「無使重誨知也!」宿州進白兔,重誨曰:「兔陰且狡,雖白何為!」遂卻而不白。

明宗為人雖寬厚,然其性夷狄,果于殺人。馬牧軍使田令方所牧馬,瘠而多斃,坐劾當死,重誨諫曰:「使天下聞以馬故,殺一軍使,是謂貴畜而賤人。」令方因得減死。明宗遣回鶻侯三馳傳至其國。侯三至醴泉縣,縣素僻,無驛馬,其令劉知章出獵,不時給馬,侯三遽以聞。明宗大怒,械知章至京師,將殺之,重誨從容為言,知章乃得不死。其盡忠補益,亦此類也。

重誨既以天下為己任,遂欲內為社稷之計,而外製諸侯之強。然其輕信韓玫之譖,而絶錢鏐之臣;徒陷彥溫于死,而不能去潞王之患;李嚴一出而知祥貳,仁矩未至而董璋叛;四方騷動,師旅並興,如投膏止火,適足速之。此所謂獨見之慮,禍釁所生也。

錢鏐據有兩浙,號兼吳越而王,自梁及莊宗,常異其禮,以覊縻臣屬之而已。明宗即位,鏐遣使朝京師,寓書重誨,其禮慢。重誨怒,未有以發,乃遣其嬖吏韓玫、副供奉官烏昭遇復使于鏐。而玫恃重誨勢,數凌辱昭遇,因醉使酒,以馬箠擊之。鏐欲奏其事,昭遇以為辱國,固止之。及玫還,返譖于重誨曰:「昭遇見鏐,舞蹈稱臣,而以朝廷事私告鏐。」昭遇坐死御史獄,乃下制削奪鏐官爵,以太師致仕,於是錢氏遂絶于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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