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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 450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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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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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通十年,龐勛亂徐泗。時杜慆守泗州,賊以郡當江淮要害,極力攻之。時兩淮郡縣皆陷。慆守臨淮久之,援軍雖集,賊未解圍。時讜寓居廣陵,乃仗劍拏小艇趨泗口,貫城柵入城見慆。慆素聞有義而不相面,喜讜至,握手謝曰:「判官李延樞方話子為人,何遽至耶?吾無憂矣!」時賊三面攻城,王師結壘于洪源驛。相顧不前。讜夜以小舟穿賊壘至洪源驛。見監軍郭厚本,論泗州危急,且宜速救,厚本然之。淮南都將王公弁謂厚本曰:「賊眾我寡,無宜輕舉,當俟可行。」讜坐中拔劍瞋目謂公弁曰:「賊百道攻城,陷在旦夕。公等奉詔赴援,而逗留不進,更欲何為?不唯有負國恩,丈夫氣義,亦宜感發!假如臨淮陷賊,淮南即是寇場,公何獨存耶!」即欲揮刃向公弁,厚本持之。讜望泗州大哭經日,帳下為之流涕。厚本義其心,選勇士三百,隨讜入泗州。夜半斬賊柵,大呼,由水門而入,賊軍大駭。既知援兵入,賊乃退舍,人心遂固。

浙西觀察使杜審權遣大將翟行約率軍三千赴援,屯蓮塘驛。慆欲遣人勞之,將吏皆憚其行。讜曰:「杜相公以大夫宗盟,急難相赴,安得令使者無言而還!」即賫慆書幣,犒其使。淮南大將李湘率師五千來援,賊詐降,敗於淮口,湘與郭厚本皆為賊所執,自是無援。賊並兵急攻,以鐵鎖斷淮流,梯衝雲合,凡周七月,晝夜不息。乘城之士,不遑寢寐,面目生瘡,軍儲漸少,分食稀粥。賴讜犯難仗義,求救于淮北諸軍。既而馬舉以大軍至,賊解圍而去。


  

讜無子,猶子山僧、元老等寄在廣陵。每出城,則書二姓名,謂慆曰:「志之,得嗣為幸。」慆益感之。賊平,授讜泗州團練判官、侍御史。慆遷鄭滑節度,讜亦從之,為賓佐。慆卒,乃退歸江東,以隱居為事。

贊曰:獸解觸邪,草能指佞。烈士徇義,見危致命。國有忠臣,亡而復存。何以喪邦?奸邪受恩。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孝友

○李知本 張志寬 劉君良  宋興貴 張公藝附  王君操  周智壽智爽許坦 王少玄附   趙弘智 陳集原 元讓 裴敬彞 裴守真  子子余 李日知 崔沔 陸南金  弟趙璧   張琇 兄瑝   梁文貞李處恭 張義貞 呂元簡附   崔衍 丁公著 羅讓

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夫善於父母,必能隱身錫類,仁惠逮于胤嗣矣;善於兄弟,必能因心廣濟,德信被于宗族矣!推而言之,可以移于君,施于有政,承上而順下,令終而善始,雖蠻貊猶行焉,雖窘迫猶亨焉!自昔立身揚名,未有不偕孝友而成者也。前代史官,所傳《孝友傳》,多錄當時旌表之士,人或微細,非眾所聞,事出閭裡,又難詳究。今錄衣冠盛德,眾所知者,以為稱首。至于州縣薦飾者,必覆其殊尤,可以勸世者,亦載之。

李知本,趙州元氏人,後魏洛州刺史靈六世孫也。父孝端,隋獲嘉丞。初,孝端與族弟太沖,俱有世閥,而太沖官宦最高,孝端方之為劣。鄉族為之語,曰:「太沖無兄,孝端無弟。」知本頗涉經史,事親至孝,與弟知隱甚稱雍睦。子孫百餘口,財物僮仆,纖毫無間。隋末,盜賊過其閭而不入,因相讓曰:「無犯義門。」同時避難者五百餘家,皆賴而獲免。

知本貞觀初官至夏津令,知隱至伊闕丞。知本孫瑱,開元中為給事中、揚州刺史。知隱孫顒,有文詞,亦歷給事中、太常少卿。從祖兄弟,凡為給事者四人。

張志寬,蒲州安邑人。隋末喪父,哀毀骨立,為州裡所稱。賊帥王君廓屢為寇掠,聞其名,獨不犯其閭,鄰里賴之而免者百餘家。後為裡正,詣縣稱母疾,急求歸。縣令問其狀,對曰:「母嘗有所苦,志寬亦有所苦。向患心痛,知母有疾。」令怒曰:「妖妄之辭也!」系之於獄。馳驗其母,竟如所言。令異之,慰喻遣去。

及丁母憂,負土成墳,廬于墓側,手植松柏千餘株。高祖聞之,遣使就弔,授員外散騎常侍,賜物四十段,表其門閭。

劉君良,瀛州饒陽人也。累代義居,兄弟雖至四從,皆如同氣,尺布斗粟,人無私焉。大業末,天下饑饉,君良妻勸其分析,乃竊取庭樹上鳥芻,交置諸巢中,令群鳥鬥競。舉家怪之,其妻曰:「方今天下大亂,爭鬥之秋,禽鳥尚不能相容,況於人乎!」君良從之。分別後月餘,方知其計。中夜,遂攬妻發大呼曰:「此即破家賊耳!」召諸昆弟,哭以告之。是夜棄其妻,更與諸兄弟同居處,情契如初。

屬盜起,閭裡依之為堡者數百家,因名為義成堡。武德七年,深州別駕楊弘業造其第,見有六院,唯一飼,子弟數十人,皆有禮節,咨嗟而去。貞觀六年,詔加旌表。


  
又有宋興貴者,雍州萬年人。累世同居,躬耕致養,至興貴已四從矣。高祖聞而嘉之,武德二年,詔曰:

人稟五常,仁義為重;士有百行,孝敬為先。自古哲王,經邦致治,設教垂範,皆尚于斯。叔世澆訛,人多偽薄,修身克己,事資誘勸。朕恭膺靈命,撫臨四海,愍茲弊俗,方思遷導。宋興貴立操雍和,志情友穆,同居合爨,累代積年,務本力農,崇謙履順。弘長名教,敦勵風俗,宜加褒顯,以勸將來。可表其門閭,蠲免課役。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興貴尋卒。

鄆州壽張人張公藝,九代同居。北齊時,東安王高永樂詣宅慰撫旌表焉。隋開皇中,大使、邵陽公梁子恭亦親慰撫,重表其門。貞觀中,特敕吏加旌表。麟德中,高宗有事泰山,路過鄆州,親幸其宅,問其義由。其人請紙筆,但書百餘「忍」字。高宗為之流涕,賜以縑帛。

王君操,萊州即墨人也。其父隋大業中與鄉人李君則鬥競,因被毆殺。君操時年六歲,其母劉氏告縣收捕,君則棄家亡命,追訪數年弗獲。貞觀初,君則自以世代遷革,不慮國刑,又見君操孤微,謂其無復仇之志,遂詣州府自首。而君操密袖白刃刺殺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盡,詣刺史具自陳告。州司以其擅殺戮,問曰:「殺人償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對曰:「亡父被殺,二十餘載。聞諸典禮,父仇不可同天。早願圖之,久而未遂,常懼亡滅,不展冤情。今大恥既雪,甘從刑憲。」州司據法處死,列上其狀,太宗特詔原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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