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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 444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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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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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安金藏,京兆長安人,初為太常工人。載初年,則天稱制,睿宗號為皇嗣。少府監裴匪躬、內侍范雲仙並以私謁皇嗣腰斬。自此公卿已下,並不得見之,唯金藏等工人得在左右。或有誣告皇嗣潛有異謀者,則天令來俊臣窮鞫其狀。左右不勝楚毒,皆欲自誣,唯金藏確然無辭,大呼謂俊臣曰:「公不信金藏之言,請剖心以明皇嗣不反。」即引佩刀自剖其胸,五藏並出,流血被地,因氣絶而仆。則天聞之,令輿入宮中,遣醫人卻內五藏,以桑白皮為綫縫合,傅之藥。經宿,金藏始甦。則天親臨視之,嘆曰:「吾子不能自明,不如爾之忠也!」即令俊臣停推,睿宗由是免難。

金藏,神龍初喪母,寓葬于都南闕口之北,廬于墓側,躬造石墳石塔,晝夜不息。原上舊無水,忽有湧泉自出。又有李樹盛冬開花,犬鹿相狎。本道使盧懷慎上聞,敕旌表其門。景雲中,累遷右武衛中郎將。玄宗即位,追思金藏忠節,下制褒美,擢拜右驍衛將軍,乃令史官編次其事。開元二十年,又特封代國公,仍于東嶽等諸碑鎸勒其名。竟以壽終,贈兵部尚書。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忠義下

○李憕 子源 彭 彭孫景讓  張介然 崔無詖 盧奕 蔣清 顏杲卿 子泉明   薛願  龐堅附  張巡  姚掞附   許遠 程千里 袁光庭邵真符璘 趙曄 石演芬  張名振附   張伾 甄濟 劉敦儒高沐 賈直言 庾敬休 辛讜

李憕,太原文水人。父希倩,中宗神龍初,右台監察御史。

憕早聰敏,以明經舉,開元初為咸陽尉。時張說自紫微令、燕國公出為相州刺史、河北按察使,有洺州劉行善相人,說問:「寮寀後誰貴達?」行乃稱憕及臨河尉鄭岩。說乃以女妻岩,妹婿陰行真女妻于憕。及說為并州長史、天兵軍大使,引憕常在幕下。九年,入為相,忄妻又為長安尉。屬宇文融為御史,括田戶,奏知名之士崔希逸、咸暠業、宇文順、于孺卿、李宙及忄妻為判官,攝監察御史,分路檢察,以課並遷監察御史。忄妻驟歷兵、吏部郎中,給事中。憕有吏干,明於几案,甚有當官之稱。

二十八年,為河南少尹。時蕭炅為尹,依倚權貴,蒞事多不法。憕以公直正之,人用系賴。又道士孫甑生以左道求進,托以修功德,往來嵩山,求請無度,忄妻必挫之。炅及甑生患之,而構于朝廷。天寶初,出為清河太守。十一載,累轉河東太守、本道採訪。謁於行在所,改尚書右丞、京兆尹。十四載,轉光祿卿、東京留守,判尚書省事。

其載十一月,安祿山反于范陽,人心震懼。玄宗遣安西節度封常清兼御史大夫為將,召募于東京以禦之。憕與留台御史中丞盧奕、河南尹達奚珣,綏輯將士,完繕城郭,遏其侵逼。遷忄妻禮部尚書,依前留守。自逆徒發范陽,至渡河,令嚴,覘候計絶。及渡河,陷陳留、滎陽二郡,殺張介然、崔無詖,數日間已至都城下。祿山所統,皆蕃漢精兵,訓練已久;常清之眾,多市井之人,初不知戰。及兵交之後,被鐵騎唐突,飛矢如雨,皆魂懾色沮,望賊奔散。忄妻謂奕曰:「吾曹荷國重寄,誓無避死,雖力不敵,其若官守何!」奕亦便許願守本司。於是憕居留守宅,奕獨居台中。

及常清西奔,祿山領其眾,椎鼓大呼,以入都城,殺掠數千人,箭及宮闕。然後住居于閒廄中,令擒忄妻及奕、判官蔣清等三人,害之,以威于眾。祿山傳忄妻、奕、清三人之首,以徇河北。信宿,至平原,太守顏真卿斬其使,浴其首,殮以木函,祭而瘞之,以聞。玄宗贈忄妻司徒,仍與一子五品官。奕武部尚書,崔無詖工部尚書,各與一子官。蔣清文部郎中。

忄妻豐于產業,伊川膏腴,水陸上田,修竹茂樹,自城及闕口,別業相望,與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鄭岩,天寶中仕至絳郡太守,入為少府監,田產亞於忄妻。

忄妻有子十餘人,二子為僧,與忄妻同遇害;二子彭、源,存焉。

源,時年八歲,為賊所俘,轉徙流離,凡七八年。及史朝義走河北,洛陽故吏有義源者,贖之於民家。代宗聞之,授河南府參軍,轉司農寺主簿。以父死禍難,無心祿仕,誓不婚妻,不食酒肉。洛陽之北惠林寺,忄妻之舊堅墅也,源乃依寺僧,寓居一室,依僧齋戒,人未嘗見其所習。先穴地為墓,預為終制,時時偃仰于穴中。

長慶三年,御史中丞李德裕表薦之曰:「處士李源,即故禮部尚書、東都留守、贈司徒、忠烈公李忄妻之少子。天與忠孝,嗣茲貞烈。以父死國難,哀纏終身,自司農寺主簿,絶心祿仕,垂五十年。暨于衰暮,多依惠林佛寺,本忄妻之墅也。寺之正殿,即忄妻之寢室,源過殿必趨,未嘗登踐。隨僧一食,已五十年。其端心執孝,無有不至。抱此貞節,棄于清朝,臣竊為陛下惜之。」詔曰:


  
《禮》著死綏,《傳》稱握節,捐生守位,取重人倫。為義甚明,其風或替,言念于此,慨然興懷。而朝之公卿,有上言者,雲天寶之季,盜起幽陵,振盪生靈,噬吞河洛。贈司徒、忠烈公忄妻,處難居首,正色受屠,兩河聞風,再固危壁,首立殊節,到今稱之。其子源,有曾、閔之行,可貫于神明;有巢、由之風,可希于太古。山林以寄其跡,爵祿不入於心,泊然無營,五十餘載。夫褒忠可以勸臣節,旌孝可以激人倫,尚義可以警澆浮,敬老可以厚風俗。舉茲四者,大儆于時。是用擢自衡門,立於文陛,處以諫職,冀聞讜言,仍加印紱,式示光寵。可守左諫議大夫,賜緋魚袋。仍敕河南尹差官就所居敦諭遣發。

穆宗尋令中使賫手詔、緋袍、牙笏、絹二百匹,往洛陽惠林寺宣賜。源受詔,對中使苦陳疾甚年高,不能趨拜,附表謝恩,其官告服色絹,皆辭不受。竟卒於寺。

彭,以一子官累歷州縣令長。子宏,仕官愈卑。生三子:景讓、景莊、景溫,自元和後,相繼以進士登第。

景讓,太和中為尚書郎,出為商州刺史。開成二年,入朝為中書舍人。二年十月,出為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四年,入為禮部侍郎。五年,選貢士李蔚,後至宰相;楊知退為尚書。大中朝,為襄州刺史、山南道節度使,入為吏部尚書。十一年,轉御史大夫。

景讓有大志,事親以孝聞,正色立朝,言無避忌。為大夫時,宣宗舅鄭光卒,詔贈司徒,罷朝三日。景讓曰:「國舅雖親,朝典有素,無容過越。」乃上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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