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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 - 39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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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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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周紹為傅,曰:「寡人始行縣,過番吾,當子為子之時,踐石以上者,皆道子之孝。故寡人問子以璧,遺子以酒食,而求見子。子謁病而辭。人有言子者,曰:『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故寡人以子之制慮為:辯足以道人,危足以持難,忠可以寫意,信可以遠期。詩云:『服難以勇,治亂以知,事之計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學,義之經也。』循計之事,失而不累;訪議之行,窮而不憂。’故寡人欲子之胡服以傅王子。」

周紹曰:「王失論矣,非賤臣所敢任也。」王曰:「選子莫若父,論臣莫若君。君,寡人也。」周紹曰:「立傅之道六。」王曰:「六者何也?」周紹曰:「知慮不躁達于變,身行寬惠達于禮,威嚴不足以易於位,重利不足以變其心,恭於教而不快,和于下而不危。六者傅之才,而臣無一焉。隱中不竭,臣之罪也。傅命仆官,以煩有司,吏之恥也。王請更論。」


  

王曰:「知此六者,所以使子。」周紹曰:「乃國未通於王胡服。雖然,臣,王之臣也,而王重命之,臣故不聽令乎?」再拜,賜胡服。

王曰:「寡人以王子為子任,欲子之厚愛之,無所見醜。禦道之以行義,勿令溺苦于學。事君者,順其意不逆其志;事先者,明其高不倍其孤。故有臣可命,其國之祿也。子能行是,以事寡人者畢矣。《書》云:『去邪無疑,任賢勿貳。』寡人與子,不用人矣。」遂賜周紹胡服衣冠,貝帶、黃金師比,以傅王子也。

  六 趙燕後胡服

趙燕後胡服,王令讓之,曰:「事主之行,竭意儘力,微諫而不嘩,應對而不怨,不逆上以自伐,不立私以為名。子道順而不拂,臣行讓而不爭。子用私道者家必亂,臣用私義者國必危。反親以為行,慈父不子;逆主以自成,惠主不臣也。寡人胡服,子獨弗服,逆主,罪莫大焉。以從政為累,以逆主為高行,行私莫大焉。故寡人恐親犯刑戮之罪,以明有司之法。」趙燕再拜稽首曰:「前吏命胡服,施及賤臣,臣以失令過期,更不用侵,辱教,王之惠也。臣敬修衣服,以待令甲。」

  七 王破原陽以為騎邑

王破原陽,以為騎邑。牛贊進諫曰:「國有固籍,兵有常經,變籍則亂,失經則弱。今破原陽以為騎邑,是變籍而棄經也。且習其兵者輕其敵,便其用者易其難。今民便其用而變之,是損君而弱國也。故『利不百者不變俗,功不什者不易器』。今王破卒散兵以奉騎射,臣恐其攸獲之利,不如所失之費也。」

王曰:「古今異利,遠近易用。陰陽不同道,四時不一宜。故賢人觀時,而不觀于時;制兵,而不制於兵。子制官府之籍,不知器械之利;知兵甲之用,不知陰陽之宜。故兵不當於用,何兵之不可易?教不變於事,何俗之不可變?昔者先君襄主與代交地,城境封之,名曰『無窮之門』,所以昭後而期遠也。今重甲修兵,不可以踰險,仁義道德,不可以來朝。吾聞信不棄功,知不遺時,今子以官府之籍,亂寡人之事,非子所知。」

牛贊再拜稽首曰:「臣敢不聽令乎?」王遂胡服,率騎入胡,出於遺遺之門,踰九限之固,絶五俓之險,至榆中,闢地千里。

 卷二十  趙策三

  一 趙惠文王三十年

趙惠文王三十年,相都平君田單問趙爽曰:「吾非不說將軍之兵法也,所以不服者,獨將軍之用眾。用眾者,使民不得耕作,糧食輓賃不可給也。此坐而自破之道也,非單之所為也。單聞之,帝王之兵,所用者不過三萬,而天下服矣。今將軍必負十萬、二十萬之眾乃用之,此單之所不服也。」

馬服曰:「君非徒不達于兵也,又不明其時勢。夫吳干之劍,肉試則斷牛馬,金試則截盤匜;薄之柱上而擊之,則折為三,質之石上而擊之,則碎為百。今以三萬之眾而應強國之兵,是『薄柱』、『擊石』之類也。且夫吳干之劍材難,夫毋脊之厚,而鋒不入,無脾之薄,而刃不斷。兼有是兩者,無釣、、鐔蒙須之便,操其刃而刺,則未入而手斷。君無十萬、二十萬之眾,而為此釣、、鐔蒙須之便,而徒以三萬行于天下,君焉能乎?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而以集兵三萬距此,奚難哉?今取古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能具數十萬之兵,曠日持久,數歲,即君之齊已。齊以二十萬之眾攻荊,五年乃罷。趙以二十萬之眾攻中山,五年乃歸。今者,齊、韓相方,而國圍攻焉,豈有敢曰『我其以三萬救是』者乎哉?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而索以三萬之眾,圍千丈之城,不存其一角,而野戰不足用也,君將以此何之?」都平君喟然大息曰:「單不至也!」

  二 趙使仇郝之秦

趙使仇郝之秦,請向魏冉。宋突謂仇郝曰:「秦不聽,樓緩必怨公。公不若陰辭樓子曰:請無急秦王。秦王見之相魏冉之不急也,且不聽公言也,是事而不成,以德樓子;事成,魏冉固德公矣。」

  三 齊破燕趙欲存之


  
齊破燕,趙欲存之。樂毅謂趙王曰:「今無約而攻齊,齊必仇趙。不如請以河東易燕地于齊。趙有河北,齊有河東,燕、趙必不爭矣。是二國親也。以河東之地強齊,以燕以趙輔之,天下憎之,必皆事王以伐齊。是因天下以破齊也。」王曰:「善。」乃以河東易齊。

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趙,請伐齊而存燕。

  四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趙以公子郚為質于秦,而請內焦、黎、牛狐之城,以易藺、離石、祁于秦。趙背秦,不予焦、黎、牛狐。秦王怒,令公子繒請地。趙王乃令鄭朱對曰:「夫藺、離石、祁之地,曠遠于趙,而近於大國。有先王之明,與先臣之力,故能有之。今寡人不逮,其社稷之不能恤,安能收恤藺、離石、祁乎?寡人有不令之臣,實為此事也,非寡人之所敢知。」卒倍秦。

秦王大怒,令衛胡昜伐趙,攻閼與。趙奢將救之。魏令公子咎以鋭師居安邑,以挾秦。秦敗於閼與,反,攻魏幾,廉頗救幾,大敗秦師。

  五 富丁欲以趙合齊魏

富丁欲以趙合齊、魏,樓緩欲以趙合秦、楚。富丁恐主父之聽樓緩而合秦、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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