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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字長明,河間武垣人也。父傑,為伏與令。景少與周惠達友,俱以客從蕭寶夤。寶夤後為尚書右仆射,引景領尚書都令史。正光中,寶夤為關西大行台,景又為行台都令史。及寶夤敗還長安,或議歸罪闕下,或言留州立功。景曰:「擁兵不還,此罪將大。」寶夤不從,遂反。及寶夤平,景方得還洛。朝廷聞景有諫言,故不罪之。後事賀拔岳為行台郎。岳使景詣齊神武,察其行事。神武聞岳使至,甚有喜色,問曰:「賀拔公詎憶吾邪?」即與景歃血,托岳為兄弟。景還,以狀報岳。岳曰:「此奸有餘,而實不足。自古王臣無私盟者也,吾料之熟矣。」岳北合費也頭,東引紇豆陵伊利,西總侯莫陳悅、河州刺史梁景睿及酋渠為盟誓,共會平涼,移軍東下。懼有專任之嫌,使景啟孝武帝。帝甚悅。又為岳大都督府從事中郎。後侯莫陳悅平,周文使景于京師告捷。帝有西遷意,因問關中事勢。景勸帝西遷。後以迎孝武功,封高陽縣伯,除散騎常侍、行台尚書。大統初,詔行涇州事,卒於官。
蘇綽,字令綽,武功人,魏侍中則之九世孫也。累世二千石。父協,武功郡守。綽少好學,博覽群書,尤善算術。從兄讓為汾州刺史,周帝餞于都門外。臨別,謂曰:「卿家子弟之中,誰可任用者?」讓因薦綽。周文乃召為行台郎中。在官歲余,未見知。然諸曹疑事,皆詢于綽而後定。所行公文,綽又為之條式。台中咸稱其能。周文與仆射周惠達論事,惠達不能對,請出外議之。乃召綽,告以其事,綽即為量定。惠達入呈,周文稱善,謂曰:「誰與卿為此議者?」惠達以綽對,因稱其有王佐才。周文曰:「吾亦聞之久矣。」尋除著作佐郎。
屬周文與公卿往昆明池觀漁,行至城西漢故倉地,顧問左右,莫有知者。或曰:「蘇綽博物多通,請問之。」周文乃召綽問,具以狀對。周文大悅,因問天地造化之始,歷代興亡之跡。綽既有口辯,應對如流。周文益嘉之,乃與綽並馬徐行至池,竟不設網罟而還。遂留綽至夜,問以政道,臥而聽之。綽於是指陳帝王之道,兼述申、韓之要。周文乃起,整衣危坐,不覺膝之前席。語遂達曙不厭。詰朝,謂周惠達曰:「蘇綽真奇士,吾方任之以政。」即拜大行台左丞,參典機密。自是寵遇日隆。綽始制文案程式,硃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大統三年,齊神武三道入寇,諸將咸欲分兵禦之,獨綽意與周文同。遂併力拒竇泰,擒之於潼關。封美陽縣伯。十一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兼司農卿。
周文方欲革易時政,務弘強國富人之道,故綽得盡其智能,贊成其事。減官員,置二長,並置屯田以資軍國。又為六條詔書,奏施行之。
其一,先修心,曰:
凡今之方伯守令,皆受命天朝,出臨下國,論其尊貴,並古之諸侯也。是以前代帝王,每稱共理天下者唯良宰守耳。明知百僚卿尹雖各有所司,然其理人之本,莫若守宰之最重也。凡理人之體,當先理已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本。心不清靜,則思慮妄生。思慮妄生,則見理不明。見理不明,則是非謬亂。是非既亂,則一身不能自理,安能理人也?是以理人之要,在於清心而已。夫所謂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乃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心和志靜,則邪僻之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率至公之理以臨其人,則彼下人孰不從化?是以稱理人之本,先在理心。
其次又在理身。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的也。表不正,不可求直影;的不明,不可責射中。今君身不能自理,而望理百姓,是猶曲表而求直影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猶無的而責射中也。故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禮讓,躬行廉平,躬行儉約,然後繼之以無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訓其人。是以其人畏而愛之,則而象之,不待家教日見而自興行矣。
其二,敦教化,曰:
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明其有中和之心,仁恕之行,異於木石,不同禽獸,故貴之耳。然性無常守,隨化而遷。化于惇樸者則質直,化于澆偽者則浮薄。浮薄者則衰弊之風,質直者則淳和之俗。衰弊則禍亂交興,淳和則天下自治。自古安危興亡,無不皆由所化也。
然世道彫喪,已數百年。大亂滋甚,且二十載。人不見德,唯兵革是聞;上無教化,唯刑罰是用。而中興始爾,大難未弭,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凡百草創,率多權宜。致使禮讓弗興,風俗未反。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則教化可修矣。凡諸牧守令長,各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貴能扇之以淳風,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樸素。使百姓亹亹,日遷于善,邪偽之心,嗜欲之性,潛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化也。然後教之以孝悌,使人慈愛;教之以仁順,使人和睦;教之以禮義,使人敬讓。慈愛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三者既備,則王道成矣。此之謂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垂拱而臨天下以至于太平者,莫不由此。此之謂要道也。
其三,盡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間,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饑,衣不足則寒。饑寒切體,而欲使人興行禮讓者,此猶逆阪走丸,勢不可得也。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先足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夫衣食所以足者,由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人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教然後得盡其力。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戎敕部人,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及布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于室,若此之時,皆宜少長悉力,男女並功,若揚湯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夫不失其業,蠶婦得就其功。若游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此則明宰之教也。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此三時者,農之要月也。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饑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人廢農者,是則絶人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人種桑植果,藝其蔬菜,修其園圃,畜育鷄豚,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辭,碎則人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則人怠。善為政者,必消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如不能爾,則必陷于刑闢矣。
其四,擢賢良,曰:
天生蒸黎,不能自化,故必立君以理之。人君不能獨理,故必置臣以佐之。上自帝王,下及列國,置臣得賢則安,失賢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