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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263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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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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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申恬字公休,魏郡魏人也。曾祖鍾,爲石季龍司徒。宋武帝平廣固,恬父宣、宣從父兄永皆得歸晉,並以干用見知。武帝踐阼,拜太中大夫。宣元嘉初,歷兗、青二州刺史。恬兄謨與朱修之守滑台。魏克滑台見虜。後得還,爲竟陵太守。

恬初爲驃騎劉道憐長兼行參軍。宋受命,闢東宮殿中將軍,度還台,直省十年,不請休急。歷下邳、北海二郡太守,所至皆有政績。又爲北譙、梁二郡太守。郡境邊接任榛,屢被寇抄。恬到任,密知賊來,乃伏兵要害,出其不意,悉皆禽殄。


  

元嘉十二年,遷督魯東平濟北三郡諸軍事、泰山太守,威惠兼着,吏人便之。二十一年,冀州移鎮歷下,以恬爲冀州刺史,加督。明年,加濟南太守。孝武踐阼,爲青州刺史,尋加督。齊地連歲興兵,百姓雕弊,恬防禦邊境,勸課農桑,二三年間,遂皆優實。

性清約,頻處州郡,妻子不免饑寒,世以此稱之。後拜豫州刺史,以疾征還,道卒。死之日,家無遺財。

子寔,南譙太守。謨子元嗣,海陵太守。元嗣弟謙,臨川內史。

永子坦,孝建初爲太子右衛率,徐州刺史。大明元年,魏攻兗州,孝武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東陽太守沈法系北捍,至兗州,魏軍已去。坦建議任榛亡命,屢犯邊人,今軍出無功,宜因此翦撲,上從之。亡命先已聞知,舉村逃走,安都、法系坐白衣領職,坦棄市,群臣爲請莫得。將行刑,始興公沈慶之入市抱坦慟哭曰:「卿無罪,爲朝廷所枉誅,我入市亦當不久。」市官以白上,乃原生命,系尚方。尋被宥,復爲驍騎將軍。疾卒。

子令孫,明帝時爲徐州刺史,討薛安都。行至淮陽,即與安都合。弟闡時爲濟陰太守,戍睢陵城,奉順不同安都,安都攻圍不能克。會令孫至,遣往睢陵說闡,闡降,殺之。令孫亦見殺。

杜慧度,交址朱鳶人也。本屬京兆。曾祖元爲甯浦太守,遂居交址。父瑗字道言,仕州府爲日南、九德、交址太守。初,九真太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土,聞刺史滕遯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瑗收衆斬遜,州境獲寧。後爲龍驤將軍、交州刺史。宋武帝義旗建,進號冠軍將軍。盧循竊據廣州,遣使通好,瑗斬之。義熙六年卒,年八十四,贈右將軍。

慧度,瑗第五子也。七年,除交州刺史,詔書未到,其年春,盧循襲破合浦,徑向交州,慧度乃率文武六千人拒循于石碕,破之。循雖破,餘黨皆習兵事,李遜子孫李弈、李移、李脫等皆奔竄石碕,盤結俚、獠,各有部曲。循知弈等與杜氏有怨,遣使招之。弈等受循節度。六月庚子,循晨造南津,令三軍入城乃食。慧度悉出宗族私財以充勸賞,自登高艦合戰,放火箭,循衆艦俱然,一時散潰。循中箭赴水死。斬循及父嘏並循二子,並傳首建鄴。封慧度龍編縣侯。

武帝踐阼,進號輔國將軍。其年,南討林邑,林邑乞降,輸生口大象金銀古貝等,乃釋之。遣長史江攸奉表獻捷。慧度布衣蔬食,儉約質素。能彈琴,頗好莊、老。禁斷淫祀,崇修學校,歲荒人饑,則以私祿振給。爲政纖密,有如居家,由是威惠沾洽,姦盜不起。乃至城門不夜閉,道不拾遺。卒,追贈左將軍。以慧度長子弘文爲振遠將軍、交州刺史。

初,武帝北征關、洛,慧度板弘文行九真太守。及繼父爲刺史,亦以寬和得衆,襲爵龍編侯。元嘉四年,文帝以廷尉王徽爲交州刺史,弘文被征,會得重疾,牽以就路。親舊見其患篤,勸待病癒。弘文曰:「吾世荷皇恩,杖節三世。常欲投軀帝庭,以報所荷;況親被征命,而可晏然者乎。」弘文母阮年老,見弘文輿疾就路,不忍別,與到廣州,遂卒。臨死,遣弟弘猷詣建鄴,朝廷甚哀之。

孝建中,以豫章太守檀和之爲豫州刺史,和之先歷始興太守、交州刺史,所在有威名,盜賊屏跡。每出獵,猛獸伏不敢起。

阮長之字景茂,一字善業,陳留尉氏人也。祖思曠,金紫光祿大夫。父普,驃騎諮議參軍。

長之年十五喪父,有孝性,哀感傍人。除服,蔬食者猶積載。閒居篤學,未嘗有惰容。

初爲諸府參軍,母老,求補襄垣令,督郵無禮鞭之,去職。後拜武昌太守。時王弘爲江州,雅相知重,引爲車騎從事中郎。

元嘉十一年,除臨海太守,在官常擁敗絮。至郡少時,母亡,葬畢不勝憂卒。

時郡田祿以芒種爲斷,此前去官者則一年秩祿皆入後人。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計月分祿。長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種前一日解印綬。初發都,親故或以器物贈別,得便緘錄,後歸,悉以還之。爲中書郎直省,夜往鄰省,誤着屐出合,依事自列。門下以闇夜人不知,不受列。長之固遣送曰:「一生不侮暗室。」前後所蒞官,皆有風政,爲後人所思。宋世言善政者咸稱之。文帝深惜之,曰:「景茂方堪大用,豈直以清苦見惜。」子師門,原鄉令。


  
元嘉初,文帝遣大使巡行四方,兼散騎常侍王歆之等上言:「宣威將軍、陳南頓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勤均平,姦盜止息。彭城內史魏恭子廉惜修慎,在公忘私,安約守儉,久而彌固。前宋縣令成浦爲政寬濟,遺詠在人。前鮦陽令李熙國在事有方,人思其政。故山桑令何道自少清廉,白首彌厲。應加褒賚,以勸于後。」各被褒賜。歆之字叔道,河東人。曾祖愆期有名晉世,官至南蠻校尉。歆之位左戶尚書、光祿大夫,卒官。

甄法崇,中山人也。父匡,位少府卿,以清聞。法崇,宋永初中爲江陵令,在任嚴整,縣境肅然。于時,南平繆士通爲江安令卒官,至其年末,法崇在聽事,士通前見。法崇知其已亡,愕然未言。坐定,云:「卿縣人宋雅見負米千餘石不還,令兒窮弊不自存,故自訴。」法崇因命口受爲辭,因遜謝下席。而法崇爲問,宋家狼狽輸送。太守王華聞而嘆美之。

法崇孫彬。彬有行業,鄉黨稱善。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還,于苧束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道人驚云:「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檀越乃能見還,輒以金半仰酬。」往複十餘,彬堅然不受,因謂曰;「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邪。」卒還金。梁武帝布衣而聞之,及踐阼,以西昌侯藻爲益州刺史,乃以彬爲府錄事參軍,帶郫縣令。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言相屬。」由此名德益彰。及在蜀,藻禮之甚厚雲。

傅琰字季珪,北地靈州人也。曾祖弘仁,宋武帝之外弟,以中表歷顯官,位太常卿。祖劭字彥先,員外散騎侍郎。父僧佑,山陰令,有能名。

琰美姿儀,仕宋爲武康令,遷山陰令,並着能名,二縣皆謂之傅聖。賜爵新亭侯。元徽中,遷尚書左丞。母喪,鄰家失火,延燒琰屋,抱柩不動。鄰人競來赴救,乃得俱全。琰股髀之間已被煙焰。

齊高帝輔政,以山陰獄訟煩積,復以琰爲山陰令。賣針、賣糖老姥爭團絲來詣琰,琰掛團絲于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又二野父爭鷄,琰各問何以食鷄,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鷄得粟,罪言豆者。縣內稱神明,無敢爲偷。琰父子並着奇績,時雲諸傅有理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升明中,遷益州刺史。自縣遷州,近世罕有。齊建元四年,征驍騎將軍、黃門郎。永明中,爲廬陵王安西長史、南郡內史,行荊州事。卒。琰喪西還,有詔出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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