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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 105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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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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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天康元年五月庚辰,月犯軒轅女禦大星。占曰:「女主憂。」後年,慈訓太后崩。癸未,月犯左執法。

光大元年正月甲寅,月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當之。」八月戊寅,月食哭星。占曰:「有喪泣事。」明年,太后崩,臨海王薨,哭泣之應也。壬午,鎮星辰星合于軫。九月戊午,辰星太白相犯。占曰:「改立侯王。」己未,月犯歲星。占曰:「國亡君。」十二月辛巳,月又犯歲星。辛卯,月犯建星。占曰:「大人惡之。」


  

二年正月戊申,月掩歲星。占曰:「國亡君。」五月乙未,月犯太白。六月丙寅,太白犯右執法。壬子,客星見氐東。八月庚寅,月犯太微。九月庚戌,太白逆行,與鎮星合,在角。占曰:「為白衣之會。」又曰:「所合之國,為亡地,為疾兵。」戊午,太白晝見。占曰:「太白晝見,國更政易王。」十一月丙午,歲星守右執法,甲申,月犯太微東南星。戊子,太白入氐。十二月甲寅,慈訓太后廢帝為臨海王,太建二年四月薨,皆其應也。

宣帝太建七年四月丙戌,有星孛于大角。占曰:「人主亡。」五月庚辰,熒惑犯右執法。壬子,又犯右執法。

十年二月癸亥,日上有背。占曰:「其野失地,有叛兵。」甲子,吳明徹軍敗於呂梁,將卒併為周軍所虜。來年,淮南之地,盡沒于周。十月癸卯,月食熒惑。占曰:「國敗君亡,大兵起,破軍殺將。」來年三月,吳明徹敗於呂梁,十三年帝崩,敗國亡君之應也。

十一年四月己丑,歲星太白辰星合于東井。

十二年二月壬寅,白虹見西方。占曰:「有喪。」其後十三年帝崩。十月戊午,月犯牽牛吳越之野。占曰:「其國亡,君有憂。」後年帝崩。辛酉,歲星犯執法。十二月癸酉,辰星在太白上。甲戌,辰星太白交相掩。占曰:「大兵在野,大戰。」辛巳,彗星見西南。占曰:「有兵喪。」明年帝崩,始興王叔陵作亂。

後主至德元年正月壬戌,蓬星見。占曰:「必有亡國亂臣。」後帝于太皇寺捨身作奴,以祈冥助,不恤國政,為施文慶等所惑,以至國亡。

魏普泰元年十月,歲星熒惑填星太白聚于觜參,色甚明大。占曰:「當有王者興。」其月,齊高祖起於信都,至中興二年春而破爾硃兆,遂開霸業。

魏武定四年九月丁未,高祖圍玉壁城,有星墜於營,眾驢皆鳴。占曰:「破軍殺將。」高祖不豫,五年正月丙午崩。

齊文宣帝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熒惑犯房北頭第一星及鈎鈐。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辰,太尉彭樂謀反,誅。

八年二月己亥,歲星守少微,經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亂。」五月癸卯,歲星犯太微上將。占曰:「大將憂,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誅諸元宗室四十餘家,乾明元年,誅楊遵彥等,皆五官亂,大將憂,大臣死之應也。

八年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惡之。」十年十月,帝崩。

九年二月,熒惑犯鬼質。占曰:「斧質用,有大喪。」三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占曰:「女主惡之。」其十年五月,誅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質用,有大喪之應也。

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鉞,與太白並。占曰:「子為玄枵,齊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誅,斧鉞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師常山王誅尚書令楊遵彥、右仆射燕子獻、領軍可硃渾天和、侍中宋欽道等。八月壬午,廢少帝為濟南王。

廢帝乾明元年三月甲午,熒惑入軒轅。占曰:「女主凶。」後太寧二年四月,太后崩。

肅宗皇建二年四月丙子,日有食之。子為玄枵,齊之分野。七月乙丑,熒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質。占曰:「有大喪。」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輿鬼。占曰:「有兵謀,誅大臣,斧質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歸彥反,段孝先討擒,斬之於都市,又其二年,殺太原王紹德,皆斧質用之應也。八月甲寅,月掩畢。占曰:「其國君死,大臣有誅者,有邊兵大戰,破軍殺將。」其十月,平秦王歸彥以反誅,其三年,周師與突厥入并州,大戰城西,伏屍流血百餘里,皆其應也。

四年正月己亥,太白犯熒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熒惑、歲星合在婁。占曰:「甲為齊。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絶行,其分有兵喪,改立侯王,國易政。」三月戊子,慧星見。占曰:「除舊佈新,有易王。」至四月,傳位於太子,改元。

後主天統元年六月壬戌,彗星見于文昌,長數寸,入文昌,犯上將,然後經紫微宮西垣入危,漸長一丈餘,指室壁。後百餘日,在虛危滅。占曰:「有大喪,有亡國易政。」其四年十二月,太上皇崩。


  
三年五月戊寅,甲夜,西北有赤氣竟天,夜中始滅。十月丙午,天西北頻有赤氣。占曰:「有大兵大戰。」後周武帝總眾來伐,大戰,有大兵之應也。

四年六月,彗星見東井。占曰:「大亂,國易政。」七月,孛星見房心,白如粉絮,大如鬥,東行。八月,入天市,漸長四丈,犯瓠瓜,歷虛危,入室,犯離宮。九月入奎,至婁而滅。孛者,孛亂之氣也。占曰:「兵喪並起,國大亂易政,大臣誅。」其後,太上皇崩。至武平二年七月,領軍庫狄伏連、治書侍御史王子宜,受琅邪王儼旨,矯詔誅錄尚書、淮南王和士開于南台,伏連等即日伏誅,右仆射馮子琮賜死。此國亂之應也。

五年二月戊辰,歲星逆行,掩太微上將。占曰:「天下大驚,四輔有誅者。」五月甲午,熒惑犯鬼積屍。甲,齊也。占曰:「大臣誅,兵大起,斧質用,有大喪。」至武平二年九月,誅琅邪王儼,三年五月,誅右丞相、咸陽王斛律明月,四年七月,誅蘭陵王長恭,皆懿親名將也。四年十月,又誅崔季舒等,此斧質用之應也。

武平三年八月癸未,填星、歲星、太白合于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國內外有兵喪,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陳將吳明徹寇彭城,右仆射崔季舒,國子祭酒張雕,黃門裴澤、郭遵,尚書左丞封孝琰等,諫車駕不宜北幸并州。帝怒,並誅之,內外兵喪之應也。九月庚申,月在婁,食既,至旦不復。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廢斛律皇后,立穆後。四年,又廢胡後為庶人。十一月乙亥,天狗下西北。占曰:「其下有大戰流血。」後周武帝攻晉州,進兵平并州,大戰流血。

三年十二月辛丑,日食歲星。占曰:「有亡國。」至七年,而齊亡。

四年五月癸巳,熒惑犯右執法。占曰:「大將死,執法者誅,若有罪。」其年,誅右丞相斛律明月,明年,誅蘭陵王長恭,後年,誅右仆射崔季舒,皆大將死,執法誅之應也。

周閔帝元年五月癸卯,太白犯軒轅。占曰:「太白行軒轅中,大臣出令。」又曰:「皇后失勢。」辛亥,熒惑犯東井北端第二星。占曰:「其國亂。」又曰:「大旱。」其年九月,塚宰護逼帝遜位,幽于舊邸,月餘殺崩,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及宮伯乙弗鳳等被誅害。其冬大旱。皆大臣出令、大臣死、旱之應也。

明帝二年三月甲午,熒惑入軒轅。占曰:「王者惡之,女主凶。」其月,王后獨孤氏崩。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鉞,與太白並。占曰:「傷成於鉞,君有戮死者。」其年,太師宇文護進食,帝遇毒崩。

武帝保定元年九月乙巳,客星見于翼。十月甲戌,日有食之。戊寅,熒惑犯太微上將,合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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