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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 39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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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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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七年,周舍議:「詔旨以王者袞服,宜畫鳳皇,以示差降。按《禮》:『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鄭玄所言皇,則是畫鳳皇羽也。又按《禮》所稱雜服,皆以衣定名,猶如袞冕,則是袞衣而冕。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矣。畫鳳之旨,事實灼然。」制:「可。」又王僧崇云:「今祭服,三公衣身畫獸,其腰及袖,又有青獸,形與獸同,義應是蜼,即宗彞也。兩袖各有禽鳥,形類鸞鳳,似是華蟲。今畫宗彞,即是周禮。但鄭玄云:『蜼,禺屬,昂鼻長尾。』是獸之輕小者,謂宜不得同獸。尋冕服無鳳,應改為雉。又裳有圓花,于禮無礙,疑是畫師加葩L耳。藻米黼黻,並乖古制,今請改正,並去圓花。」帝曰:「古文日月星辰,此以一辰攝三物也。山龍華蟲,又以一山攝三物也。藻火粉米,又以一藻攝三物也。是為九章。今袞服畫龍,則宜應畫鳳明矣。孔安國云:『華者,花也。』則為花非疑。若一向畫雉,差降之文,復將安寄?鄭義是所未允。」又帝曰:「《禮》:『王者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又云:『莞席之安,而蒲越稿秸之用。』斯皆至敬無文,貴誠重質。今郊用陶匏,與古不異,而大裘蒲秸,獨不復存,其于質敬,恐有未盡。且一獻為質,其劍佩之飾及公卿所著冕服,可共詳定。」五經博士陸瑋等並云:「祭天猶存掃地之質,而服章獨取黼黻為文,于義不可。今南郊神座,皆用嵒席,此獨莞類,未盡質素之理。宜以稿秸為下藉,蒲越為上席。又《司服》云:『王祀昊天,服大裘』,明諸臣禮不得同。自魏以來,皆用袞服,今請依古,更制大裘。」制:「可。」瑋等又尋大裘之制,唯鄭玄注《司服》雲「大裘,羔裘也」,既無所出,未可為據。案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今宜以玄繒為之。其制式如裘,其裳以纁,皆無文綉。冕則無旒。詔:「可」。

又乘輿宴會,服單衣,黑介幘。舊三日九日小會,初出乘金輅服之。八年,帝改去還皆乘輦,服白紗帽。


  

九年,司馬筠等參議:「《禮記·玉藻》云:『諸侯玄冕以祭,裨冕以朝。』《雜記》又云:『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於己。』今之尚書,上異公侯,下非卿士,止有朝衣,本無冕服。但既預齋祭,不容同在於朝,宜依太常及博士諸齋官例,著皁衣,絳襈,中單,竹葉冠。若不親奉,則不須入廟。」帝從之。

十一年,尚書參議:「按《禮》,跣襪,事由燕坐,履不宜陳尊者之側。今則極敬之所,莫不皆跣。清廟崇嚴,既絶恆禮,凡有履行者,應皆跣襪。」詔:「可。」

陳永定元年,武帝即位,徐陵白:「所定乘輿禦服,皆采梁之舊制。」又以為「冕旒,後漢用白玉珠,晉過江,服章多闕,遂用珊瑚雜珠,飾以翡翠」。侍中顧和奏:「今不能備玉珠,可用白〔。」從之。蕭驕子云:「白〔,蚌珠是也。」帝曰:「形制依此。今天下初定,務從節儉。應用綉、織成者,並可彩畫,金色宜涂,珠玉之飾,任用蚌也。」至天嘉初,悉改易之,定令具依天監舊事,然亦往往改革。今不同者,皆隨事于注言之;不言者,蓋無所改制雲。

皇太子,金璽龜鈕,硃綬,三百二十首朝服,遠遊冠,金博山,佩瑜玉翠緌,垂組,硃衣,絳紗袍,皁緣白紗中衣,白曲領,帶鹿盧劍,火珠首,素革帶,玉鈎燮,獸頭鞶囊。其大小會、祠廟、朔望、五日還朝,皆朝服,常還上宮則硃服。若釋奠,則遠遊冠,玄朝服,絳緣中單,絳袴襪,玄舄。講,則著介幘。又有三梁進賢冠。其侍祀則平冕九旒,袞衣九章,白紗絳緣中單,絳繒韠,赤舄,絳靺。若加元服,則中舍執冕從。皇太子舊有五時朝服,自天監之後則硃服。在上省則烏帽,永福省則白帽雲。

諸王,金璽龜鈕,纁硃綬,一百六十首朝服,遠遊冠,介幘,硃衣,絳紗袍,皁緣中衣,素帶,黑舄。佩山玄玉,垂組,大帶,獸頭鞶,腰劍。若加余官,則服其加官之服。

開國公,金章龜鈕,玄硃綬,一百四十首朝服,紗硃衣,進賢三梁冠,佩水蒼玉,獸頭鞶,腰劍。

開國公、伯,金章龜鈕,青硃綬,一百二十首朝服,紗硃衣,進賢三梁冠,佩水蒼玉,善頭鞶,腰劍。

開國子、男,金章龜鈕,青綬,一百首朝服,紗硃衣,進賢三梁冠,佩水蒼玉,獸頭鞶,腰劍。

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劍。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

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劍。

諸王嗣子,金印珪鈕,紫綬,八十首朝服,進賢二梁冠,佩山玄玉,獸頭鞶,腰劍。

開國公、侯嗣子,銀印珪鈕,青綬,八十首朝服,進賢二梁冠,佩水蒼玉,獸頭鞶,腰劍。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朝服,進賢三梁冠,佩山玄玉,獸頭鞶,腰劍。《陳令》加有相國丞相,服制同。

大司馬、大將軍、太尉、諸位從公者,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朝服,武冠,佩山玄玉,獸頭鞶,腰劍。直將軍則不帶劍。


  
凡公及位從公、言以將軍及以左右光祿、開府儀同者,各隨本位號。其文則曰「某位號儀同之章」。五等諸侯,助祭郊廟,皆平冕九旒,青玉為珠,有前無後。各以其綬色為組纓,旁垂黈纊。衣,玄上纁下,畫山龍已下九章,備五采,大佩,赤舄,絇履。錄尚書無章綬品秩,悉以余官總司其任,服則余官之服,猶執笏紫荷。其在都坐,則東面最上。

尚書令、仆射、尚書,銅印墨綬,朝服,納言幘、進賢冠,佩水蒼玉,尚書則無印綬腰劍,紫荷,執笏。陳尚書令、仆射,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獸頭鞶。尚書無印綬及鞶。余並同梁。

侍中散騎常侍、通直常侍、員外常侍,朝服,武冠貂蟬,侍中左插,常侍右插。皆腰劍,佩水蒼玉。其員外常侍不給佩舊至尊朝會登殿,侍中常侍夾禦,禦下輿,則扶左右。侍中驂乘,則不帶劍。

中書監、令、秘書監,銅印墨綬,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腰劍,獸頭鞶。陳制,銀章龜鈕,青綬,八十首,獸頭鞶,腰劍。余同梁。

左、右光祿大夫,皆與加金章紫綬同。其但加金紫者,謂之金紫光祿,但加銀青者,謂之光祿大夫。《陳令》有特進,進賢二梁冠,朝服,佩水蒼玉,腰劍《梁令》不載。

光祿、太中、中散大夫,太常、光祿、弘訓太仆、太仆、廷尉、宗正、大鴻臚、大司農、少府、大匠諸卿,丹陽尹,太子保、傅,大長秋,太子詹事,銀章龜鈕,青綬,獸頭鞶,朝服,進賢冠二梁,佩水蒼玉。卿大夫助祭,則冠平,冕五旒,黑玉為珠,有前無後。各以其綬采為組纓,旁垂黈纊。衣,玄上纁下,畫華蟲七章,皆佩五采大佩,赤舄,絇履。陳宮卿改雲慈訓,余皆同梁。又有太舟卿,服章同。

驃騎、車騎、衛將軍、中軍、冠軍、輔國將軍、四方中郎將,金章紫綬,中郎將則青綬。朝服,武冠,佩水蒼玉。《陳令》:鎮、衛、驃騎、車騎、中軍、中衛、中撫軍、中權、四征、四鎮、四安、四翊、四平將軍,金章獸鈕。其冠軍、四方中郎將,金章豹鈕,並紫綬,八十首,獸頭鞶,朝服,武冠,佩水蒼玉。自中軍已下諸將軍及冠軍、四方中郎將,並官不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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