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二妻,雲是夏神、冬神之女也。一孕而生四男。其一變為白鴻;其一 國于阿輔水、劍水之間,號為契骨;其一國于處折水;其一居踐斯處折施山,即其大兒也。山上仍有阿謗步種類,並多寒露。大兒為出火溫養之,鹹得全濟。
遂共奉大兒為主,號為突厥,即訥都六設也。訥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為姓,阿史那是其小妻之子也。訥都六死,十母子內欲擇立一人,乃相率于大樹下,共為約曰,向樹跳躍,能最高者,即推立之。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者,諸子遂奉以為主,號阿賢設。此說雖殊,然終狼種也。
其後曰土門,部落稍盛,始至塞上市繒絮,願通中國。大統十一年,太祖遣酒泉胡安諾盤陀使焉。其國皆相慶曰 :「今大國使至,我國將興也 。」十二年,土門遂遣使獻方物。時鐵勒將伐茹茹,土門率所部邀擊,破之,盡降其眾五萬餘落。
恃其強盛,乃求婚于茹茹。茹茹主阿那瑰大怒,使人罵辱之曰:「爾是我鍛奴,何敢發是言也?」土門亦怒,殺其使者。遂與之絶,而求婚於我。太祖許之。十七年六月,以魏長樂公主妻之。
是歲,魏文帝崩,土門遣使來弔,贈馬二百匹。 魏廢帝元年正月,土門發兵擊茹茹,大破之於懷荒北。阿那瑰自殺,其子庵羅辰奔齊,餘眾復立阿那瑰叔父鄧叔子為主。土門遂自號伊利可汗,猶古之單于也。號其妻為可賀敦,亦猶古之閼氏也。
土門死,子科羅立。科羅號乙息記可汗。又破叔子于沃野北木賴山。二年三月,科羅遣使獻馬五萬匹。科羅死,弟俟斤立,號木汗可汗。
俟斤一名燕都,狀貌多奇異,面廣尺餘,其色甚赤,眼若琉璃。性剛暴,務于征伐。乃率兵擊鄧叔子,滅之。叔子以其餘燼來奔。俟斤又西破獻噠,東走契丹,北並契骨,威服塞外諸國。
其地東自遼海以西,西至西海萬里,南自沙漠以北,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屬焉。 其俗被髮左衽,穹廬氈帳,隨水草遷徙,以畜牧射獵為務。賤老貴壯,寡廉恥,無禮義,猶古之匈奴也。其主初立,近侍重臣等輿之以氈,隨日轉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拜訖,乃扶令乘馬,以帛絞其頸,使纔不至絶,然後釋而急問之曰:「你能作幾年可汗?」其主既神情瞀亂,不能詳定多少。
臣下等隨其所言,以驗修短之數。大官有葉護,次(沒)〔設〕,次特(勒)〔勤〕,次俟利發 ,次吐屯發,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為之。兵器有弓矢鳴鏑甲矛刀劍,其珮飾則兼有伏突。旗纛之上,施金狼頭。侍衛之士,謂之附離,夏言亦狼也。
蓋本狼生,志不忘舊。其征發兵馬,科稅雜畜,輒刻木為數,並一金鏃箭,蠟封印之,以為信契。其刑法:反叛、殺人及奸人之婦、盜馬絆者,皆死;奸人女者,重責財物,即以其女妻之;鬥傷人者,隨輕重輸物;盜馬及雜物者,各十餘倍征之。死者,停屍于帳,子孫及諸親屬男女,各殺羊馬,陳于帳前,祭之。繞帳走馬七匝,一詣帳門,以刀剺面,且哭,血淚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
擇日,取亡者所乘馬及經服用之物,並屍俱焚之,收其餘灰,待時而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黃落,秋冬死者,候華葉榮茂,然始坎而瘞之。葬之日,親屬設祭,及走馬剺面,如初死之儀。葬訖,于墓所立石建標。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殺人數。
又以祭之羊馬頭,盡懸掛于標上。是日也,男女咸盛服飾,會于葬所。男有悅愛於女者,歸即遣人娉問,其父母多不違也。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後母、世叔母及嫂,唯尊者不得下淫。雖移徙無常,而各有地分。
可汗恆處于都斤山,牙帳東開,蓋敬日之所出也。每歲率諸貴人,祭其先窟。又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于都斤四五百里,有高山迥出,上無草樹,謂其為勃登凝黎,夏言地神也。其書字類胡,而不知年曆,唯以草青為記。
俟斤部眾既盛,乃遣使請誅鄧叔子等。太祖許之。收叔子以下三千人,付其使者,殺之於青門外。三年,俟斤襲擊吐谷渾,破之。語在吐谷渾傳。
明帝二年,俟斤遣使來獻方物。保定元年,又三輩遣使貢其方物。 時與齊人交爭,戎車歲動,故每連結之,以為外援。初,魏恭帝世,俟斤許進女于太祖,契未定而太祖崩。尋而俟斤又以他女許高祖,未及結納,齊人亦遣求婚,俟斤貪其幣厚,將悔之。
至是,詔遣涼州刺史楊薦、武伯王慶等往結之。慶等至,諭以信義。俟斤遂絶齊使而定婚焉。仍請舉國東伐。語在薦等傳。
三年,詔隨公楊忠率眾一萬,與突厥伐齊。忠軍度陘嶺,俟斤率騎十萬來會。明年正月,攻齊主于晉陽,不克。俟斤遂縱兵大掠而還。忠言于高祖曰 :「突厥甲兵惡,爵賞輕,首領多而無法令,何謂難制馭。
正由比者使人妄道其強盛,欲令國家厚其使者,身往重取其報。朝廷受其虛言,將士望風畏懾。但虜態詐健,而實易與耳。今以臣觀之,前後使人皆可斬也。」高祖不納。
是歲,俟斤復遣使來獻,更請東伐。詔楊忠率兵出沃野,晉公護趣洛陽以應之。會護戰不利,俟斤引還。五年,詔陳公純、大司徒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往逆女。天和二年,俟斤又遣使來獻。
陳公純等至,俟斤復貳于齊。會有風雷變,乃許純等以後歸。語在皇后傳。四年,俟斤又遣使獻馬。 俟斤死,弟他鉢可汗立。
自俟斤以來,其國富強,有凌轢中夏志。朝廷既與和親,歲給繒絮錦彩十萬段。突厥在京師者,又待以優禮,衣錦食肉者,常以千數。齊人懼其寇掠,亦傾府藏以給之。他鉢彌復驕傲,至乃率其徒屬曰 :「但使我在南兩個兒孝順,何憂無物邪 。」建德二年,他鉢遣使獻馬。 及齊滅,齊定州刺史、范陽王高紹義自馬邑奔之。他鉢立 紹義為齊帝,召集所部,雲為之復讎。宣政元年四月,他鉢遂入寇幽州,殺略居民。柱國劉雄率兵拒戰,兵敗,死之。
高祖親總六軍,將北伐,會帝崩,乃班師。是冬,他鉢復寇邊,圍酒泉,大掠而去。大象元年,他鉢復請和親。帝冊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以嫁之,並遣執紹義送闕。他鉢不奉詔,仍寇并州。
大象二年,始遣使奉獻,且逆公主,而紹義尚留不遣。帝又令賀若誼往諭之,始送紹義雲。 吐谷渾,本遼東鮮卑慕容廆之庶兄也。初,吐谷渾馬與廆馬鬥而廆馬傷,廆遣讓之。吐谷渾怒,率其部落去之,止於枹罕,自為君長。
及孫葉延,頗視書傳。以古有王父字為氏,遂以吐谷渾為氏焉。 自吐谷渾至伏連籌一十四世。伏連籌死,子誇呂立,始自號為可汗。治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
雖有城郭,而不居之,恆處穹廬,隨水草畜牧。其地東西三千里,南北千餘里。官有王公、仆射、尚書及郎中、將軍之號。誇呂椎髻、毦、珠,以皂為帽,坐金師子床。號其妻為恪尊,衣織成裙,披錦大袍,辮髮于後,首戴金花。
其俗丈夫衣服略同於華夏,多以羃羅為冠,亦以繒為帽。婦人皆貫珠束髮,以多為貴。兵器有弓刀甲矛。國無常賦,須則稅富室商人以充用焉。其刑罰,殺人及盜馬者死,余則征物,量事決杖。
刑人必以氈蒙頭,持石從高擊殺之。父兄亡後,妻後母及嫂等,與突厥俗同。至于婚姻,貧不能備財物者,輒盜女將去。死者亦皆埋殯。其服制,葬訖則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