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既乖本望,又請為大司馬,意欲總知戎馬,得擅威權。帝揣知其意,謂之曰 :「汝兄弟長幼有序,寧可反居下列也?」乃以直為大司徒。 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初,高祖以直第為東宮,更使直自擇所居。直歷觀府署,無稱意者,至廢陟屺佛寺,欲居之。
齊王憲謂直曰:「弟兒女成長,理須寬博,此寺褊小,詎是所宜。」直曰:「一身尚不自容,何論兒女!」憲怪而疑之。直嘗從帝校獵而亂行,帝怒,對眾撻之。自是憤怨滋甚。及帝幸雲陽宮,直在京師,舉兵反,攻肅章門。
司武尉遲運閉門拒守,直不得入。語在運傳。直遂遁走,追至荊州,獲之,免為庶人,囚于別宮。尋而更有異志,遂誅之,及其子賀、貢、塞、響、賈、秘、津、干理、干璪、干悰等十人,國除。 趙僭王招,字豆盧突。
幼聰穎,博涉群書,好屬文。學庾信體,詞多輕艷。魏恭帝三年,封正平郡公,邑一千戶。武成初,進封趙國公,邑萬戶。保定中,拜為柱國,出為益州總管。
建德元年,授大司空,轉大司馬。三年,進爵為王,除雍州牧。四年,大軍東討,招為後三軍總管。五年,又從高祖東伐,率步騎一萬出華谷,攻齊汾州。及并州平,進位上柱國。
東夏底定,又為行軍總管,與齊王討稽胡。招擒賊帥劉沒鐸,斬之,胡寇平。宣政中,拜太師。大象元年五月,詔以洺州襄國郡邑萬戶為趙。招出就國。
二年,宣帝不豫,征招及陳、越、代、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隋文帝輔政,加招等殊禮,入朝不趨,劍履上殿。隋文帝將遷周鼎,招密欲圖之,以匡社稷。乃邀隋文帝至第,飲于寢 室。
招子員、貫及妃弟魯封、所親人史冑,皆先在左右,佩刀而立。又藏兵刃于帷席之間,後院亦伏壯士。隋文帝從者多在合外,唯楊弘、元冑、冑弟威及陶徹坐于戶側。招屢以佩刀割瓜啖隋文帝,隋文帝未之疑也。元冑覺變,扣刀而入。
招乃以大觴親飲冑酒,又命冑向廚中取漿。冑不為之動。滕王逌後至,隋文帝降階迎之,元冑因得耳語曰 :「形勢大異,公宜速出。」隋文帝共逌等就坐,須臾辭出。後事覺,陷以謀反。
其年秋,誅招及其子德廣公員、永康公貫、越攜公幹銑、弟干鈴、干鏗等,國除。招所着文集十捲,行于世。 譙孝王儉,字侯幼突。武成初,封譙國公,邑萬戶。天和中,拜大將軍,尋遷柱國,出為益州總管。
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五年,東伐,以本官為左一軍總管,攻永固城,拔之。進平並、鄴,拜大塚宰。是歲,稽胡反,詔儉為行軍總管,與齊王憲討之。有胡帥自號天柱者,據守河東,儉攻破之,斬首三千級。
宣政元年二月,薨。子干惲嗣。大定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陳惑王純,字堙智突。武成初,封陳國公,邑萬戶。
保定中,除岐州刺史,加開府儀同三司。使于突厥迎皇后,拜大將軍。尋進位柱國,出為秦州總管,轉陝州總管,督鴈門公田弘拔齊宜陽等九城。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四年,大軍東伐,純為前一軍總管。
以帝寢疾,班師。五年,大軍復東討,詔純為前一軍,率步軍二萬守千里徑。并州平,進位上柱國,即拜并州總管。宣政中,除雍州牧,遷太傅。大象元年五月,以濟南郡邑萬戶為陳。
純出就國。二年,朝京師。時隋文帝專政,翦落宗枝,遂害純,並世子謙及弟扈公讓、讓弟議等,國除。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邑萬戶。
天和中,進爵為王。四年,大軍伐齊,盛為後一軍總管。五年,大 軍又東討,盛率所領,拔齊高顯等數城。并州平,進位上柱國。從平鄴,拜相州總管。
宣政元年,入為大塚宰。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詔盛率諸軍討平之 。大象元年,遷大前疑,轉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邑萬戶為越。盛出就國。
二年,朝京師。其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忱、悰、恢、懫、忻等五人,國除。 代奰王達,字度斤突。性果決,善騎射。武成初,封代國公,邑萬戶。
天和元年,拜大將軍、右宮伯,拜左宗衛。建德初,進位柱國,出為荊淮等十四州十防諸軍事、荊州刺史。在州有政績,高祖手敕褒美之。所管灃州刺史蔡澤黷貨被訟,臓狀分明。以其世着勛庸,不可加戮;若曲法貸之,又非奉上之體。
乃令所司,精加按劾,密表奏之。事竟得釋,終亦不言。其處事周慎如此。 達雅好節儉,食無兼膳,侍姬不過數人,皆衣綈衣。又不營資產,國無儲積。
左右嘗以為言,達從容應之曰 :「君子憂道不憂貧,何煩于此 。」三年,進爵為王。出為益州總管。高祖東伐,以為右一軍總管。齊淑妃馮氏,尤為齊後主所幸,齊平見獲,帝以達不邇聲色,特以馮氏賜之。
宣帝即位,進位上柱國。大象元年,拜大右弼。其年,詔以潞州上黨郡邑萬戶為代。達出就國。二年,朝京。
其年冬,為隋文帝所害,及其世子執、弟蕃國公轉等,國除。 冀康公通,字屈率突。武成初,封冀國公,邑萬戶。天和六年十月,薨。子絢嗣。
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象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滕聞王逌,字爾固突。少好經史,解屬文。武成初,封滕國公,邑萬戶。
天和末,拜大將軍。建德初,進位柱國。三年,進爵為王。六年,為行軍總管,與齊王憲征稽胡。逌破其渠帥 穆友等,斬首八千級。
還,除河陽總管。宣政元年,進位上柱國。其年,伐陳,詔逌為元帥,節度諸軍事。大象元年五月,詔以荊州新野郡邑萬戶為滕。逌出就國。
二年,朝京。其年冬,為隋文帝所害,並子懷德公佑、佑弟箕國公裕、弟禮禧等,國除。逌所着文章,頗行于世。 孝閔帝一男。陸夫人生紀厲王康。
紀厲王康,字干定。保定初,封紀國公,邑萬戶。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出為總管利始等五州、大小劍二防諸軍事、利州刺史。康驕矜無軌度,信任僚佐盧奕等,遂繕修戎器,陰有異謀。
司錄裴融諫止之,康不聽,乃殺融。五年,詔賜康死。子湜嗣。大定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明帝三男。
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酆王貞、宋王寔。畢剌王賢,字干陽。保定四年,封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出為華州刺史,遷荊州總管,進位柱國。
宣政中,入為大司空。大象初,進位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社,言頗泄漏,尋為所害,並其子弘義、恭道、樹娘等,國除。
酆王貞,字干雅。初封酆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象初,為大塚宰。後為隋文帝所害,並子濟陰郡公德文,國除。
武帝生七男。李皇后生宣帝、漢王贊,厙汗姬生秦王贄、 曹王允,馮姬生道王充,薛世婦生蔡王兌,鄭姬生荊王元。漢王贊,字干依。初封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柱國。
大象末,隋文帝輔政,欲順物情,乃進上柱國、右大丞相。外示尊崇,寔無綜理。及諸方略定,又轉太師。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淮陽公道德、弟道智、道義等,國除。 秦王贄,字干信。
初封秦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上柱國、大塚宰、大右弼。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忠誠公靖智、 弟靖仁等,國除。 曹王允,字干仕。
初封曹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 道王充,字干仁。建德六年,封王。 蔡王兌,字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