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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契約論 - 26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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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契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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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政府有一重要的不可避免的缺陷,這使它總是劣於共和政府。在共和制下,人民的聲音几乎總是可以把開明的幹才送上最高崗位,給他以榮譽來完成他們的責任,而在君主制下,得勢的往往是造事者、惡棍、陰謀家,他們憑小聰明得利於宮庭,而一旦置之高位就會向公眾證明自己的無能。國王比人民更容易使高級職位任人不賢,在皇室大臣中真正優秀的人才几乎和共和制首腦中的傻瓜一樣少見。所以,一旦有些天才因偶然的幸運而在几乎被投機大臣破壞了君主國裡主持公務,每個人都會震驚於他能挖掘出的資源,而他的崛起政壇就是國家歷史上劃時代的事件。

為了君主國治理良好,治理者的才幹就必須比例於人口和幅員的大小。顯然,征服易於治理。如果他有足夠長的槓桿,任何人都能以一指攪動天下,但要想維持它,他可得有赫爾克利斯的肩膀【譯註2】。不論國家多麼小,于國家而言國王几乎總是太小了。然而,如果在罕見的情形下國家對國王太小,國家還是會治理不善,因為他為了推行他的偉大理想,往往會忘記人民的利益,結果他會濫用他過分的才智,反而只使他的子民如受治于庸人一般的不幸。可以說,統治者應該按屆依君主之所能而擴張或縮小;但對於元老院,它的能力更加恆定,國家可以維持固定的大小而不受行政當局的損害。


  

一人政府的最可怕的缺陷是繼承的連續性,其他兩種政府形式對此有着不破的紐帶。一旦國王去世,新主就得產生;選舉會留下危險的間隔;除非公民能夠比君主制下通常產生的子民們對此更公正或更正直,陰謀和腐敗會使這一間隔充滿了風暴。當國家被出賣給個人,極可能他還會把國家再次出賣,用對弱者的收刮來彌補他不得不出支給強者的錢財。或早或晚,在此行政當局的治下一切都成了唯利是圖,國王治下的和平還不如權力真空時的動盪。

如何才能防止這樣的邪惡?把王位在某幾個家族間變成世襲,建立好繼承的次序以阻止王位的爭奪。也就是說,用攝政王的缺陷來代替選舉的缺陷,表面的安定比賢明的治理優先,哪怕是孩子怪物智障來當政,也不要選擇賢王的衝突。當我接受了這種方案,被忽視的是,運氣總是絶對於我們不利。小迪昂尼休斯【譯註3】聰明地回答其父對他惡行的責備「我為你做過如此榜樣嗎?」「沒有呀,」兒子回答,「但你的父親不是國王呀!」【原注2

當一個人被撫育長大以為人君時,所有因素加和起來使得他失去正義和理性。有人告訴我們,曾花了大力來教導年輕的王子以統治的藝術;這種訓練好象並不奏效。教他們如何臣服會更有效一些。歷史上的名君並不是被養大了來稱王的,統治是一種藝術,教得太多反而學不到手,去臣服而非命令才是學習它的手段。「決定什麼是好壞的最好最快的方法是把自己放在別人而非自己為國王的情境中來決定自己最需要或不需要什麼。」【原注2

皇室政府缺乏連續性的一個結果就是不穩定性。朝令昔改,取決於統治君主或其手下的脾性,政府不能長期堅持一個固定的目標,或自恰的政策。這種浮動,使得國家總是從一個政策移到另一個政策,一個項目到另一項目,這在其他政府形式下因其統治者總是不變而不會發生。於是,我們看到,一般而言,在宮廷中多的是狡詐,在元老院多的是智慧,共和政體用更穩定不變的計劃達到它的目標,而皇室每一次變更都帶來國家的變化,因為所有的臣子和大部分的國王都一如規矩地把其前任的所有一切翻轉過來。


  
這種同樣的缺乏連續駁斥了保皇派政治理論家的常用詭辯。它不僅包括那個我們已反駁過的謬誤,即把公民政府比擬于家庭政府,把國王比擬于一家之主,還包括認為所有國王都理所當然地擁有他們所應該具備的美德,並假定他總是他應該的那個模樣。在此假定下,君主政府顯然要比其他政府形式都好,因為它不可否認的是最強大的政府,只要使其團體意志更吻合一般意志,它還是最好的制度。

但是,如果象帕拉圖在《國家公務員》中說的,天生的國王非常罕見,自然和命運要多久才能結合起來造就出此等明君?如果皇室的教育只會腐化受教育者,我們又能從那些世襲的君主那裡期待些什麼呢?因此,把君主政府和一個明君下的政府相混淆是一種自欺欺人而已。要觀察君主政府到底如何,我們一定要把它放在最無能最邪惡的君主手裡,就是他們在登基時還沒有如此,他們也會在位上變得無能而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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