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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愛洛伊斯 - 70 /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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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愛洛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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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次曾經說過,在重大的事情上,要區分真正的榮譽和表面的榮譽,這句話,你還記得嗎?現在我問你:在這兩種榮譽中,我們今天爭的是哪一種?就我來說,我認為這個問題是用不着怎麼考慮就能回答的。為爭面子而殺人,和表明自己的心靈正直,這兩者有什麼共同之處呢?別人說三道四的話,對紮根於心靈深處的真正的榮譽,能產生什麼影響呢?怎麼啦!你所有的美德被一個誹謗者胡言亂語地說幾句,就完全消失了嗎?一個喝醉了酒的人罵幾句,就表明你該挨罵嗎?一個賢者是不是體面,難道由他在路上碰到的一個粗野的人來說嗎?請你告訴我:敢與人決鬥,是不是就表明你有勇氣?是不是就能消除你身上的其他缺點給你帶來的羞恥或指摘?我問你:你是為了爭什麼榮譽而這樣做的?這樣做的理由何在?按你的說法推論:一個壞人只須去和別人打一架,他就不再是壞人了;一個說謊的人只須手持利劍,他的謊言就變成真理了;如果有人指控你殺了一個人,你就去另外殺一個人來證明他說的話不對。要是這樣的話,則道德、罪惡、光榮、卑鄙、真理、謊言,所有這一切,都可通過一場格鬥來決定它們的是或非了;練劍廳就成了裁判廳,力量就是法律,誰能殺人誰就有理;對受侮辱的人賠禮道歉的辦法,就是乾脆把他殺掉;侮辱人的行為,只能用侮辱者或被侮辱者的血來洗刷。請你告訴我,狼會不會講道理,它們遵奉的是什麼信條?你可以拿你自己所做的這件事情,來衡量我是不是過分誇大了你的荒唐。對你來說,這件事情使你惱火的原因是什麼?使你惱火的原因是:你說的假話被人拆穿了。你以為把那個說了真實事實的人殺了,就可以抹殺真實的事實嗎?你以為用決斗的辦法來決定你的命運,就可以感動上蒼來證明別人說的話是假的嗎?你就可以向決斗的裁判人說:支持無理的一方,使謊言變成真理嗎?這種褻瀆神明的話,你一點也不害怕嗎?這麼荒唐的邏輯,你一點也不覺得可恥嗎?唉,上帝!不怕犯罪,而怕別人指摘,不允許別人先於你自己的良心拆穿你的謊言,這算得上是光榮的事嗎?

你希望一個人讀了書就要得到益處;現在你就應當從你所讀的書中吸取教益,並探討一下我們活在這個到處都是英雄的世界上是不是只有一個使命。古代的大英雄,在自己受到人身攻擊的時候,是不是以決斗的方式進行報復的?愷撒和卡托彼此都說了許多互相攻汗的話,但他撒是不是因此就給卡托下一封決鬥書,和他拚個你死我活呢?同樣,龐倍和愷撒也曾經互相詆毀,但龐倍是不是因此就給愷撒送一封決鬥書去,要和他決一雌雄呢?希臘的大統帥,有一次几乎被人用棍子接一頓,他是不是因此就丟了面子呢?當然,古代有古代的風俗;現在是不是就沒有好的風俗了呢?你就不想一下:一個時代的風俗,是不是和真正的榮譽相符合?不一定符合;真正的榮譽是不可改變的,它並不因時間、地點或人們的偏見不同而不同;它不會過時,也不會突然發生;它紮根在正直的人們的心中,它是人們的天職必須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則。世界上最明智的人、最勇敢的人和最有道德的人之所以根本不談決鬥一事,其原因就是由於他們認為決鬥不僅不是光榮的辦法,而且是一種野蠻的和可怕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只有那些性情凶暴的人才採用。此外,還須指出的是,當事關自己的生命或他人的生命的時候,誠實的人是不是就一定要按這種習俗的方式行事呢?難道他就不能拿出巨大的勇氣違背它而不遵照它?據你看,一個按這種習俗的方式行事的人,到了習俗與此相反的地方,他該怎麼辦呢?在墨西哥或那不勒斯,他將到一條街的轉彎處去等候他的敵人,從背後捅敵人一刀。在這兩個地方,這樣做法叫勇敢;光榮的事情,不是自己被敵人所殺,而是自己手刃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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