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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444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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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裴延齡奏管官吏太多,自今缺員請且勿補,收其俸以實府庫。上欲修神龍寺,須五十尺松,不可得。延齡曰:「臣近見同州一谷,木數千株,皆可八十尺。」上曰:「開元、天寶間求美材于近畿猶不可得,今安得有之?」對曰:「天生珍材,固待聖君乃出,開元、天寶何從得之!」延齡奏:「左藏庫司多有失落,近因檢閲使置簿書,乃于糞土之中得銀十三萬兩,其匹段雜貨百萬有餘。此皆已棄之物,即是羡餘,悉應移入雜庫以供別敕支用。」太府少卿韋少華不伏,抗表稱:「此皆每月申奏見在之物,請加推驗。」執政請令三司詳覆。上不許,亦不罪少華。延齡每奏對,恣為詭譎,皆眾所不敢言,亦未嘗聞者,延齡處之不疑。上亦頗知其誕妄,但以其好詆毀人,冀聞外事,故親厚之。群臣畏延齡有寵,莫敢言,惟鹽鐵轉運使張滂、京兆尹李充、司農卿李釒舌以職事相關,時證其妄,而陸贄獨以身當之,日陳其不可用。十一月,壬申,贄上書極陳延齡奸詐,數其罪惡,其略曰:「延齡以聚斂為長策,以詭妄為嘉謀,以掊克斂怨為匪躬,以靖譖服讒為盡節,總典籍之所惡以為智術,冒聖哲之所戒以為行能,可謂堯代之共工,魯邦之少卯也。跡其奸蠹,日長月滋,陰秘者固未盡彰,敗露者尤難悉數。」又曰:「陛下若意其負謗,則誠宜亟為辨明。陛下若知其無良,又安可曲加容掩!」又曰:「陛下姑欲保持,曾無詰問,延齡謂能蔽惑,不復懼思。移東就西,便為課績,取此適彼,遂號羡餘,愚弄朝廷,有同兒戲。」又曰:「矯詭之能,誣罔之辭,遇事輒行,應口便發,靡日不有,靡時不為,又難以備陳也。」又曰:「昔趙高指鹿為馬,臣謂鹿之與馬,物類猶同,豈若延齡掩有為無,指無為有。」又曰:「延齡凶妄,流布寰區,上自公卿近臣,下逮輿台賤品,喧喧談議,億萬為徒,能以上言,其人有幾!臣以卑鄙,任當台衡,情激于衷,雖欲罷而不能自默也。」書奏,上不悅,待延齡益厚。

十二月,王虔休乘冰合度壕,急攻洺州。元誼出兵擊之,虔休不勝而返,日暮冰解,士卒死者太半。


  

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陸贄以上知待之厚,事有不可,常力爭之。所親或規其太鋭,贄曰:「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所學,他無所恤。」裴延齡日短贄于上。趙憬之入相也,贄實引之,既而有憾于贄,密以贄所譏彈延齡事告延齡,故延齡益得以為計,上由是信延齡而不直贄。贄與憬約至上前極論延齡奸邪,上怒形于色,憬默而無言。壬戌,贄罷為太子賓客。

初,勃海文王欽茂卒,子宏臨早死,族弟元義立。元義猜虐,國人殺之,立宏臨之子華嶼,是為成王,改元中興。華嶼卒,復立欽茂少子嵩鄰,是為康王,改元正歷。

德宗神武聖文皇帝十貞元十一年(乙亥,公元七九五年)

春,二月,乙巳,冊拜嵩鄰為忽汗州都督、勃海王。


  

陸贄既罷相,裴延齡因譖京兆尹李充、衛尉卿張滂、前司農卿李釒舌黨于贄。會早,延齡奏言:「贄等失勢怨望,言于眾曰,『天下旱,百姓且流亡,度支多欠諸軍芻糧,軍中人馬無所食,其事奈何!』以動搖眾心,其意非止欲中傷臣而已。」後數日,上獵苑中,適有神策軍士訴云:「度支不給馬芻。」上意延齡言為信,遽還宮。夏,四月,壬戌,貶贄為忠州別駕,充為涪州長史,滂為汀州長史,釒舌為邵州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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