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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 24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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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第24頁 / 共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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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頁

朗讀: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刖。彌子瑕母病,人閑往夜告彌子,彌子矯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忘其刖罪。’異日,與君遊於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固嘗矯駕吾車,又嘗啖我以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則有道者之不J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於耕農,而遊士危於戰陳。則法術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滅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吳起枝解於楚。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於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哉!此世所以亂無霸王也。


  
奸劫弑臣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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