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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328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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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8頁

朗讀: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禦。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五州雨水。


  

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尚書偵射虞詡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險厄,沃野千里,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頃遭元元之災,眾羌內潰,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捐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復,園陵單外,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聽,考行所長。」九月,詔復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

癸酉,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鮮卑寇朔方。

十二月,巳卯,以宗正弘農劉崎為司徒。

是歲,于窴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立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貢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帝赦于窴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孝安皇帝下永建五年(庚午,公元一三零年)

夏,四月,京師旱。

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孝安皇帝下永建六年(辛未,公元一三一年)

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慠很不奉法,帝以侍御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贊拜,景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慚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使相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三月,辛亥,復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于藝文,博士不復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頽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酺上疏請更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帝欲立皇后,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仆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大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嘗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歧嶷形于自然,俔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帝從之。恭懷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禦,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于罪。」帝由是賢之。

孝安皇帝下陽嘉元年(壬申,公元一三二年)

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后。

京師旱。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復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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