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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154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第154頁 / 共5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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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4頁

朗讀:

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同日地震,或山崩,壞城郭、室屋,殺六千餘人。北海、琅邪壞祖宗廟。詔丞相、御史與列侯、中二千石傅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毋有所諱。令三輔、太常、內郡國賢舉良方正各一人。大赦天下。上素服,避正殿五日。釋夏侯勝、黃霸,以勝為諫大夫、給事中,霸為揚州刺史。

勝為人,質樸守正,簡易無威儀,或時謂上為君,誤相字于前;上亦以是親信之。嘗見,出道上語,上聞而讓勝,勝曰:「陛下所言善,臣故揚之。堯言布于天下,至今見誦。臣以為可傳,故傳耳。」朝廷每有大議,上知勝素直,謂曰:「先生建正言,無懲前事!」勝復為長信少府,後遷太子太傅。年九十卒,太后賜錢二百萬,為勝素服五日,以報師傅之恩。儒者以為榮。


  

五月,鳳皇集北海安丘、淳于。

廣川王去坐殺其師及姬妾十餘人,或銷鉛錫灌口中,或支解,並毒藥煮之,令糜盡,廢徙上庸;自殺。

孝昭皇帝下地節元年(壬子,公元前六九年)

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楚王延壽以廣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變,必得立,陰附肋之,為其後母弟趙何齊取廣陵王女為妻,因使何齊奉書遺廣陵王曰:「願長耳目,毋後人有天下!」何齊父長年上書告之,事下有司考驗,辭服。冬,十一月,延壽自殺。胥勿治。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

是歲,于定國為廷尉。定國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

孝昭皇帝下地節二年(癸丑,公元前六八年)

春,霍光病篤。車駕自臨問,上為之涕泣。光上書謝恩,願分國邑三千戶以封兄孫奉車都尉山為列侯,奉兄去病祀。即日,拜光子禹為右將軍。三月,庚午,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中二千石治塚,賜梓宮、葬具皆如乘輿制度,謚曰宣成侯。發三河卒穿復土,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下詔復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無有所與。


  
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國家新失大將軍,宜顯明功臣以填籓國,毋空大位,以塞爭權。宜以車騎將軍安世為大將軍,毋令領光祿勛事;以其子延壽為光祿勛。」上亦欲用之。夏,四月,戊申,以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

鳳皇集魯,群鳥從之。大赦天下。

上思報大將軍德,乃封光兄孫山為樂平侯,使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魏相因昌成君許廣漢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由塚宰。今光死,子復為右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寢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

帝興于閭閻,知民事之艱難。霍光既薨,始親政事,厲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敷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于子孫,終不改易。樞機周密,品式備備,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及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必然。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是以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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