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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103 /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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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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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匈奴入雁門,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人。隴西李廣為上郡太守,嘗從百騎出,卒遇匈奴數千騎。見廣,以為誘騎,皆驚,上山陳。廣之百騎皆大恐,欲馳還走。廣曰:「吾去大軍數十里,今如此以百騎走,匈奴追射我立盡。今我留,匈奴必以我為大軍之誘,必不敢擊我。」廣令諸騎曰:「前!」未到匈奴陣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馬解鞍!」其騎曰:「虜多且近,即有急,奈何?」廣曰:「彼虜以我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堅其意。」於是胡騎遂不敢擊。有白馬將出,護其兵;李廣上馬,與十餘騎奔,射殺白馬將而復還,至其騎中解鞍,令士皆縱馬臥。是時會暮,胡兵終怪之,不敢擊。夜半時,胡兵亦以為漢有伏軍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自郅都之死,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上乃召濟南都尉南陽寧成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城陽共王喜薨。

孝景皇帝下後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

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讞而後不當,讞後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三月,赦天下。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丙戌,地震。上庸地震二十二日。壞城垣。

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乙巳晦,日有食之。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衛綰為丞相,衛尉南陽直不疑為御史大夫。初,不疑為郎,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為長者,稍遷至中大夫。人或廷毀不疑,以為盜嫂,不疑聞,曰:「我乃無兄。」然終不自明也。帝居禁中,召周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無何,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庸知其盜買縣官器,怨而上變,告子,事連污亞夫。書既聞,上下吏。吏簿責亞夫。亞夫不對。上罵之曰:「吾不用也!」召詣廷尉。廷尉責問曰:「君侯欲反何?」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乎?」吏曰:「君縱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亞夫,亞夫欲自殺,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歐血而死。

是歲,濟陰哀王不識薨。

孝景皇帝下二年(己亥,公元前一四二年)

春,正月,地一日三動。

三月,匈奴入雁門,太守馮敬與戰,死。發車騎、材官屯雁門。

春,以歲不登,禁內郡食馬粟;沒入之。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工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女工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蓄積,以備災害。強毋攘弱,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奸法與盜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詔貲算四得官。

秋,大旱。


  
孝景皇帝下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

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十二月晦,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貫天廷中。

春,正月,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眾,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臓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

甲寅,皇太子冠。

甲子,帝崩于未央宮。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

二月,癸酉,葬孝景皇帝于陽陵。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為武安侯,勝為周陽侯。

班固贊曰:孔子稱:「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軌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于孝文,加這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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