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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 1 / 203
中國古代史類 / 劉知幾 / 本書目錄
  

國語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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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1講:穆王將征犬戎①,祭公謀父諫曰②:「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③:『載櫜干戈,載櫜弓矢④。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⑤。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⑥,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⑦,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⑧,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⑨。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⑩,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闢,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于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11),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註釋】

①穆王:西周國君,名滿,昭王之子。犬戎:亦稱畎戎、昆夷等,當時活動于陝西涇渭流域的一支少數民族,是殷、周西部邊地的勁敵。②祭(zh • ài • )公謀父:字謀父,周公的後代,當時在朝廷中擔任卿士。因封于祭(今河南滎陽東北),故稱祭公。③周文公之頌:周文公指周公。此處所引詩出於《詩·周頌·時邁》,此詩相傳是周公為頌揚武王伐紂而作,故稱周文公之頌。④櫜(g • āo • ):收藏弓箭的袋子。⑤后稷:上古時掌農事的官名,相傳周王室的始祖曾長期擔任此職。虞夏:古史傳說中商以前的兩個朝代名。⑥不窋:周王室先祖,曾在夏朝末年任農官。⑦武王:即周武王,名發,文王之子。他曾率諸侯滅商,是西周王朝的開國君主。⑧商王帝辛:即殷商的末代國君紂王。⑨商牧:指商都近郊的牧野(今河南淇縣),商王朝軍隊曾與周武王率領的諸侯聯軍在此決戰。⑩甸服:據《書·禹貢》記載,古代王畿外圍的地方,以五百里為率依次分為五等,由王直轄的方圓千里區域為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為侯服,由王分封給諸侯;侯服以外的五百里為綏服(此處稱賓服),是介於諸侯和邊疆之間的區域;賓服之外為要服、荒服,是王朝影響能及的邊地。(11)大畢、伯士:據韋昭注說,他們是犬戎族的首領。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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