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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 28 /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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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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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臾,酒至數行。程元玉請道:「夫人家世,願得一聞。」十一娘沉吟道:“事多可愧。然公是忠厚人,言之亦不妨。妾本長安人,父母貧,攜妻寄寓平涼,手藝營生。父亡,獨與母居。又二年,將妾嫁同裡鄭氏子,母又轉嫁了人去。鄭子佻達無度,喜俠游,妻屢屢諫他,遂至反目。因棄了妻,同他一夥無籍人到邊上立功去,竟無音耗回來了。伯子不良,把言語調戲我,我正色拒之。一日,潛走到我床上來,我提床頭劍刺之,着了傷走了。我因思我是一個婦人,既與夫不相得,棄在此間,又與伯同居不便,況且今傷了他,住在此不得了。曾有個趙道姑自幼愛我,他有神術,道我可傳得。因是父母在,不敢自由,而今只索沒他去。次日往見道姑,道姑欣然接納。又道:『此地不可居。吾山中有庵,可往住之。』就挈我登一峰顛,較此處還險峻,有一團瓢在上,就住其中,教我法術。至暮,徑下山去,只留我獨宿,戒我道:『切勿飲酒及淫色。』我想道:『深山之中,那得有此兩事?』口雖答應,心中不然,遂宿在團瓢中床上。至更余,有一男子逾牆而入,貌絶美。我遽驚起,問了不答,叱他不退。其人直前將擁抱我,我不肯從,其人求益堅。我抽劍欲擊他,他也出劍相刺。他劍甚精利,我方初學,自知不及,只得丟了劍,哀求他道:『妾命薄,久已灰心,何忍亂我?且師有明戒誓不敢犯。』其人不聽,以劍加我頸,逼要從他。我引頸受之,曰:『要死便死,吾志不可奪!』其人收劍,笑道:『可知子心不變矣!』仔細一看,不是男子,原來是趙道姑,作此試我的。因此道我心堅,盡把術來傳了。我術已成,彼自遠遊,我便居此山中了。程元玉聽罷,愈加欽重。

日已將午。辭了十一娘要行。因問起昨日行裝仆馬,十一娘道:「前途自有人送還,放心前去。」出藥一囊送他,道:「第歲服一丸,可保一年無病。」送程下山,直至大路方別。才別去,行不數步,昨日群盜將行李仆馬已在路旁等候奉還。程元玉將銀錢分一半與他,死不敢受。減至一金做酒錢,也必不肯。問是何故?群盜道:「韋家娘子有命,雖千里之外,不敢有違。違了他的,他就知道。我等性命要緊,不敢換貨用。」程元玉再三嘆息,仍舊裝束好了,主僕取路前進,此後不聞十一娘音耗,已是十餘年。


  

一日,程元玉復到四川。正在棧道中行,有一少婦人,從了一個秀士行走,只管把眼來瞧他。程元玉仔細看來,也象個素相識的,卻是再想不起,不知在那裡會過。只見那婦人忽然道:「程丈別來無恙乎?還記得青霞否?」程元玉方悟是韋十一娘的女童,乃與青霞及秀士相見。青霞對秀士道:「此丈便是吾師所重程丈,我也多曾與你說過的。」秀士再與程敘過禮。程問青霞道:「尊師今在何處?此位又是何人?」青霞道:「吾師如舊。吾丈別後數年,妾奉師命嫁此士人。」程問道:「還有一位縹雲何在?」青霞道:「縹雲也嫁人了。吾師又另有兩個弟子了。我與縹雲,但逢着時節,才去問省一番。」程又問道:「娘子今將何往?」青霞道:「有些公事在此要做,不得停留。」說罷作別。看他意態甚是匆匆,一竟去了。

過了數日,忽傳蜀中某官暴卒。某官性詭譎好名,專一暗地坑人奪人。那年進場做房考,又暗通關節,賣了舉人,屈了真才,有象十一娘所說必誅之數。程元玉心疑道:「分明是青霞所說做的公事了。」卻不敢說破,此後再也無從相聞。此是吾朝成化年間事。秣陵胡太史汝嘉有《韋十一娘傳》。詩云:

俠客從來久,韋娘論獨奇。

雙丸雖有術,一劍本無私。

賢佞能精別,恩仇不浪施。

何當時假腕,剗盡負心兒!

05 感神媒張德容遇虎 湊吉日裴越客乘龍

詩曰:


  

每說婚姻是宿緣,定經月老把繩牽。

非徒配偶難差錯,時日猶然不後先。

話說婚姻事皆系前定,從來說月下老赤繩繫足,雖千里之外,到底相合。若不是姻緣,眼面前也強求不得的。就是是因緣了,時辰來到,要早一日,也不能勾。時辰已到,要遲一日,也不能勾。多是氤氳大使暗中主張,非人力可以安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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