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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刻拍案驚奇 - 159 / 281
古典小說類 / 馮夢龍 / 本書目錄
  

二刻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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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且說王惠在濟寧飯店宿歇,等李彪到了一同訪緝。第二日等了一日,不見來到,心裡不耐煩起來,回到開河來問消息。到得店中,只見店家嚷成一片,說是王秀才被人殺了,卻叫我家問了屈刑!王惠只叫得苦,到房中看看家主王爵,頸下饗刀,已做了兩截了。王惠號啕大哭了一場,急簡點行李,已不見了銀子八十兩、金首飾二副。王惠急去買副棺術,盛貯了屍首,恐怕官府要相認,未敢釘蓋。且就停在店內,排個座位,朝夕哭奠。已知張善在獄,李彪保侯,他道:「這件事,一來未有原告,二來不曾報得失敗,三來未知的是張善謀殺,下面官府未必有力量歸結報得冤仇,須得上司告去,才得明白。」聞知察院許公善能斷無頭事,恰好巡按到來,遂寫下一張狀子,赴察院案下投告。

那個察院,就是河南靈寶有名的許尚書襄毅公。其時在山東巡按,見是人命重情,批與州中審解。州中照了原招,只坐在張善身上,其臓銀侯追。張善當官怕打,雖然一口應承,見了王惠,私下對他着實叫屈。且訴說那晚門響撞見李彪的光景,連王惠心裡也不能無疑,只是不好指定了那一個。一同解到察院來,許公看了招詞,叫起兩下一問,多照前日說了一番說話。許公道:「既然張善還扳着李彪,如何州裡一口招了?」張善道:「小人受刑不過,只得屈招。其實小人是屋主,些小失脫,還要累及小人追尋,怎麼敢公然殺死了人藏了財物?小人待躲到那裡去?那日開門時,小人趕起來,只見李彪撞進來的。怎到不是李彪,卻裁在小人身上?」李彪道:「小人是個官差,州裡打發小人隨着王秀才緝賊的。這秀才是小人的干係,殺了這秀才,怎好回得州官?況且小人掉了腰刀轉身來尋的,進門時,手中無物,難道空拳頭殺得人?已後床頭才取刀出來,眾目所見的,須不是殺人的刀了。人死在張善店裡,不問張善問誰?」許公叫王惠問道:「你道是那一個?」王惠道:「連小人心裡也胡突,兩下多疑,兩下多有辨,說不得是那一個。」許公道:「據我看來,兩個都不是,必有別情。」遂援筆判道:「李彪、張善,一為根尋,一為店主,動輒牽連,肯殺人以自累乎?必有別情,監侯審奪。」


  

當下把李彪、張善多發下州監。自己退堂進去,心中只是放這事不下。晚間朦朧睡去,只見一個秀才同着一個美貌婦人前來告狀,口稱被人殺死了。許公道:

「我正要問這事。」婦人口中說出四句道

無發青青,彼此來爭,土上鹿走,只看夜明。

許公點頭記着,正要問其詳細,忽然不見。吃了一驚,颯然覺來,乃是一夢。那四句卻記得清清的,仔細思之,不解其意,但忖道:「婦人口裡說的,首句有無發二字,婦人無發,必是尼姑也。這秀才莫不被尼姑殺了?且待明日細審,再看如何。這詩句必有應驗處。」


  

次日昇堂,就提張善一起再問。人犯到了案前,許公叫張善起來問道:「這秀才自到你店中,晚間只在店中歇宿的麼?」張善道:「自到店中,就只留得公差與家人在店歇宿,他自家不知那裡去過夜的。直到這晚,因為兩人多差往濟寧,方纔來店歇宿,就被殺了。」許公道:「他曾到本地甚麼庵觀去處麼?」張善想了一想,道:「這秀才初到店裡,要在幽靜處閒走散心,曾同了小人尼庵內走了一遭。」許公道:「庵內尼姑,年紀多少?生得如何?張善道:“一個少年尼僧,生得美貌。」許公暗喜道:「事有因了。」又問道:「尼僧叫得甚麼名字?」張善道:「叫得真靜。」許公想著,拍案道:「是了!是了!夢中頭兩句『無發青青,彼此來爭』,無發二字,應了尼僧;下面青字配個爭字,可不是『靜』字?這人命只在真靜身上。」就寫個小票,摯了一根簽,差個公人李信,速拿尼僧真靜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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