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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義 - 311 /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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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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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回 赦反側君念臣恩 了前緣人同花謝詞曰:天王明聖,臣罪當誅。恩流法外,全生更矜死,賴宮中推愛。

豈意官中人漸憊,看梅花飄零。無奈佳人與同謝,嘆芳魂何在?調寄「憶少年」古人云: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又云:移孝可以作忠。夫事親則守身為大,髮膚不敢有傷;事君則致身為先,性命亦所不顧。二者極似不同,而其理要無或異。故不孝者,自然不忠,而盡忠者,即為盡孝。古者尚有其父不能為忠臣,其子幹父之蠱,以蓋前愆者。況忝為名臣之子,世受國恩,乃臨難不思殉節,竟甘心降賊,墮家聲于國憲。國之叛臣,即家之賊子,不忠便是不孝,罪不容誅,雖天子思想其父,曲全其命,然遺臭無窮,雖生猶死了。倒不如那失恩的妃子,不負君思,患難之際,恐被污辱,矢志捐軀,卻得仙人救援,死而復生,安享後福,吉祥命終,足使後人傳為佳話。卻說上皇正與梅妃閒話,內侍奏言:「皇帝有表章奏到。」


  

上皇看時,卻為處分從賊官員事。肅宗初回西京時,朝議便欲將此輩正法,同平章事李峴奏道:「前者賊陷西京,上皇倉卒出狩,朝廷未知車駕何在,各自逃生。不及逃者,遂至失身于賊,此與守土之臣,甘心降賊者不同,今一概以叛法處死,似乖仁恕之道。且河北未平,群臣陷于賊中者尚多,若盡誅西京之陷賊者,是堅彼附賊之心了。」

肅宗準奏,詔諸從賊者,始從寬典,後因法司屢請正叛臣之罪,以昭國法。上皇亦云,叛臣不可輕宥,肅宗乃命分六等議處。法司議得達奚珣等一十八人應斬,家眷人口沒官;陳希烈等七人,應勒令自盡;其餘或流或貶或杖,分別擬罪具表。肅宗俱依所議,只于新犯中欲特赦二人:那二人即故相燕國公張說之子原任刑部尚書張均、太常卿駙馬都尉張(土自)。

你道肅宗為何欲赦此二人?只因昔日上皇為太子時,太平公主心懷妒嫉,朝夕伺察東宮過失纖微之事,俱上聞于睿宗,即宮中左右近習之人,亦都依附太平公主,陰為之耳目。其時肅宗尚未生,其母楊妃,本是東宮良媛,偶被幸禦,身遂懷孕,私心竊喜,告知上皇。那時上皇正在危疑之際,想道:「這件事,若使太平公主聞之,又要把來當做一樁話柄,說我內多劈寵,在父皇面上讒譖,不如以藥下其胎罷,只可惜其胎不知是男是女。」

左思右想,無可與商者。時張說為侍講官,得出入東宮,乃以此意密與商議,張說道:「龍種豈可輕動?」

上皇道:「我年方少,不患子嗣不廣,何苦因宮人一胎,滋忌者之謗言。吾意已決,即欲覓墮胎藥,卻不可使問于左右,先生幸為我圖之。」

張說只得應諾,回家自思:「良媛懷胎,若還生子,非帝即王,今日輕易墮胎,豈不可惜,且日後定然追悔。但若不如此,讒謗固所不免。太子已決意欲墮,難與強爭,他托我覓藥,我今聽之天數,取藥二劑,一安胎,一墮胎,送與太子,只說都是墮胎藥,任他取用那一副,若到吃了那安胎藥,即是天數不該絶,我便用好言勸止了。」

至次日,密袖二藥,入宮獻上道:「此皆下胎妙藥,任憑取用一副。」


  
上皇大喜,是夜盡屏左右,置藥爐于寢室,隨手取一劑來,親自煎煮好了,手持與楊氏,諭以苦情,溫言勸飲。楊氏好生不忍,卻不敢違太子命,只得涕泣而飲之。上皇看了飲了,只道其胎即墮,不意腹中全無發動,竟沉沉穩穩的,直睡至天明;原來到吃了那劑安胎藥了。上皇心甚疑怪,那日因侍睿宗內宴,未與張說相見。至夜回東宮,仍屏去左右,密置爐火,再親自煎起那一劑藥來,要與楊氏吃。正煎個九分,忽然神思睏倦,坐在椅上打盹。恍惚之間,見屋宇邊紅光閃閃,紅光中現出一尊神道,怎生模樣?赤面美髯,蠶眉鳳眼。身長約一丈,披一領錦繡綠羅袍。腰大可十圍,束一條玲瓏白玉帶。神威凜凜,法貌堂堂。疑是大漢壽亭侯,宛如三界伏魔帝。

那神道繞着火爐走了一轉,忽然不見。上皇驚醒,忽起身看時,只見藥鐺已傾翻,爐中炭火已盡熄,大為駭異。次日張說入見,告以夜來之事,且命更為覓藥。張說再拜稱賀,因進言道:「此乃神護龍種也!臣原說龍種不宜輕墮,只恐重違殿下之意,故欲決之於天命。前所進二藥,其一實系安胎之藥,即前宵所眼者是也。臣意二者之中,任取其一。其間自有天命,今既欲墮而反安,再欲墮則神靈護之,天意可知矣!殿下雖憂讒畏譏,其如天意何。腹中所懷,必非尋常倫匹,還須調護為是。」

上皇從其言,遂息了墮胎之念,且密諭楊氏,善自保重。楊氏心中常想吃些酸物,上皇不欲索之於外,私與張說言之。張說常于進講時,密柏青梅木瓜以獻,且喜胎氣平穩,未幾睿宗禪位。至明年,太平公主以謀逆賜死,宮闈平靜,恰好肅宗誕生。幼時便英異不凡,及長,出見諸大臣,張說謂其貌類太宗,因此上皇屬意,初封忠王,及太子瑛被廢,遂立為太子。正是:調元護本自胎中,欲墮還留最有功。又道儀容渾類祖,暗教王子代東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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