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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 85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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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第85頁 / 共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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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5頁

朗讀:

(2) 虛舟:空船。

(3) 連亙: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連垣」。


  

(4) 精舍:指書齋、學舍。

(5) 危坐:端坐。

(6) 逝:離去。

(7) 溯:迫訴;從頭陳述。

(8) 沉癰:久治不癒。

(9〕省(x ǐng醒):知:明白。

(10)問訊:問候。

(11)一聆其雅操:聆聽一下他的琴曲。操,琴曲。

(12 〕《琴操》:解說琴曲的書,傳為東漢蔡邑所撰。

(13 〕會:領會。

(14 〕勾撥:「勾」與「撥」以及後文的「剔」,都是彈琴的指法。

(15)粗合:大略合譜。

(16)妙悟:超越尋常的領悟;指深得演奏奧妙。

(17)移檠(qlng情):端燈。檠,燈架。

(18)秋水澄澄:形容眼睛明亮。

(19)遣,發落。這裡指放逐人間。

(20 〕考所業:考查所習的課業。業,這裡指學習彈琴。

(21)入神:達到神妙的境界。

(22)別傳:傳授別的琴曲。

(23 〕家室:猶言「妻室」。

(24)糗糧,乾糧。

(25 〕胡餅;芝麻燒餅。胡,指「胡麻」,即芝麻。

(26 〕表裡甘芳:餅的外皮和內層又甜又香。

(27 〕臨邑:同一州郡所屬之縣。此指瓊州所屬縣。臨,監臨。又,臨,與「鄰」通,見《史記。貨殖列傳》《索隱》。作「鄰縣」解,亦通。

(28 〕支頤:以手支托下已。頤,下巴。

李檀斯


  
長山李檀斯,國學生也(1).共村中有媼走無常(2) ,謂人曰:「今夜與一人界檀老投生淄川柏家莊一新門中,身軀重贅,幾被莊死。」時李方與客歡飲,悉以媼言為妄。至夜,無疾而卒。天明,如所言往問之,則其家夜生女矣。

【註釋】

(1) 國學生;即國子監生。

(2〕走無常:迷信說法,謂地下亦如人間,設有官吏。吏有不足,即勾攝主人為之,事訖放還,稱為走無常。

錦瑟

沂人王生,少孤,自為族(1).家清貧;然風標修潔(2) ,棲然裙展少年也(3).富翁蘭氏,見而悅之,妻以女,許為起屋治產。娶未幾而翁死,妻兄弟鄙不齒數(4).婦尤驕偶,常傭奴其夫;自享饈饌(5) ,生至,則脫粟瓢飲(6) ,折稊為匕(7) ,置其前。王悉隱忍之。年十九,往應童試,被黜。自郡中歸,婦適不在室,釜中烹羊臛熟(8) ,就啖之。婦人,不語,移釜去。生大慚,抵箸地上(9) ,曰:「所遭如此,不如死!」婦恚,問死期,即授索為自經之具。生忿投羹碗,敗婦顙(10),生含憤出,自念良不如死,遂懷帶人深壑。

至叢樹下,方擇枝繫帶,忽見土崖間,微露裙幅;瞬息,一婢出,睹生急返,如影就滅,土壁亦無綻痕,固知妖異;然欲覓死,故無畏怖,釋帶坐覘之。少間,復露半面,一窺即縮去。念此鬼物,從之必有死樂。因抓石叩壁臼:「地如可入,幸示一途!我非求歡,乃求死者。」久之,無聲。王又言之,內云:「求死請姑退,可以夜來。」音聲清鋭,細如遊蜂。生曰:“

諾。“遂退以待夕。未幾,星宿已繁,崖間忽戍高第,靜敞雙扉。生拾級而入(11). 才數武,有橫流湧注,氣類溫泉。以手探之,熱如沸湯;不知其深幾許。疑即鬼神示以死所,遂踴身人,熱透重衣,膚痛欲糜(12);幸浮不沉。

泅沒良久,熱漸可忍,極力爬抓,始登南岸,一身幸不泡傷。行次(13),遙見廈屋中有燈火(14 」,趨之。有猛犬暴出,齕衣敗襪。摸石以投,犬稍卻。

又有群犬要吠(15),皆大如犢。危急間,婢出叱退,曰:「求死郎來那,吾家娘子憫君厄窮,使妾送君入安樂窩,從此無災矣。」挑燈導之。啟後門,黯然行去。入一家,明燭射窗,曰:「君自入,妾去矣。」生入室四瞻,蓋已人己家矣。反奔而出。遇婦所役老媼曰:「終日相覓,又焉往!」反曳入。

婦帕裹傷處,下床笑逆,曰:「夫妻年餘,押謔顧不識耶,我知罪矣。君受虛誚(16),我被實傷,怒亦可以少解。」乃于床頭取巨金二鋌置生懷,曰:「以後衣食,一惟君命,可乎?」生不語,拋金奪門而奔,仍將入壑,以叩高第之門。既至野,則婢行緩弱,挑燈尤遙望之。生急奔且呼,燈乃止。既至,婢曰:「君又來,負娘子苦心矣。」王曰:“我求死,不謀與卿復術活。

娘子巨家,地下亦應需人。我願服役,實不以有生為樂。「婢曰:」樂死不如苦生,君設想何左也(17)!吾家無他務,惟淘河、糞除、飼犬、負屍;作不如程(18),則剛耳劓鼻(19),敲肘剄趾(20). 君能之乎?「答曰:」能之。“

又入後門,生問:「諸役可也。適言負屍,何處得如許死人?」婢曰:「娘子慈悲,設『給孤園』(21),收養九幽橫死無歸之鬼(22). 鬼以千計,日有死亡,須負瘞之耳。請一過觀之。」移時,入一門,署「給孤園」。入,見屋宇錯雜。穢臭熏人。園中鬼見燭群集,皆斷頭缺足,不堪入目。迴首欲行,見屍橫牆下;近視之,血肉狼藉。曰:「半日未負,已被狗咋(23). 」即使生移去之。生有難色。婢曰:「君如不能,請仍歸享安樂。」生不得已,負置秘處。乃求婢緩頰,倖免屍污,婢諾。行近一舍,曰:「姑坐此,妾入言之。飼狗之役較輕,當代圖之,庶幾得當以報。」去少頃,奔出,曰:「來,來!娘子出矣。」生從入。見堂上籠燭四懸,有女郎近戶坐,乃二十許天人也。生伏階下。女郎命曳起之,曰:「此一儒生,烏能飼犬;可使居西堂,主簿(24). 」生喜,伏謝。女曰:「汝以樸誠,可敬乃事,如有舛錯(25),罪責不輕也!」生唯唯。婢導至西堂,見棟壁清潔,喜甚,謝婢。始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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