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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 79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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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第79頁 / 共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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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14)囁嚅:吞吞吐吐,言而又止。

(15)恬然,心安自得的樣子。


  

(16)研,研為細末。

(17)舉行優:指舉為優貢。順治二年(1645)今省、府、州、縣學,在生員中選取文行兼優者:送國子監肄業,名為貢監。

(18)發落,科舉時代,歲試或科試分等評成績,評走後根據等級進行賞罰,叫「發落」。

(19)道署,學道的衙署。清初舉行憂,由學道考定保送。

(20)文宗:指學道。

(21)啗(d àn 淡):引誘。

(22)小人之恥獨為小子,小人恥子自己獨為小人,意思是小人為了遮羞,就想拉別人一塊做惡,同為小人。

(23)夙(s ǜ速)根,佛家語,指前世帶來的好天性。

(24)「原涉所三」三句:意謂一旦失足,則不能自止。原涉,字巨先。

漢代茂陵人。祖父官二千石,父為南陽太守,原涉宮谷口令。別人曾譏笑他官位低,並批評他「自放縱,為輕俠之徒」。原涉回答說:「子獨不見家人寡婦邪?始自約敕之時,意乃慕宋怕姬及陳孝婦,不幸一為盜賊所汗,遂行淫失,知其非禮,然不能自還。吾猶此也。」見《漢書。遊俠傳。原涉》。

(25)鄉科:指舉人。令浙中:為浙江省某地縣令。

(26)刺字:一種墨刑,刺臂上者,多刺于腕上時下;刺面上者,多刺于鬢下頰上。刺明所犯事由或發遣地點。

(27)官版正字:官版書所用的正體字。

(28)字彙:字典類書籍。

(29)口占;隨口念出。一絶:一首絶句。

(30)菱花:鏡子。

(31)權子母:放債、經商均可稱「權子母」;此指出資捐官。

(32)燕市:指京都北京。博恩榮:博取朝廷恩榮,指捐得官職,即後文所說的「仕進之志」。

果報

安丘某生(1) ,通卜筮之術(2).其為人邪蕩不檢(3) ,每有鑽穴逾牆之行(4),則卜之(5). 一日忽病,藥之不癒,曰:「吾實有所見。冥中怒我狎褻天數(6),將重譴矣,藥何能為!」亡何,目暴替,兩手無故自折。

某甲者,伯無嗣。甲利其有,願為之後。伯既死,田產悉為所有,遂背前盟。又有叔,家頗裕,亦無子。甲又父之。死,又背之。於是併三家之產,宮甲一鄉(7).一日,暴病若狂,自言曰:「汝欲享富厚而生耶!」遂以利刃自割肉,片片擲地。又曰:「汝絶人後,尚欲有後耶!」剖腹流腸,遂斃。

未幾,子亦死,產業歸人矣。果報如此,可畏也夫!

【註釋】

(1) 安丘:今山東省安丘縣。


  
(2) 卜筮(shì誓):占卜。

(3) 邪蕩不檢:邪惡放蕩,不自檢束。

(4) 逾牆,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逾隙」。

(5) 則卜之,據二十四卷本改,原無「卜」字。

(6) 狎褻天數:迷信說法,凡事前定,不可更易日故,占卜可窺測之。此處借用占卜以做壞事,故為「狎褻天數」。狎褻,褻瀆。

(7) 富甲一鄉:財富之多為鄉裡第一。

公孫夏

保定有國學生某(1) ,將入都納資(2) ,謀得縣尹。方趣裝而病,月餘不起。忽有憧人曰:「客至。」某亦忘其疾,趨出迎客。客畢服類貴者。三揖入舍,叩所自來,客曰:「仆,公孫夏(3) ,十一皇子座客也(4).聞治裝將圖縣秩,既有是志,太守不更佳耶?」某遜謝,但言:「資薄,不敢有奢願。」

客請效力,伸出半資(5) ,約干任所取盈(6).某喜求策。客日(7) :「督撫皆某昆季之交(8) ,暫得五千緡,其事濟矣。目前真定缺員(9) ,便可急圖。」

某訝其本省(10). 客笑曰:「君迂矣!但有孔方在(11),何問吳越、桑摔耶(12)?」某終躊躇,疑其不經(13). 客曰:「無須疑惑。實相告:此冥中城隍缺也,君壽盡,己注死籍。乘此營辦,尚可以致冥貴(14). 」即起告別,曰:「君且自謀,三日當復會。」遂出門跨馬去。某忽開眸,與妻子永訣(15). 命出藏鏹,市格錠萬提(16),郡中是物為空。堆積庭中,雜芻靈鬼馬(17),日夜焚之,灰高如山。三月,客果至。某出資交兌,客即導至部署(18),見貴官坐殿上,某便伏拜。貴宮略審姓名,便勉以「清廉謹慎」等語。乃取憑文(19),喚至案前與之。

某稽首出署。自念監生卑賤,非車服炫耀(20),不足震懾曹屬(21). 於是益市輿馬;又遣鬼役以彩輿迂其美妾(22). 區畫方已,真定鹵簿已至(23). 途中裡余,一道相屬,意得甚。忽前導者怔息旗靡(24). 驚疑間,見騎者盡下,悉伏道周;人小徑尺(25),馬大如狸,車前者駭曰:「關帝至矣(26)!」

某懼,下車亦伏。遙見帝君從四五騎,緩轡而至,須多繞頰(27),不似世所模肖者;而神采威猛,目長幾近耳陳。馬上問:「此何官?」從者答:「真定守。」帝君日,「區區一郡,何直得如此張皇(28)!」某聞之,灑然毛驚;身暴縮,自顧如六七歲兒。帝君命起,使隨馬蹄行。道旁有殿字,帝君人,南向坐,命以筆札授某,俾自書鄉貫姓名。某書已,呈進。帝君視之,怒曰:「字訛誤不成形象!此市儈耳,何足以任民社(29)!」又命稽其德籍。旁一人跪奏,不知何詞。帝君厲聲曰:「干進罪小(30),賣爵罪重(31)!」旋見金甲神縮鎖去。遂有二人捉某,褫去冠服,答五十,臀內幾脫,逐出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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