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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 62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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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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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于橫身障阻之。孝怒,讓友于(10). 友于曰:「責之者,以其無禮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惡(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杖撻友于,忠、信亦相助毆兄,聲震裡黨,群集勸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詣兄請罪。孝逐去之,不令居喪次(12). 而義創甚(13),不復食飲。仁代具詞訟官,訴其不為庶母行服。官簽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陳狀。友于以面目損傷,不能詣署,但作詞稟白,哀求寢息,宰遂消案。義亦尋愈。由是仇怨益深。仁、義皆幼弱,輒被敲楚(15). 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獨無!」友于曰:「此兩語,我宜言之,兩弟何雲!」因苦勸之,卒不聽。

友于遂扃戶,攜妻子借寓他所,離家五十餘里,冀不相聞。友于在家雖不助弟,而孝等尚稍有顧忌;既去,諸兄一不當,輒叫罵其門,辱侵母諱(16). 仁、義度不能抗,惟杜門思乘間刺殺之(17),行則懷刀。一日,寇所掠長兄成,忽攜婦亡歸。諸兄弟以家久析,聚謀三日,竟無處可以置之。仁、義竊喜,招去共養之。往告友于。友于喜,歸,共出田宅居成。諸兄怒其市惠(18),登門窘辱。而成久在寇中,習于威猛,大怒曰:「我歸,更無人肯置一屋;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責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仁、義各以杖出,捉忠、信,撻無數。成乃訟宰,宰又使人請教友于。友于詣宰,俯首不言,但有流涕。宰問之,曰:「惟求公斷。」宰乃判孝等各出田產歸成,使七分相準(19). 自此仁、義與成倍加愛敬(20). 談及葬母事,因並泣下。成患曰:「如此不仁,真禽獸也!」遂欲啟壙,更為改葬(21). 仁奔告友于。


  

友于急歸諫止。成不聽,刻期發墓,作齋于塋。以刀削樹,謂諸弟曰:「所不衰麻相從者(22),有如此樹!」眾唯唯,於是一門皆哭臨,安靨盡禮。自此兄弟相安。而成性剛烈,輒批撻諸弟,于孝尤甚。惟重友于。雖盛怒,友于至,一言即解。孝有所行,成輒不平之,故孝無一日不至友于所,潛對友于詬詛。友于婉諫,卒不納。友于不堪其擾,又遷居三泊(23),去家益遠,音跡遂疏。又二年,諸弟皆畏成,久亦相習。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長繼

業,三繼德,嫡出;次繼功,四繼績,庶出;又婢生繼祖。皆成立。效父舊行,各為黨,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惟祖無兄弟,年又最幼,諸兄皆得而詬厲之。岳家近三泊,會詣岳,迂道詣叔。入門,見叔家兩兄一弟,弦誦恰恰(24),樂之,久居不言歸。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我豈惜甌飯瓢飲乎(25)!」乃歸,過數月,夫妻往壽岳母。告父曰:「兒此行不歸矣。」父詰之,因吐微隱。父慮與叔有夙隙(26),計難久居。祖曰:「父慮過矣。二叔,聖賢也。」遂去,攜妻之三泊。友于除舍居之(27),以齒兒行(28),使執卷從長子繼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餘,入雲南郡癢(29). 與善閉戶研讀,祖又諷誦最苦(30). 友于甚愛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業詬辱庶母。功怒,刺殺業。官收功,重械之,數日死獄中。業妻馮氏,猶日以罵代哭。功妻劉聞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誰家男子活耶!」操刀入,擊殺馮,自投井死。

馮父大立,悼女死慘,率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撻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馮氏何得復爾!」吼奔而出。諸曾從之,鍺馮盡靡。成首捉大立,割其兩耳。其子護救,繼績以鐵杖橫擊,折其兩股。諸馮各被夷傷,哄然盡散。惟馮子猶臥道周。成夾之以時,置諸馮村而還。遂呼績詣官自首。馮狀亦至。於是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門外。適友于率一子一侄鄉試歸,見忠,驚曰:「弟何來?」忠未語先淚,長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詰得其情,大驚曰:「似此奈何!然一門乖戾,逆知奇禍久矣(31);不然,我何以竄跡至此。但我離家久,與大今無聲氣之通(32),今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馮父子傷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則此禍或可少解。」乃留之,晝與同餐,夜與共寢,忠頗感愧。居十餘日,見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淒然下淚曰:「今始知從前非人也。」友于喜其悔悟,相對酸惻。俄報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 大喜。不赴鹿鳴(35),先歸展墓。明季科甲最重(36),諸馮皆為斂息(37). 友于乃托親友賂以金粟,資其醫藥,訟乃息。

舉家位感友于,求其復歸。友于乃與兄弟焚香約誓,俾各滌慮自新(38),遂移家還。租從叔不願歸共家。孝乃謂友于曰:「我不德,不應有亢宗之子(39);弟又善教,俾姑為汝子。有寸進時,可賜還也。」友于從之。又三年,祖果舉于鄉。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不數日,祖有子方三歲,亡歸友于家,藏伯繼善室,不肯返;捉去輒逃。孝乃令祖異居,與友于鄰。祖開戶通叔家,兩間定省如一焉。時成漸老,家事皆取決於友于。從此門庭雍穆(40),稱孝友焉(41). 異史氏曰:“天下惟禽獸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詩書之家,往往蹈之也!

夫門內之行(42),其漸漬子孫者,直入骨髓。古云:其父盜,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孝雖不仁,其報亦慘;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慮患之子也,若論果報,猶迂也。“

【註釋】

(1) 昆陽:州名,在今雲南省中部,明清時屬雲南府,後併入今之晉寧縣。


  

(2) 瀋:汁水。

(3) 嫡配:原配妻子。

(4) 寬譬:寬慰、解說。

(5) 申黜:申報郡府,革除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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