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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 14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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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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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宿莽既滋,墓草萌出新芽,指主人死後經年。《禮記。檀弓》上:「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車中人,乘高車的人,指有地位的朋友。望望然去之,不高興地離開,惟恐遺屬有所告求。《孟子。公孫丑》上:「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此用其意。陵夷,此從青柯亭本,底本作「凌夷」。

(60)宰:管家。


  

藥僧

濟寧某,偶于野寺外,見一遊僧,向陽們虱(1) ;杖掛葫蘆,似賣藥者。

因戲曰:「和尚亦賣房中丹否(2) ?」僧曰:「有。弱者可強,微者可巨,立刻見效,不俟經宿。」某喜,求之。僧解鈉角(3) ,出藥一丸,如黍大(4) ,令吞之。約半炊時,下部暴長;逾刻自們,增于舊者三之一。心猶未足,窺僧起遺(5) ,竊解衲,拈二三丸併吞之。俄覺膚若裂,筋若抽,項縮腰橐(6) ,而陰長不已。大懼,無法。僧返,見其狀,驚曰:「子必竊吾藥矣!」急與一九,始覺休止。解衣自視,則幾與兩股鼎足而三矣。縮頸蹣跚而歸(7) ,父母皆不能識。從此為廢物,日臥街上,多見之者。

【註釋】

(1) 向陽捫虱:在向陽處捉虱子。

(2) 房中丹:指增進性功能的一類丹藥。

(3) 衲:僧衣。即百衲衣。

(4) 黍(shǔ鼠):粘米,俗稱「黃米子」。

(5) 遺:入廁。

(6) 項縮腰橐(tuó駝):此從青柯亭刻本:底本作「頂縮腰橐」。橐,通「駝」,謂腰背彎曲。

(7) 蹣跚(p ánsh ān 盤珊):踱行貌。

于中丞

于中丞成龍(1) ,按部至高郵(2).適巨紳家將嫁女,裝奩甚富,夜被穿箭席捲而去(3).刺史無術(4).公令諸門盡閉,止留一門放行人出入,吏目守之(5) ,嚴搜裝載。又出示,諭閻城戶口各歸第宅(6) ,候次日查點搜掘,務得臓物所在。乃陰囑吏目:設有城門中出入至再者(7) ,捉之。過午得二人,一身之外,並無行裝。公曰:「此真盜也。」二人詭辨不已。公令解衣搜之,見袍服內着女衣二襲(8) ,皆奩中物也。蓋恐次日大搜,急於移置,而物多難攜,故密着而屢出之也。

又公為宰時(9) ,至鄰邑。早旦,經郭外,見二人以床異病人,覆大被;枕上露發,發上簪鳳釵一股(10),側眠床上。有三四健男夾隨之,時更番以手擁被(11),令壓身底,似恐風入。少頃,息肩路側,又使二人更相為荷(12). 于公過,遣隷回問之,雲是妹子垂危,將送歸夫家。公行二三里,又遣隷回,視其所入何村。隷尾之,至一村舍,兩男子迎之而入。還以白公。公謂其邑宰:「城中得無有劫寇否(13)?」宰曰:「無之。」時功令嚴(14),上下諱盜,故即被盜賊劫殺,亦隱忍而不敢言(15). 公就館舍(16),囑家人細訪之,果有富室被強寇人家,炮烙而死(17). 公喚其子來,詰其狀。子固不承。公曰:「我已代捕大盜在此,非有他也。」子乃頓首哀泣,求為死者雪恨。公叩關住見邑宰,差健役四鼓出城(18),直至村舍,捕得八人,一鞠而伏。詰其病婦何人,盜供:「是夜同在勻欄(19),故與妓女合謀,置金床上,令抱臥至窩處始瓜分耳(20). 」共服于公之神(21).或問所以能知之故,公曰:「此甚易解,但人不關心耳。豈有少婦在床,而容人手衾底音,且易肩而行(22). 其勢甚重;交手護之,則知其中必有物矣。若病婦昏憒而至(23),必有婦人倚門而迎;止見男子,並不驚問一言,是以確知其為盜也。」

【註釋】

(1) 于中丞成尤,幹成尤,字北溟,山西永寧州(今離石縣)人。崇禎時副貢。順洽末,授廣西羅城知縣。康熙間,歷宮直隷巡撫,擢兵部尚書,總督江南江西。二十三年,兼攝江蘇、安徽兩省巡撫事,未幾,卒於官。溢清端。于為官簡陋臼奉,而所至申明保甲,好微行炯知民隱,摘發盜賊。康熙稱之為「古今第一廉吏」,《清史稿》二七七有傳。下文稱「按部至高郵」,知本段所記為于出任兩江總督啟事。

(2) 按部:謂巡視屬下州縣。高郵:明清時州名,屬揚州府,州治即今江蘇省高郵縣。

(3) 穿窬(y ú魚):穿壁逾牆。指偷竊行為。《論語。陽貨》:「色厲而內荏:譬諸小人,其猶穿箭之盜也與。」註:「穿,穿壁;窬,窬(踰)牆。」

(4) 刺史:知州的別稱。

(5) 吏目:官名。明清州置吏目,職掌緝捕、守獄及文書等事。

(6) 諭闔城戶口: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底本「闔」作「閣」。

(7) 再:兩次。

(8) 二襲:兩身。衣裳一套叫一襲。

(9) 宰:知縣。本段記述于成龍初任廣西羅城縣佃縣時事。于在羅城七年,政績最著,被舉卓異。參《清史稿》本傳及易宗夔《新世說。政事》。

(10)鳳釵:股端鎸作風頭狀的髮釵。又叫鳳頭釵。

(11)更番:輪換。擁;推而塞之。


  
(12)二人,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底本作「一人」。

(13)劫寇:被劫失盜之事。

(14)功令,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公今」。朝廷考核官員的有關條例。

(15)隱忍:隱瞞、忍耐。

(16)館舍:驛館。

(17)炮烙:指強盜逼財所施燒的之刑。

(18)四鼓:四更天,謂天未明。

(19)勾欄:此從青柯亭本,底本作「鈎欄」。指妓院。

(20)窩處:窩藏臓物之所。藏匿罪犯或臓物的主家,稱為「窩主」或「窩停主人」,見洪邁《夷堅志》及《元典章》。

(21)神:神明;明察。

(22)易肩:指換人扛抬。

(23)昏憒:昏迷不醒,謂病重。

皂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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