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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 130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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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第130頁 / 共170頁。

時傅父覓子不得,正切焦慮,見子歸,喜出非望。生略述崖未(52),兼至華氏之訂。父曰:「妖言何足聽信?汝尚能生還者,徒以閹廢故;不然,死矣!」生曰:「彼雖異物,情亦猶人;況又慧麗,娶之亦不為戚黨笑。」

父不言,但嗤之。生乃退而技癢,不安其分,輒私婢;漸至白晝宣淫,意欲駭聞翁媼。一日,為小婢所窺,奔告母。母不信,薄觀之(53),始駭。呼婢研究,盡得其狀。喜極,逢人宣暴,以示子不閹,將論婚于世族,生私白母:「非華氏不娶。」母曰:「世不乏美婦人,何必鬼物?」生曰:「兒非華姑,無以知人道(54),背之不樣。」傅父從之,遣一仆一嫗往覘之。出東郭四五里,尋李氏園。見敗垣竹樹中,縷縷有炊煙。嫗下乘,直造其闥,則母子拭幾濯溉,似有所伺。嫗拜致主命。見三娘,驚曰:「此即吾家小主婦耶?我見猶憐,何怪公子魂思而夢繞之(55)。 」便問阿姊。華姑嘆曰:「是我假女(56)。 三日前,忽殂謝去。」因以酒食餉嫗及仆。嫗歸,備道三娘容止,父母皆喜。末陳巧娘死耗,生惻惻欲涕。至親迎之夜,見華姑親問之。答云:「已投生北地矣。」生欷歔久之。迎三娘歸,而終不能忘情巧娘,凡有自瓊


  

來者,必召見問之。或言秦女墓夜聞鬼哭。生詫其異,入告三娘。三娘沉吟良久,泣下曰:「妾負姊矣!」詰之,答云:「妾母子來時,實未使聞。茲之怨啼,將無是?向欲相告,恐彰母過。」生聞之,悲已而喜。即命輿,宵晝兼程,馳詣其墓。叩墓木而呼曰:「巧娘,巧娘!某在斯。」俄見女郎捧嬰兒,自穴中出,舉首酸嘶(57),怨望無已。生亦涕下。探懷問誰氏子,巧娘曰:「是君之遺孽也(58),誕三月矣。」生嘆曰:「誤聽華姑言,使母子埋憂地下,罪將安辭!」

乃與同輿,航海而歸。抱子告母。母視之,體貌豐偉,不類鬼物,益喜。二女諧和,事姑孝。後傅父病,延醫來。巧娘曰:「疾不可為,魂已離舍。」督治冥具,既竣而卒。兒長,絶肖父;尤慧,十四游泮。高郵翁紫霞,客于廣而聞之。地名遺脫,亦未知所終矣。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廣東:廣東省,轄境約略與今廣東省相同。搢(j ìn 晉)紳:也作「薦紳」、「縉紳」。古代仕宦者搢(插)笏垂紳(大帶),因以指稱仕宦之家。

詳《三生》注。此指鄉紳,即離職鄉居的官員。

(2) 天閹:生來沒有生殖能力的男子。閹,閹割,割去男性生殖腺。

(3) 無以女女者:沒有人把女兒嫁給他的。前一「女」字,是名詞,女兒;後一「女」字,是動詞,以女妻人。

(4) 憂怛:憂愁煩惱。

(5) 廉從師讀:此從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師讀」二字。

(6) 蓮步蹇(jiǎn 簡)緩:謂小腳行走遲緩。蓮步,舊指女子的腳步。

《南史。東昏侯紀》:「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

(7) 得無慾如瓊乎:該不是想去瓊州吧?得無,莫非、該不會。如,往。

瓊,瓊州,即今海南島瓊山縣。

(8) 何為: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何」字。

(9) 尺一書:即尺一牘。漢代詔書寫於一尺一寸長的木版上,故稱尺一牘。《漢書。匈奴傳》:「漢遺單于書,以尺一牘,……中行說令單于以尺二牘,及印封皆令廣長大。」此泛指書信。

(10)裡門:古時聚族列裡而居,門戶相連,于裡有門,叫裡門。此指族居之地。語見《史記。萬石張叔列傳》。

(11)東道主:待客之主人。語見《左傳。僖公三十年》。

(12)望:向。

(13)逆旅:客店。

(14)見道側一墓: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增補,原無「一」字。(15)猱(n áo 撓)升:攀緣而上。猱,猿類,善爬樹。《詩經。小雅。角弓》:「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

(16)謖(s ù速)謖:風聲。《世說新語。賞謄》:「世目李元禮,謖謖如勁松下風。」

(17)宵蟲哀奏:夜蟲哀鳴。

(18)雙鬟:兩個丫嬛。舊時丫嬛頭結雙鬟,因以鬟代指丫嬛。(19)團茶:圓模製成的一種茶塊,始於宋。《說郛》輯熊蕃《宣和北苑貢茶錄》:「太平興國初,特製龍鳳模,遣使臣就北苑造團茶,以別庶飲。」(20)毛髮

森豎: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作「毛髮直豎」。森,高聳。(21)睇:傾視,俯身而視。

(22)亦非土音: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非」字。


  
(23)蓬蓽(b ì畢):「蓬門蓽戶」的略語,猶言草舍。住處簡陋的謙詞。

語見《晉書。皇甫謐傳》。

(24)稅駕:停車,此謂留宿。稅,止。

(25)元龍:陳元龍,名登,三國時人,以豪氣著稱。《三國志。魏書。呂布臧洪傳》載,許汜論及陳登,云:「昔遭亂過下邳,見元龍。元龍無客主之意,久不相與語,自上大床臥,使客臥下床。」巧娘戲謂不敢以女元龍自居,意在讓傅生上床同臥。

(26)我自嘆吾命耳:此據山東省博物館本,原無「自」字。(27)無所復之: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所」字。

(28)排闥(t à塌)入:推門而入。排,推。闥,小門。語見《漢書。樊啥傳》。

(29)風格:猶風韻。

(30)宿:原無此字,據二十四卷抄本補。

(31)合卺(J ǐn 緊):古代結婚儀式之一,因代指結婚。詳《嬌娜》注。

(32)也:山東省博物館本作「耶」,義同。

(33)閹寺:宦官。《後漢書。黨錮列傳》:「主荒政謬,國命委于閹寺。」

天閹實同宦官,因以指稱。

(34)椓(zhu ó酌)人:即閹人。舊以稱宦官。椓,椓刑,即宮刑。《尚書。呂刑》載,古代酷刑有「劓、刵、椓、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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