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第二個補充說,「那是『一個小金盒和一枚戒指』。我們都打聽清楚了,看見東西交給了你。我們當時就在旁邊。哦!就在旁邊。」
「我們知道的可不光是那檔子事,」頭一個接著說道,「很久以前,她就經常向我們說起,那個年輕媽媽對她講過,她感到自己熬不過去了,她本來要到孩子他爸的墳跟前去,死也要死在那裡,不曾想路上病倒了。」
「你們要不要見一見當鋪老闆本人?」格林維格先生做了一個要往門口去的動作,問道。
「不,」女總管回答,「既然他——」她指了指孟可司——「膽小鬼,他居然承認了,我看他什麼都招了,你又向這些醜八怪都打聽過,找到了這兩個合適的證人,我也沒什麼多說的。我的確把那兩樣東西給賣了;東西你是永遠也找不着的了,那又怎麼樣?」
「不怎麼樣,」布朗羅先生答道,「不過有件事倒是需要我們過問一下,你們倆今後再也不能擔任負責的職務了。你們可以走了。」
「我希望,」格林維格先生帶著兩個老婦人出去了,邦布爾先生看看四周,哭喪着臉說,「我希望,不至于因為這一件不幸的小事革掉我的教區公職,是嗎?」
「革職是免不了的,」布朗羅先生回答,「你還是死了那條心吧,這對你們已經很便宜了。」
「這全怪邦布爾太太,她非要這麼幹。」邦布爾先生先回頭望了一眼,確信自己的搭檔已經離開房間,這才連稱冤枉。
「這不成其為理由,」布朗羅先生答道,「銷毀那兩件首飾的時候,你在場,而且照法律的眼光來看,兩者之中,你的罪責的確更嚴重。因為法律認為你妻子的行為是受你的指使。」
「要是法律這樣認為,」邦布爾先生把帽子夾在兩隻手中間使勁地搓,說道,「法律就是一頭蠢驢——一個白痴,如果這就是法律的眼光,那麼法律準是個單身漢。我但願法律落到最壞的下場,只有親身體驗過了,睜開眼睛了,才明白丈夫能不能支配妻子——這要靠親身體驗。」
邦布爾先生加重語氣,把最後幾個字重複了一遍,緊緊地戴上帽子,雙手插在口袋裏,跟着他的賢內助下樓去了。
「小姐,」布朗羅先生轉向露絲說道,「把手伸給我。不要發抖。你用不着害怕,聽一聽我們不得不講的最後幾句話。」
「你的話要是和我有關——我不知道這怎麼可能,可如果——還是另找時間告訴我吧。我現在既沒有力氣,也打不起精神。」
「不,」老先生輓起她的胳臂,回答說,「我相信你的毅力不止這麼一點。先生,你認識這位小姐嗎?」
「認識。」孟可司回答。
「我從來沒見過你。」露絲有氣無力地回答。
「我經常看見你。」孟可司答道。
「不幸的艾格尼絲,她父親有兩個女兒,」布朗羅先先生說道,「另外一個命運如何——那個小女兒?」
「那個小女兒,」孟可司回答,「當時她父親死在異鄉,用的又是一個陌生的名字,沒有留下一封信,一個本子,一張紙片,沒留下一點點線索可以用來查找他的朋友或親屬——那孩子叫一戶窮苦農民領走了,他們把孩子當成自個兒的收養下來。」
「說下去,」布朗羅先生說道,朝梅萊太太遞了個眼色,要她上前邊來,「說啊。」
「那戶人家後來搬走了,你就是去找也是找不到的,」孟可司說道,「不過,在友誼無能為力的地方,仇恨往往大行其道。我母親經過一年的明查暗訪,找到了那個地方——嘿,並且找到了那個孩子。」
「她把孩子帶走了?」
「沒有。那家人很窮,已經開始對自己的善心有點煩了——至少那個男的是如此。因此,我母親要他們把孩子留下,給了他們一點錢,那點錢也維持不了多久,答應以後再寄些錢來,她根本就沒打算再寄。不過她還是不太放心,生怕他們那些個牢騷和窮困把孩子整得不夠慘,我母親就把她姐姐的醜事抖落出去,說的時候想怎麼編就怎麼編,囑咐他們對那孩子要提防着點,因為她出身下賤。還說她是個私生子,將來什麼時候肯定會走上邪路。所有這些話和實際情況全都吻合,他們就相信了。孩子在那兒活得很淒慘,連我們都感到滿意,後來,一位當時住在契斯特的富孀偶然看見了那個女孩子,覺得她怪可憐的,才把她帶到自己家裡。我總覺得這中間有某種該死的魔力在跟我們作對。我們雖然什麼辦法都想盡了,可她始終獃在那兒,日子過得挺快活。我沒看見她有兩三年了,直到幾個月以前才又見到她。」
「你現在看見她了嗎?」
「看見了。就靠在你肩上。」
「可跟我自己的孩子也差不離啊。」梅萊太太一把抱住馬上就要暈厥過去的露絲姑娘,大聲說道,「一點也不比我最寶貝的孩子差。就是把世上的一切財富都給我,我也不會丟下她,我可愛的夥伴,我的寶貝妞妞。」
「你一直就是我唯一的親人,」露絲依偎着她,哭喊道,「最體貼,最要好的朋友。我的心都要炸開了,這一切我真承受不起了。」
「更多的事你都承受住了,你一向就是最善良、最溫柔的姑娘,總是把幸福拋給認識的每一個人,」梅萊太太慈愛地抱住她,說道,「來,過來啊,我的寶貝,想想是誰還等着把你摟在懷裡,苦命的孩子。瞧這兒——你瞧,他來了,我親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