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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90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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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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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後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八年夏,漢中、南郡水復出,流六千餘家。南陽沔水流萬餘家。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絶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漢水出,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余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是時,比再遣公主配單于,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軍征討戍邊。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潁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復修,通儒以為違古制。刑臣石顯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殺四千餘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疇、河東后土于長安南北郊。二年,又罷雍五畦,郡國諸舊祀,凡六所。

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經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休征: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咎徵;曰狂,恆雨若;僭,恆陽若;舒,恆奧若;急,恆寒若;F178,恆風若。」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鷄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D058,時則有青眚青祥。唯金-木。」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妖猶夭胎,言尚微。蟲豸之類謂之孽。孽則牙孽矣。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

及人,謂之D058。D058,病貌,言浸深也。

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祥猶禎也。

氣相傷,謂之-猶臨蒞,不和意也。

每一事雲「時則」以絶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

內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

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堅軌並作,故其極惡也。

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類動,故有龜孽。于《易》,「巽」為鷄,鷄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儀,貌氣毀,故有鷄禍。一曰,水歲鷄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於上之D058。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之,沖氣相通也。

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

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致秋陰常雨,言傷則致春陽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絶,水火之氣不得相併,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

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F0E2。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同應。此說非是。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併,唯此一事耳。禍與妖、F0E2、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于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將有亂。」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殆必禍者也。

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誼,足以步目。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曰絶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瀅,曰離其名。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雲。”後二年,晉人殺厲公。凡此屬,皆貌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囂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遽見楚子以告。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莫囂行,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人軍之,大敗。莫囂縊死-

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干也;敬,禮之輿也。

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綺乞師于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氏其亡乎!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成肅公受-于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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