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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和平四年三月,冀州獻白鳩。殷湯時至。王者養耆老,遵道德,不以新失舊則至。
高祖承明元年十一月,冀州獻白鳩。
太和二十三年七月,瀛州獻白鳩。
八月,滎陽郡獻白鳩。
世宗景明三年七月,涇州獻白鳩。
正始元年十月,京師獲白鳩。
是月,建興郡獻白鳩。
二年四月,并州獻白鳩。
七月,冀州獻白鳩三。
三年七月,夏州獻白鳩。
永平元年六月,洛州獻白鳩。
肅宗熙平二年九月,汲郡獻白鳩。
太祖天興四年春,新興太守上言:“晉昌民賈相,昔年二十二,為雁門郡吏,入句注西陘,見一老父,謂相曰:‘自今以後四十二年當有聖人出於北方。時當大樂,子孫永長,吾不及見之。
’言終而過。相顧視之,父老化為石人。相今七十。下檢石人見存。至帝破慕容寶之歲,四十二年。”
真君五年二月,張掖郡上言:「往曹氏之世,丘池縣大柳谷山石表龍馬之形,石馬脊文曰『大討曹』,而晉氏代魏。今石文記國家祖宗諱,著受命之符。」
乃遣使圖寫其文。大石有五,皆青質白章,間成文字。其二石記張、呂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記國家祖宗以至于今。其文記昭成皇帝諱「繼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次記太祖道武皇帝諱「應王,載記千歲」,凡七字;次記太宗明元皇帝諱「長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次記「太平天王繼世主治」,凡八字;次記皇太子諱「昌封太山」,凡五字。初上封太平王,天文圖錄又授「太平真君」之號,與石文相應。太宗名諱之後,有一人象,攜一小兒。見者皆曰:「上愛皇孫,提攜臥起,不離左右,此即上象靈契,真天授也。」
於是衛大將軍、樂安王范,輔國大將軍、建寧王崇,征西大將軍、常山王素,征南大將軍、恆農王奚斤上奏曰:“臣聞帝王之興,必有受命之符,故能經緯三才,維建皇極,三五之盛,莫不同之。
伏羲有河圖、八卦,夏禹有洛書、九疇,至乃神功播于往古,聖蹟顯于來世。伏惟陛下德合乾坤,明並日月,固天縱聖,應運挺生,上靈垂顧,征善備集。是以始光元年經天師奉天文圖錄,授『太平真君』之號。陛下深執虛沖,歷年乃受。精誠感於靈物,信惠協于天人,用能威加四海,澤流宇內,溥天率土,無思不服。今張掖郡列言:丘池縣大柳谷山大石有青質白章,間成文字,記國家祖宗之諱,著受命曆數之符。王公已下,群司百闢,睹此圖文,莫不感動,僉曰:自古以來,禎祥之驗,未有今日之煥炳也。斯乃上靈降命,國家無窮之征也。臣等幸遭盛化,沐浴光寵,無以對揚天休,增廣天地,謹與群臣參議,宜以石文之征,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竊知天命有歸。”
制曰:「此天地況施,乃先祖父之遺征,豈朕一人所能獨致。可如所奏。」
太和元年冬十月,南部尚書安定侯鄧宗慶奏:「鄉郡民李飛、太原民王顯前列稱:詣京南山採藥,到游越谷南嶺下,見清碧石砫數百枚。被詔案檢,稱所見青碧柱,長者一匹,相接而上,或方一尺二寸,或方一尺,方楞悉就。其數既多,不可具數,請付作曹採用。」
奏可。時人神異之。
顯祖皇興三年六月,尉元表:「臣于彭城遣別將以八月至睢口邀賊將陳顯達,有戰士于營外五里芻牧,見一白頭翁,乘白馬,將軍,呼之語,稱:『至十八日辰必來到此,語汝將軍,領眾從東北臨入,我當驅賊令走。申時,賊必大破,宿豫、淮陽皆克無疑。我當與汝國家淮畔為斷,下邳城我當驅出,不勞兵力。』後十日,此人復于彭城南戲馬台東二里見白頭翁,亦乘白馬,從東北來,呼此人謂曰:『我與東海、四瀆、太山、北嶽神共行淮北,助汝二將蕩除已定。汝上下喜不?』因忽然不見。」
詔元于老人前後見所,為壇表記之。
肅宗孝昌二年十月,揚州刺史李憲表云:「門下督周伏興以去七月患假還家,至十一日夜夢渡肥水,行至草堂寺南,遙見七人,一人乘馬著朱衣,籠冠,六人從後。興路左而立,至便再拜。問興何人。興對曰:『李公門下督,暫使硤石。』其人語興:『君可回,我是孝文皇帝中書舍人,遣語李憲,勿憂賊堰,此月破矣。』興行兩步,錄興姓字,令興速白。興寤,曉遂還城,具言夢狀。七月二十七日,堰破。」
世祖延和三年三月,樂安王范獲玉璽一,文曰「皇帝璽」以獻。
太延元年,自三月不雨至六月,使有司遍請群神,數日,大雨。是日,有婦人持一玉印至潞縣侯孫家賣之。
孫家得印,奇之,求訪婦人,莫知所在。其文曰:「旱疫平。」
寇天師曰:《龍文紐書》雲,此神中三字印也。”
高宗和平三年四月,河內人張超於壞樓所城北故佛圖處獲玉印以獻。印方二寸,其文曰:「富樂日昌,永保無疆,福祿日臻,長享萬年。」
玉色光潤,模製精巧,百僚咸曰:「神明所授,非人為也。」
詔天下大酺三日。
高祖承明元年八月,上谷郡民獻玉印,上有蛟龍文。
太和元年三月,武川鎮獻玉印,青質素文,其文曰「太昌」。
六月,雍州獻玉印。
是月,長安鎮獻玉印一,上有龜紐,下有文字,色甚鮮白,有殊常玉。
三年七月,定州鉅鹿民獻玉印一方,七分,上有文字。
世宗永平元年四月,瀛州民獲玉璧、玉印各一以獻。
肅宗熙平二年十一月,京師仍獲玉璽二。
孝靜興和三年二月,東郡白馬縣民獻玉印一。
太宗永興三年十二月,北塞候人獲玉板二以獻。王者慈仁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