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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 59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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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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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丙寅,以侍中、驃騎大將軍爾朱彥伯為司徒公。詔有司不得復稱偽梁,罷細作之條,無禁鄰國往還。詔員外諫議大夫、步兵校尉、奉車都尉、羽林監、給事中、積射將軍、奉朝請、殿中將軍、宮門仆射、殿中司馬督、治禮郎十一官,得俸而不給力,老合外選者,依常格,其未老欲外選者,聽解。其七品以上,朔望入朝,若正員有闕,隨才進補。前員外簡退優階者追之,稱事簡下者,仍優一級。先是,南陽太守趙修延執刺史李琰之;五月丙子,荊州城民斬修延,送首,還推琰之為刺史。爾朱仲遠使其都督魏僧勖等討崔祖螭于東陽,擒斬之。

六月庚申,齊獻武王以爾朱逆亂,始興義兵于信都。西定殷州,斬其刺史爾朱羽生,命南趙郡太守李元忠為刺史,鎮廣阿。癸亥,帝臨顯陽殿,親理冤訟。戊辰,以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爾朱弼為儀同三司。


  

秋七月壬申,爾朱世隆等害前太保楊椿、前司空公楊津及其家。丙戊,司徒公爾朱彥伯以旱遜位。戊子,除彥伯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庚寅,以侍中、太保、開府、尚書令、樂平王爾朱世隆為儀同三司 ,位次上公。八月庚子,詔隴西王爾朱天光下文武討宿勤明達者,泛三級。潁川王爾朱兆度步騎二萬出井陘,趨殷州,李元忠棄城還信都。丙午,常山王爾朱度律、彭城王爾朱仲遠等率眾出抗義旗。九月丁丑,以侍中、驃騎將軍盧同,驃騎大將軍杜德,車騎大將軍橋寧併為儀同三司。己卯,以使持節、都督東道諸軍事、兼尚書令、東道大行台、彭城王爾朱仲遠為太宰。庚辰,加使持節、大將軍、都督關中諸軍事、兼尚書令、西道大行台、隴西王爾朱天光為大司馬。驃騎大將軍、青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穆紹薨。癸巳,追尊皇考為先帝,皇妣王氏為先太妃;封皇弟永業為高密王,皇子子恕為勃海王。

冬十月壬寅,齊獻武王推勃海太守元朗即皇帝位於信都。

二年春三月,齊獻武王敗爾朱天光等於韓陵。

夏四月辛巳,齊獻武王與廢帝至邙山,使魏蘭根尉諭洛邑,且觀帝之為人。蘭根忌帝雅德,還致譭謗,竟從崔忄夌議,廢帝于崇訓佛寺,而立平陽王修為帝。帝既失位,乃賦詩曰:「朱門久可患,紫極非情玩。顛覆立可待,一年三易換。時運正如此,唯有修真觀。」

太昌初,帝殂于門下外省,時年三十五。出帝詔百司赴會,大鴻臚監護喪事,葬用王禮,加以九旒、鑾輅、黃屋、左纛,班劍百二十人,二衛、羽林備儀衛。後廢帝,諱朗,字仲哲,章武王融第三子也。母曰程氏。少稱明悟。永安二年,為肆州魯郡王后軍府錄事參軍、儀同開府司馬。元曄之建明二年正月戊子,為冀州勃海太守。及齊獻武王起義兵,將誅暴逆,乃推戴之。

冬十月壬寅,即皇帝位於信都城西。升壇焚燎,大赦,稱中興元年。文武百官普泛四級。以齊獻武王為侍中、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將軍、錄尚書事、大行台,增邑三萬戶;以兼侍中、撫軍將軍、河北大使高乾邕為侍中、司空公;前平北將軍、通直散騎常侍高敖曹為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以終其身;以前刺史元嶷為儀同三司。己酉,爾朱度律、爾朱仲遠、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次於陽平,將抗義師。齊獻武王縱反間構之,遂與爾朱兆相疑,敗散而還。辛亥,齊獻武王大破爾朱兆于廣阿,虜其卒五千餘人。詔將士泛五級,留守者二級。詔征東將軍、吏部尚書封隆之為使持節、北道大使,隨方處分。十有一月己巳,詔曰:「王度創開,彞倫方始,所班官秩,不改舊章。而無識之徒,因茲僥倖,謬增軍級,虛名顯位,皆言前朝所授,理難推抑。自非嚴為條制,無以防其偽竊。諸有虛增官號,為人發糾,罪從軍法。若入格檢核無名者,退為平民,終身禁錮。」

庚辰,齊獻武王率師攻鄴城。是年,南兗城民王乞德逼前刺史劉世明以州降蕭衍,衍使其將元樹入據譙城。


  
二年春正月壬午,拔鄴,擒刺史劉誕。詔諸將士泛四級。封侯、增邑九十七人,各有差等。癸未,詔曰:「自中興草昧,典制權輿,郡縣之官,率多行、督。假有正者,風化未均。眷彼周余,專為漁獵。朕所以夙興夜寐,有惕于懷。有司明加糾罰,稱朕意焉。」

二月辛亥,上孝莊皇帝謚曰武懷皇帝。甲子,以齊獻武王為大丞相、柱國大將軍、太師,增封三萬戶,並前為六萬戶。

三月丙寅,以齊文襄王起家為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丙子,以侍中、車騎大將軍、尚書左仆射孫騰為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丁丑,車駕幸鄴。乙酉,詔文武家屬自信都赴鄴城。閏月乙未,以安北將軍、光祿大夫、博野縣開國伯尉景為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丙申,以衛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庫狄干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壬寅,爾朱天光、兆、度律、仲遠等屯于洹水之南。癸丑,齊獻武王出頓紫陌。庚申,爾朱兆率輕騎三千夜襲鄴城,叩西門,不克,退走。壬戌,齊獻武王大破爾朱天光等四胡于韓陵,前廢帝鎮國將軍賀拔勝、徐州刺史杜德于陳降。爾朱兆走趣并州,仲遠奔東郡,天光、度律將赴洛陽。大都督斛斯椿、賈顯智倍道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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