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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 7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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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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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共所署公卿、尚書、將吏、士卒降者二萬餘人。其將張驤、李沈、慕容文等先來降,尋皆亡還,是日復獲之,皆赦而不問。獲其所傳皇帝璽綬、圖書、府庫、珍寶,簿列數萬。班賜功臣及將士各有差。中山平。乙酉,襄城王題薨。丁亥,遣三萬騎赴衛王儀,將以攻鄴。是歲,鮮卑禿髮烏孤私署大單于、西平王。

天興元年春正月,慕容德走保滑台。儀克鄴,收其倉庫。詔賞將士各有差。儀追德至于河,不及而還。庚子,車駕自中山行幸常山之真定,次趙郡之高邑,遂幸于鄴。民有老不能自存者,詔郡縣賑恤之。


  

帝至鄴,巡登台榭,遍覽宮城,將有定都之意,乃置行台,以龍驤將軍日南公和跋為尚書,與左丞賈彞率郎吏及兵五千人鎮鄴。車駕自鄴還中山,所過存問百姓。詔大軍所經州郡,復貲租一年,除山東民租賦之半。車駕將北還,發卒萬人治直道,自望都鐵關鑿恆嶺至代五百餘里。帝慮還後山東有變,乃置行台于中山,詔左丞相、守尚書令、衛王儀鎮中山,撫軍大將軍、略陽公元遵鎮勃海之合口。右軍將軍尹國先督租于冀州,聞帝將還,謀反,欲襲信都。安南將軍長孫嵩執送,斬之。

辛酉,車駕發自中山,至于望都堯山。徙山東六州民吏及徒何、高麗雜夷三十六萬,百工伎巧十萬餘口,以充京師。車駕次於恆山之陽。博陵、勃海、章武群盜並起,略陽公元遵等討平之。

廣川太守賀盧殺冀州刺史王輔,驅勒守兵,抄掠陽平、頓丘諸郡,遂南渡河,奔慕容德。

二月,車駕自中山幸繁宮,更選屯衛。詔給內徙新民耕牛,計口受田。三月,離石胡帥呼延鐵、西河胡帥張崇等聚黨數千人叛。詔安遠將軍庾岳討平之。

漁陽群盜庫傉官韜聚眾反。詔中堅將軍伊謂討之。

征左丞相、衛王儀還京師,詔略陽公遵代鎮中山。

夏四月壬戌,進遵封常山王,南安公元順進封毗陵王,征虜將軍、歷陽公穆崇為太尉,安南將軍、鉅鹿公長孫嵩為司徒。帝祠天于西郊,麾幟有加焉。

廣平太守、遼西公元意烈謀反,于郡賜死,原其妻子。鄜城屠各董羌、杏城盧水郝奴、河東蜀薛榆、氐帥苻興,各率其種內附。六月丙子,詔有司議定國號。群臣曰:「昔周秦以前,世居所生之土,有國有家,及王天下,即承為號。自漢以來,罷侯置守,時無世繼,其應運而起者,皆不由尺土之資。今國家萬世相承,啟基雲代。臣等以為若取長遠,應以代為號。」

詔曰:“昔朕遠祖,總禦幽都,控制遐國,雖踐王位,未定九州。逮于朕躬,處百代之季,天下分裂,諸華乏主。民俗雖殊,撫之在德,故躬率六軍,掃平中土,凶逆蕩除,遐邇率服。宜仍先號,以為魏焉。

佈告天下,咸知朕意。”

秋七月,遷都平城,始營宮室,建宗廟,立社稷。漁陽烏丸庫傉官韜復聚黨為寇。詔冠軍將軍王建討平之。

八月,詔有司正封畿,制郊甸,端徑術,標道里,平五權,較五量,定五度。遣使循行郡國,舉奏守宰不法者,親覽察黜陟之。


  
九月,烏丸張驤子超,收合亡命,聚黨三千餘家,據勃海之南皮,自號征東大將軍、烏刃王,抄掠諸郡。詔將軍庾岳討之。

冬十月,起天文殿。十有一月辛亥,詔尚書吏部郎中鄧淵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呂,協音樂;儀曹郎中董謐撰郊廟、社稷、朝覲、饗宴之儀;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渾儀,考天象;吏部尚書崔玄伯總而裁之。

閏月,左丞相、驃騎大將軍、衛王儀及諸王公卿士,詣闕上書曰:「臣等聞宸極居中,則列宿齊其晷;帝王順天,則群後仰其度。伏惟陛下德協二儀,道隆三五,仁風被于四海,盛化塞于大區,澤及昆蟲,恩沾行葦,謳歌所屬,八表歸心,軍威所及,如風靡草,萬姓顒顒,咸思系命。而躬履謙虛,退身後己,宸儀未彰,哀服未禦,非所以上允皇天之意,下副樂推之心。宜光崇聖烈,示軌憲于萬世。臣等謹昧死以聞。」

帝三讓乃許之。

十有二月己丑,帝臨天文殿,太尉、司徒進璽綬,百官咸稱萬歲。大赦,改年。追尊成帝已下及後號謚。樂用《皇始》之舞。詔百司議定行次。尚書崔玄伯等奏從土德,服色尚黃,數用五;未祖辰臘,犧牲用白。五郊立氣,宣贊時令,敬授民時,行夏之正。徙六州二十二郡守宰、豪傑、吏民二千家于代都。是歲,蘭汗殺慕容寶而自立,寶子盛殺汗僭立。慕容德自稱燕王。

二年春正月甲子,初祠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降壇視燎,成禮而反。乙丑,曲赦京師。始制三駕之法。庚午,車駕北巡,分命諸將大襲高車。大將軍、常山王遵等三軍從東道出長川,鎮北將軍、高涼王樂真等七軍從西道出牛川,車駕親勒六軍從中道自駁髯水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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