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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 110 /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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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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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正在門首閒站,忽見一個青衣大帽的人一路問來,問到眼前,說道:「這裡可是樂清匡相公家?」匡超人道:「正是,台駕那裡來的?」那人道:「我是給事中李老爺差往浙江,有書帶與匡相公。」匡超人聽見這話,忙請那人進到客位坐下。取書出來看了,才知就是他老師因被參發審,審的參款都是虛情,依舊復任。未及數月,行取進京,授了給事中。這番寄書來約這門生進京,要照看他。匡超人留來人酒飯,寫了稟啟,說:「蒙老師呼喚,不日整理行裝,即來趨教。」打發去了。隨即接了他哥匡大的書子,說宗師按臨溫州,齊集的牌已到,叫他回來應考。匡超人不敢怠慢,向渾家說了,一面接丈母來做伴。他便收拾行裝,去應歲考。考過,宗師着實稱讚,取在一等第一;又把他題了優行,貢人太學肄業。他歡喜謝了宗師。宗師起馬,送過,依舊回省。和潘三商議,要回樂清鄉裡去掛匾,豎旗杆。到織錦店裡織了三件補服:自己一件,母親一件,妻子一件。製備停當,正在各書店里約了一個會。每店三兩,各家又另外送了賀禮。

正要擇日回家,那日景蘭江走來候候,就邀在酒店裡吃酒。吃酒中間,匡超人告訴他這些話,景蘭江着實羡了一回。落後講到潘三身上來,景蘭江道:「你不曉得麼?」匡超人道:「甚麼事?我不曉得。」景蘭江道:「潘三昨日拿了,已是下在監裡。」匡超人大驚道:「那有此事!我昨日午間才會着他,怎麼就拿了?」景蘭江道:「千真萬確的事。不然,我也不知道。我有一個舍親在縣裡當刑房,今早是舍親小生日,我在那裡祝壽,滿座的人都講這話,我所以聽見。竟是撫台訪牌下來,縣尊刻不敢緩,三更天出差去拿,還恐怕他走了,將前後門都圍起來,登時拿到。縣尊也不曾問甚麼,只把訪的款單摜了下來,把與他看。他看了也沒的辯,只朝上磕了幾個頭,就送在監裡去了。才走得幾步,到了堂口,縣尊叫差人回來,吩咐寄內號,同大盜在一處。這人此後苦了。你若不信,我同你到舍親家去看看款單。」匡超人道:「這個好極。費先生的心,引我去看一看訪的是些甚麼事。」當下兩人會了帳,出酒店,一直走到刑房家。


  

那刑房姓蔣,家裡還有些客坐著,見兩人來,請在書房坐下,問其來意。景蘭江說:”這敝友要借縣裡昨晚拿的潘三那人款單看看。”刑房拿出款單來,這單就粘在訪牌上。那訪牌上寫道:

「訪得潘自業(即潘三)本市井奸棍,借藩司衙門隱占身體,把持官府,包攬詞訟,廣放私債,毒害良民,無所不為。如此惡棍,豈可一刻容留于光天化日之下!為此,牌仰該縣,即將本犯拿獲,嚴審究報,以便按律治罪。毋違。火速!火速!」

那款單上開着十幾款:一、包攬欺隱錢糧若干兩;一、私和人命几案;一、短截本縣印文及私動硃筆一案;一、假雕印信若干顆;一、拐帶人口几案;一、重利剝民,威逼平人身死几案;一、勾串提學衙門,買囑鎗手代考几案;……不能細述。匡超人不看便罷,看了這款單,不覺颼的一聲,魂從頂門出去了。只因這一番,有分教:

師生有情意,再締絲蘿;朋友各分張,難言蘭臭。

畢竟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第二十回 匡超人高興長安道 牛布衣客死蕪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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