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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 107 /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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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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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會,外邊走進一個人來請潘三爺說話。潘三出去看時,原來是開賭場的王老六。潘三道:「老六,久不見你!尋我怎的?」老六道:「請三爺在外邊說話。」潘三同他走了出來,一個僻靜茶室裡坐下。王老六道:「如今有一件事,可以發個小財,一徑來和三爺商議。」潘三問是何事。老六道:「昨日錢塘縣衙門裡快手拿着一班光棍在茅家鋪輪姦,奸的是樂清縣大戶人家逃出來的一個使女,叫做荷花。這班光棍正奸得好,被快手拾着了,來報了官。縣裡王太爺把光棍每人打幾十板子放了,出了差,將這荷花解回樂清去。我這鄉下有個財主,姓胡,他看上了這個丫頭,商量若想個方法瞞的下這個丫頭來,情願出幾百銀子買他。這事可有個主意?」潘三道:「差人是那個?」王老六道:「是黃球。」潘三道:「黃球可曾自己解去?」王老六道:「不曾去,是兩個副差去的。」潘三道:「幾時去的?」王老六道:「去了一日了。」潘三道:「黃球可知道胡家這事?」王老六道:「怎麼不知道;他也想在這裡面發幾個錢的財,只是沒有方法。」潘三道:「這也不難,你去約黃球來當面商議,」那人應諾去了。

潘三獨自坐著吃茶,只見又是一個人,慌慌張張的走了進來,說道:「三老爹!我那裡不尋你!原來獨自坐在這裡吃茶!」潘三道:「你尋我做甚麼?」那人道:「這離城四十里外,有個鄉裡人施美卿賣弟媳婦與黃祥甫,銀子都兌了,弟媳婦要守節,不肯嫁。施美卿同媒人商議着要搶,媒人說:『我不認得你家弟媳婦,你須是說出個記認。』施美卿說:」每日清早上是我弟媳婦出來屋後抱柴。你明日眾人伏在那裡,遇著就搶罷了。’眾人依計而行,到第二日搶了家去。不想那一日早,弟媳婦不曾出來,是他乃眷抱柴,眾人就搶了去。隔着三四十里路,已是睡了一晚。施美卿來要討他的老婆,這裡不肯。施美卿告了狀。如今那邊要訴,卻因講親的時節,不曾寫個婚書,沒有憑據;而今要寫一個,鄉裡人不在行,來同老爹商議。還有這衙門裡事,都托老爹料理,有幾兩銀子送作使費。”潘三道:「這是甚麼要緊的事,也這般大驚小怪!你且坐著,我等黃頭說話哩。」


  

須臾,王老六同黃球來到。黃球見了那人道:「原來郝老二也在這裡。」潘三道:「不相干,他是說別的話。」因同黃球另在一張桌子上坐下。王老六同郝老二又在一桌。黃球道:「方纔這件事,三老爹是怎個施為?」潘三道:「他出多少銀子?」黃球道:「胡家說,只要得這丫頭荷花,他連使費一總乾淨,出二百兩銀子。」潘三道:「你想賺他多少?」黃球道:「只要三老爹把這事辦的妥當,我是好處多寡分幾兩銀子罷了;難道我還同你老人家爭?」潘三道:「既如此,罷了。我家現住着一位樂清縣的相公。他和樂清縣的太爺最好,我托他去人情上弄一張回批來,只說荷花已經解到,交與本人領去了。我這裡再託人向本縣弄出一個朱簽來,到路上將荷花趕回,把與胡家。這個方法何如?」黃球道:「這好的很了。只是事不宜遲,老爹就要去辦。」潘三道:「今日就有朱簽。你叫他把銀子作速取來。」黃球應諾,同王老六去了。潘三叫郝老二:「跟我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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