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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306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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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陳彥博和謝楚都是大學的廣文生。陳彥博即將要考進士,忽然夢中來到一座大廳,廳內陳設莊嚴排場,好像要舉行儀式的樣子。大廳中央設有帳幕,上面裝飾着彩綉,裡面放著一張床,陳列着一張几案,几案上有一封書信,遠遠望去光芒閃耀,似乎寫着金字。陳彥博暗中問主持人:「這是什麼禮儀呀?」回答說:「明年進士的名單,將要送到上界官司去審閲的地方。」陳彥博又驚又喜,要求看一看名單,主持人領他走到几案旁。陳彥博看見有一個穿紫衣服的人,手裡拿着象牙笏,便恭恭敬敬地退了下來,穿紫衣服的人說:「上面有您的名字,可以去看一看。」於是陳彥博上前觀看,見上面有三十二人的名字,自己的名字也在裡面,排在自己上面的兩個人都姓李,然而沒有謝楚。明白自己能中榜以後心裡非常高興,對誰也沒說。等到和謝楚一同考完試以後,有人在中書那裡看見名單後回來告訴謝楚,但是沒說有陳彥博。陳彥博知道後不吃飯,總是哭。謝楚開導他說:「您怎麼會落在我的後面呢?假如今年沒考中,也不必這個樣子啊!」陳彥博這才將自己所做的夢告訴謝楚,還說:「如果沒有應驗,我恐怕這一生都不會有成就了。」同學們說:「哪像你說的那麼嚴重,事情還不知道結果呢。明天看榜,很可能你就考中了。」陳彥博元和五年考中進士主考是崔樞侍郎,排在他上面的兩個人是李顧行、李仍叔。謝楚第二年在尹躬主考下中榜。

陸賓虞


  

陸賓虞舉進士,在京師。常有一僧曰惟瑛者,善聲色,兼知術數。賓虞與之往來。每言小事,無不必驗。至寶曆二年春,賓虞欲罷舉歸吳,告惟瑛以行計。瑛留止一宿。明旦,謂賓虞曰:「若來歲成名,不必歸矣。但取京兆薦送,必在高等。」賓虞曰:「某曾三就京兆,未始得事。今歲之事,尤覺甚難。」瑛曰:「不然,君之成名,不以京兆薦送,他處不可也。至七月六日,若食水族,則殊等與及第必矣。」賓虞乃書於晉昌裡之牖,日省之。數月後,因于靖恭北門,候一郎官。適遇朝客,遂回憩于從孫聞禮之舍。既入,聞禮喜迎曰:「向有人惠雙鯉魚,方欲候翁而烹之。」賓虞素嗜魚,便令做羹,至者輒盡。後日因視牖間所書字,則七月六日也。遽命駕詣惟瑛,且紿之曰:「將游蒲關,故以訪別。」瑛笑曰:「水族已食矣,游蒲關何為?」賓虞深信之,因取薦京兆府,果得殊等。明年入省試畢,又訪惟瑛。瑛曰:「君已登第,名籍不甚高,當在十五人之外。狀元姓李,名合曳腳。」時有廣文生朱俅者,時議當及第。監司所送之名未登料。賓虞因問其非姓朱乎?瑛曰:「三十三人無姓朱者。」時正月二十四日,賓虞言于從弟(原本無「弟」字,據明抄本補)符,符與石賀書(「書」原作「聿」,據明抄本改)壁。後月餘放榜,狀頭李憕,賓虞名在十六,即三十人也。惟瑛又謂賓虞曰:「君成名後,當食祿于吳越之分,有一事甚速疾。」賓虞後從事于越,半年而暴終。(出《前定錄》)

【譯文】

陸賓虞考進士來到京城。有一個叫惟瑛的和尚精通音律還會相面和算卦,陸賓虞與他交往,他所說的事情沒有不應驗的。到寶曆第二年春天,陸賓虞想要不參加考試回歸吳地,將自己的打算告訴惟瑛,惟瑛留陸賓虞住了一宿。第二天早晨對陸賓虞說:「如果明年能夠考中成名,就不必回去了。只要請京兆府推薦,必然高中。」陸賓虞說:「我曾經三次請求京兆府,全都不行。今年這件事,尤其覺得難辦。」惟瑛說:「不然,您要成名,必須經京兆府推薦,別的路走不通。到七月六日,你如果能吃到魚蝦之類的水產,就一定能考中成名。」陸賓虞便把這件事寫在他所住的晉昌裡的窗子上,每天看一看。幾個月以後,陸賓虞在靖恭北門等候一名官員,適遇朝客。於是便到自己侄孫聞禮家休息。聞禮高興地迎出來說:「頭兩天有人送來兩條鯉魚,正要等着您來做着吃呢。」陸賓虞歷來喜歡吃魚,便叫做成魚羹,大家把魚吃光了。回去後陸賓虞看見窗子上寫的字,想到正是七月六日。立即命令駕車去見惟瑛,見面後他哄騙惟瑛說:「我將要去蒲關走走,所以前來告別。」惟瑛笑着說:「水產已經吃完了,還去蒲關幹什麼?」這下陸賓虞對惟瑛信服了。因而請了京兆府推薦,所以有了把握。第二年,參加尚書省主持的考試結束。陸賓虞又去拜訪惟瑛。惟瑛說:「你已經中榜,但名次不算太好,應當在十五名之後,狀元姓李,名叫合曳腳。當時還有個姓朱的,都說他能中榜,但監司所初選的名單沒有他。陸賓虞問中榜者有沒有姓朱的。惟瑛說:“三十三個人裡沒有姓朱的。」這天正是正月二十四日,陸賓虞將好消息告訴堂弟符,符與石賀書壁。一個多月後發榜,狀元叫李憕,陸賓虞排在第十六名,一共三十名,惟瑛對陸賓虞說:「你考中成名以後,將在吳越一帶,還有一點就是很快得一場急病。」陸賓虞後做官在越地,就是今天浙江紹興一帶做官,半年後突然死亡。王璠 王璠以元和五年登科,夢為河南尹,平旦視事,有二客來謁,一衣紫而東坐,一衣緋而西坐。緋者謂紫者曰:「侖邦如何處置?」曰:「已決二十,遞出界訖。」覺,乃書於告牒之後別紙上。後二十年,果除河南尹。既上,洛陽令與分司郎官皆故人,從容宴語。郎官謂令曰:「侖邦如何處置?」令曰:「已決二十,遞出界。」璠聞之,遽起還內,良久不出。二客甚訝曰:「吾等向者對答率易,王尹得非怒耶?」頃之,璠持告牒所記,出示二客。徐征其人,乃郎官家奴,竊財而遁,擒獲送縣,縣為斷之如此。(出《續定命錄》)

【譯文】


  
王璠在元和五年考中進士,做夢當了河南尹。白天處理政務,有兩個客人來訪,一個身穿紫衣服的坐在東面,一個穿著紅衣服的坐在西面。穿紅衣服的問穿紫衣服的說:「侖邦為何處置?」穿紫衣服的回答說:「已經打了二十大板,趕出洛陽地界。」睡醒後,王璠將夢到的事情,記錄在記公事的記錄簿後面。二十年以後,他果然當上了河南府尹。上任之後,洛陽縣令和分司郎官都是以前的朋友,在酒席上大家說話都很隨便。郎官問縣令:「侖邦如何處理?」縣令回答:「打了二十大板,趕出洛陽界。」王璠聽了,立即走進裡面,半天沒有出來。兩個客人驚訝地說:「我們兩人剛纔說話太隨便了,王府尹也許不高興了。」一會兒,王璠拿着公務記錄簿出來,將當年的記錄給二人看。原來剛纔所說的人,是郎官家的家奴,因為偷了郎官家的東西逃跑,被抓住後送到縣衙,縣令作出如此判決。

崔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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