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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陳安居,是襄陽縣人,伯父年少事奉巫俗。鼓舞祭祀,神像滿屋。他的父親獨敬信釋法。常常自己齋戒。伯父沒有兒子,把安居做為繼承人。安居雖然住在伯父家,而言行謹慎,廢絶一切非禮祭祀。忽然得病發狂。就唱神之曲子,迷悶而不正常,象這樣整一年,而思想更加固執,常常發誓說:「如果我堅持的志向被奪去時,我一定先截斷四肢,才能辦到。」家人都勸他。安居不聽,過了三年,發病而死,只是心口處還暖熱,家人不敢入殮他。到了第七天的夜裡,守候的人發覺屍體的腳間,像有風吹來,飄動衣被,便甦醒而有聲,家人起初害怕屍體起屍,都逃跑躲避,過了一會他稍能轉動,並要水漿。家人高興,問他從什麼地方來。安居把經過都跟他們說了。起初看見有人像使者,侍從幾十人,喊他去。跟從的人想綁他,使者說:「這個人有福,不可以綁他。」走了約一百多里路,到了一個城府,房屋很整齊。使者將要到府所,象局司那個地方。不一會有人拿來紙筆,對安居說:「可以寫出二十四死名。安居就象他說的供寫出通死名來。有一個人從裡面出來。高聲呼喊到:「安居可以進來!」安居就進去,稱有令剷除奸惡。獄吏兩人,一個說:「給他一個大的刑械,」一個說:「這個人很有福,只可給他三尺的刑械。」議論不決,就共同看文書,很久才給他三尺刑械。不一會,又見一貴人,跟從的人幾十個,形貌都很文雅,對安居說:「你從哪裡來。」安居把緣由告訴了他們。貴人說:「你的伯父有罪,應當治罪,因為他有點小福分,今天打散才敢告訴你。我和你的父親幼少有交情,看見你也是這樣,可跟我共同參觀。獄吏不肯去掉刑械,說:“府君不讓,不敢專行」。貴人說:「只交給我,不會給他逃走。」於是就卸下刑械,貴人帶安居走遍了所有的地獄,全都看見了他們的苦楚,大致和經文說的相符。遊覽未完,傳來命令說:「府君叫安居。」安居恐慌害怕,向貴人求救。貴人說:「你本來沒罪,只要以實相對,一定沒有憂慮。」安居進了門,看見戴刑具者幾百人,一時都進來。安居在第三位,到了階下,一個人帶著冠冕站在囚徒前,讀有罪的簿子。第一個人的罪錯,過去剛娶妻的時候,夫婦發誓,有子無子,始終不相背棄,而他本是祭酒,也曾奉道供化,在眾徒中得到了一個女弟子,因而強姦了她,就拋棄了原妻,他的妻子曾經訴冤。府君說:「你們夫婦違背誓言,大義沒有到最後,是一罪。師徒之義很重,卻姦污了她。就是和犯了父子相淫罪,沒有什麼不同的,交給法局詳審量刑。」其次讀第二個女人的辭狀,忘了她的姓名,說,家在南陽冠軍縣黃水裡,家裡安焦尾琴于灶口,而這個婦女讓嬰兒睡在灶上,嬰兒匍匐爬行,糞便污染到焦尾琴裡,這個婦人回來看見就請求神祇謝罪,並且澆水清洗乾淨。而她的公公常罵這個婦人,說沒有天地鬼神,使這個有罪惡的女人,才做出這樣污穢的事。司命聽說後,就要把她送來了。府君說:「睡在灶上沒有過錯,小孩無知,並且她又向神請了罪,也就沒有罪了。公公罵無道,誣謗幽靈,可以把他抓來。」不一會把他抓來了。再輪到安居了,階下的人讀憑證,為他的伯父申訴。府君說:「這個人奉佛事,是個有功德的人。他的伯父殺害無辜,欺騙百姓,應當治罪,又因他有小的福事,所以沒有給他加罪,現在又誹謗無辜。趕快抓他來。」然後府君打發安居回去並說,如可以回去後,善成正業,可延壽到九十三歲。努力勤勉,不要再來了。安居將要離府,局司說,你可拿掉你的死名。」於是安居按順序抽完自己的死名,而到了同遊的貴人的住處,貴人也到了,說:「知道你沒有別的罪讓你回去,很好。你力修功德。我自身福小,不能生在天上,在這裡受報應,輔佐府君,也悠閒富貴,是神道之美。吾家在宛,姓某名某,你回去之後替我致意,讓家人尊奉法戒,不要犯偏禁之事,可把你所看到的說給他們聽。」於是用三個力士送安居,出了門幾百步,傳教送符給安居,對他說:「你可拿着這符,路過關卡,把符給他們看,就不用總是偷過,偷過有罪被貶謫。如果有水當路,可以把這符扔到水中,就能夠過去了。」安居拿着符而歸了,走了很久,被大江所阻而不能過,安居就按他說的話扔符,什麼也不見只覺一陣暈眩,睜開眼一看是到了他家的院子中。正聽見家人哭悲,所送他的三個人,命他附身還生。安居聞到他的屍身上有臭穢味說:「吾不能再回來了。」那人就強行推他,倒在屍體的腳上,安居即復活了。他想驗證一下黃水婦人的事,就特意去冠軍縣尋問,果然有這個婦女,相見後還是那樣,象舊相識似的說:“已死而復生,公公也就在那一天死了,所見所聞,和安居相同。安居果然壽到九十三歲。
馬處伯
宋馬處伯,巴西閬中人也。少信佛法,嘗作宣漢縣令。元嘉十二年,七月夜,夢見天際有三人,長二丈餘,姿容嚴厲,(「厲」明抄本作「麗」。)臨雲下觀,諸天妓樂,盈于空中,告曰:「汝厄在荊楚,戊寅之年,八月四日。若處山澤,其禍克消。人中齋戒,亦可獲免。若過此期,當悟道也。」時俯見相識楊暹等八人,並着鎖械。又見道士胡遼,半身出空,天際人皆記八人命盡年月,唯語遼曰:「若能修立功德,猶可延長也。」暹等皆如期而亡。遼益懼,奉法山居,勤勵彌至。處伯後為梁州西曹掾,州將蕭思話也。蕭轉南蠻,覆命為行參軍,處伯思荊楚之言,心甚懼,求蕭解職,將適衡山,蕭苦不許。十三年即戊寅歲也,六月末得病,至八月危篤。其日黃昏後,忽朗然徹視,遙見西方有三人行,長可二丈。前一人衣袷垂鬢,項有光,後二人姿質金耀,儀相端備,列于空中,去地數仞,處伯委悉詳視,猶是前所夢者也。頃之不見,余芳移時方歇,同居小大,皆聞香氣,因而流汗,病即小差。處伯所居頗卑陋,于時自覺處在殿堂,廊壁煥耀,皆是珍寶,俄即所患平復。(出《冥祥記》)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