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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官縣令虞咸頗有名氣。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溫縣時,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裡面住有一個人,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來與硃砂和在一起,用來抄寫「一切經」(即佛教經書的全部著作,亦稱「大藏經」)。此人將近六十歲了,臉色枯黃,身體瘦弱,已經抄寫了幾百卷佛經了。凡有向他訪求的人,他都給他一卷。有的向他求幫忙,他也肯幫助。這個說:「我姓屈突,名叫仲任。」他就是仲將、季將的兄弟。父親也曾任過郡守,老家在溫縣,只有仲任一個兒子,憐念他年輕,任其所為,不加任何管束。仲任生性不喜歡讀書,整天只知道賭博遊樂打獵。父親去世時,家裡有僮仆數十人,資產幾百萬,田莊宅第許多處。而仲任生性放蕩好色,整日吃喝玩樂,幾年之後便把家產變賣完了,只剩下老家溫縣的那一處田莊。他便又賣田產又拆房子,結果這所田莊也折騰光了,只有莊內的一座房子還沒有拆掉。僮仆妻妾卻已散盡,家庭生活貧窮,又沒有謀生之計,他便在這座房子裡挖開地面,埋藏下幾隻缸,用來貯存牛馬等肉。仲任很有力氣,有個僕人叫莫賀咄,力氣也能抵得上十個人。每天黃昏之後,他就與這個僮仆到五十里外的地方去偷牛偷馬。遇到牛時就抓住兩隻牛角翻手背到背上,遇到馬或驢時,就用繩子套住脖子,也翻手背着。到了家裡往地上一扔,牛與馬驢全都死了。於是就開始剝皮,皮與骨頭卻扔進房後的大坑裡,或者乾脆燒掉,肉則裝在地下的缸裡。到了白天,就讓僮仆背到城裡市場上賣掉,買回米來做飯吃,就這樣又過了十幾年。因為他們偷盜的地方離家裡很遠,所以沒有人懷疑他們。仲任生性好殺,他住的地方滿屋子都是弓箭、羅網、叉子、彈弓之類。經他手殺害的飛禽走獸不計其數,凡是讓他看見的,無一能夠逃脫。就連刺蝟他也用泥裹起來放在火裡燒,燒熟之後剝掉泥,刺蝟的皮也就隨着泥而脫落,於是就撕開吃肉。他殘害生靈的情形,都跟這個例子相似。後來莫賀咄病死了,一個多月之後,屈突仲任也暴亡,但他的胸口還熱乎。仲任的乳母已經老了,還健在,她就守着仲任的屍體,沒有埋掉。後來仲任又甦醒過來了,於是講述了在陰曹地府的經歷。他剛被抓到陰間時,與僮仆一塊兒受審訊,到了一個大院裡,有十幾間公堂,六個判官,每個判官佔據兩間。仲任受審的那間公堂在最西頭。剛進去時判官不在,他就站在公堂下面,過了一會兒判官來了,原來是他姑夫鄆州司馬張安。張安見是仲任,大為吃驚。把他領上台階,對他說:「侄兒在世間作惡太多,沒人比得過你,你所殺害的生命有千萬條。如今突然來到這裡,有什麼辦法救你出去呢?」仲任聽了十分害怕,連忙跪下叩頭哀求,張安說:「待我與各位判官商量商量看。」張安便對各位判官說:「我的妻侄屈突仲任作了無數罪孽,現被召進來審判。他的壽命還沒有完。我想放他出去,又怕被他殺害的冤魂不同意。我想開一條生路放他走,可以嗎?」各位判官都說:「叫明法來問問他。」明法被找來了,他穿著窄小的綠色衣服,神態畏縮不安。判官問道:「想放一個罪人出去,有路嗎?」於是就把仲任的情況告訴了他。明法說:「只有一條路可以出去,但是必須得被殺害的那些鬼魂同意。如果它們不同意,那就沒法放生。」判官說:「那怎麼辦呢?」明法說:「這些東西都是被仲任殺害的,都要償還它們生命,讓它們去托生。應當把它們召喚出來,勸誘它們說:『屈突仲任現已來到這裡,你們如果立即把他吃了,就可以馬上去托生,因為你們的余業尚未完了,所以還得托生為畜生,倘若仲任托生為人,還是依舊要吃你們。你們之間的冤孽推來推去,永遠沒有窮期。現在暫且讓仲任活着回去,令他為你們趕修功德,使你們個個捨去畜生之業,都能托生為人,再不被殺害了,豈不是好事麼?』這些畜類聽說能夠托生為人肯定會高興,這樣便可以放生仲任。如果它們還不同意,別無其它門路。」判官便把仲任鎖在公堂前面的房子裡,召喚被他殺害的冤魂到院子裡,判官站在院子的中央。院子極大,占地百畝,被仲任殺害的冤魂擠得滿滿的,牛馬驢騾豬羊狍鹿野雉兔子,還有刺蝟飛鳥等,應有盡有,總計幾萬頭。它們齊聲喊道:「召喚我們來幹什麼?」判官說:「屈突仲任已經來到這裡……」院子裡立即騷動起來,冤魂們個個咆哮大怒,蹦跳頓足地齊聲喊道:「大強盜為什麼不償還我們血債!」正在憤怒的時候,只見那些豬羊的身體頓時漲大起來,一個個都像牛馬一般大;而那些牛馬也漲到平常的兩倍大。判官便讓明法進來向它們陳述得失利害,極力勸導。畜生們聽說能夠托生為人,一個個歡喜雀躍,火滅氣消之後,氣漲的身體又恢復了原形。於是便把它們全都趕回了各自的地方。仲任被放了出來,有兩個獄卒手拿着皮袋與圓木棒走來,把仲任裝在袋裏,用木棒打,仲任身上的血從袋子的孔隙中流了出來,灑在地上。直到木棒子沾滿了血,這才不再打了,這時血已流遍公堂下面。不一會兒,血便漲到了台階,足有三尺深。然後,連袋子一起把仲任扔進了房子裡,又把房門鎖上。獄卒又去召喚那些畜生,畜生們憤怒地說:「逆賊殺死了我們,如今我們要喝你的血。」於是走獸與飛禽們都去吃仲任的血,吃完了之後又一塊兒用舌頭去舔,直到院子露出地面為止。當它們在喝血的時候,由於非常憤怒,畜生的身體都漲大了幾倍。血吃完了之後,明法又來告訴它們說:「你們已經得到血債了,現在放屈突仲任回去,叫他為你們去修功德,讓你們托生為人。」畜生們皆大歡喜,各各恢復了原形就回去了。然後,判官張安叫人把仲任從袋子裡放出來,只見仲任的身體依然如故。張安對他說:「既然受到了報應,回去之後就要努力修造功德。如能刺破身上的血,用來抄寫『一切經』,你的罪過就能贖完。不然,如果再被捉來,那就永無救出去的希望了。」屈突仲任活過來之後,便堅定不移地履行着自己的誓願,孜孜不倦地刺臂出血抄寫「一切經」。
婺州金剛
婺州開元寺門有二金剛,世稱其神,鳥雀不敢近。疾病祈禱者累有驗,往來致敬。開元中,州判司于寺門樓上宴會,眾人皆言金剛在此,不可。一人曰:「土耳,何能為?」乃以酒肉內口。須臾,樓上雲昏電掣,既風且雷,酒肉飛揚,眾人危懼。獨污金剛者,曳出樓外數十丈而震死。(出《廣異記》)
【譯文】
婺州開元寺的門樓內有兩尊金剛塑像,世人都說它們特別神靈,烏雀不敢靠近。有病的人向它們祈禱時,屢屢應驗,前來敬奉與祈禱的人整天絡繹不絶。唐玄宗開元年間,婺州判司在開元寺門樓上舉行宴會,眾人都說這個地方有金剛神像,不應在這裡舉辦宴會。有個人卻說:「那不過是一堆泥而已,有什麼了不起的!」說完便將酒肉往金剛神像的嘴裡塞。不大一會兒,樓上烏雲密佈電光閃閃,狂風挾着雷鳴襲了上來,桌上的酒肉亂飛。眾人見狀十分恐懼,但是獨有那個污辱金剛神像的人,被風扯到樓外數十丈處,遭受雷擊而死了。
菩提寺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