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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 166 /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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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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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憲,字彥璋,吳興武康人也。祖說道,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父璞之,北中郎行參軍。憲初應州闢,為主簿。少有干局,歷臨首、餘杭令,巴陵王府佐,帶襄令,除駕部郎。宋明帝與憲棋,謂憲曰:「卿,廣州刺史才也。」補烏程令,甚著政績。太守褚淵嘆之曰:「此人方員可施。」除通直郎,都水使者。長於吏事,居官有績。除正員郎,補吳令,尚書左丞。

升明二年,西中郎將晃為豫州,太祖擢憲為晃長史,南梁太守,行州事。遷豫章王諮議,未拜,坐事免官。復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少府管掌市易,與民交關,有吏能者皆更此職。遷王儉鎮軍長史。


  

武陵王曄為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太祖以山陰戶眾難治,欲分為兩縣。世祖啟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乃以憲帶山陰令,政聲大著。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加寧朔將軍。王敬則為會稽,憲仍留為鎮軍長史,令如故。

遷為冠軍長史,行南豫州事,晉安王后軍長史、廣陵太守。西陽王子明代為南兗州,憲仍留為冠軍長史,太守如故,頻行州府事。永明八年,子明典簽劉道濟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給,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臓私百萬,為有司所奏,世祖怒,賜道濟死。憲坐不糾,免官。尋復為長史、輔國將軍,以疾去官。除散騎常侍,未拜,卒。當世稱為良吏。

憲同郡丘仲起,先是為晉平郡,清廉自立。褚淵嘆曰:「見可欲心能不亂,此楊公所以遺子孫也。」仲起字子震,少為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宋元徽中,為太子領軍長史,官至廷尉。卒。

李圭之,字孔璋,江夏鐘武人也。父祖皆為縣令。圭之少闢州從事。宋泰始初,蔡興宗為郢州,以圭之為安西府佐,委以職事,清治見知。遷鎮西中郎諮議,右軍將軍,兼都水使者。圭之歷職稱為清能,除游擊將軍,兼使者如故。轉兼少府,卒。

先是,四年,滎陽毛惠素為少府卿,吏才強而治事清刻。敕市銅官碧青一千二百斤供禦畫,用錢六十萬。有讒惠素納利者,世祖怒,敕尚書評賈,貴二十八萬餘,有司奏之,伏誅。死後家徒四壁,上甚悔恨。

孔琇之,會稽山陰人也。祖季恭,光祿大夫,父靈運,著作郎。琇之初為國子生,舉孝廉。除衛軍行參軍,員外郎,尚書三公郎。出為烏程令,有吏能。還遷通直郎,補吳令。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治罪。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為盜,長大何所不為?」縣中皆震肅。

遷尚書左丞,又以職事知名。轉前軍將軍,兼少府。遷驍騎將軍,少府如故。出為寧朔將軍、高宗冠軍征虜長史、江夏內史。還為正員常侍,兼左民尚書、廷尉卿。出為臨海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乾薑二十斤,世祖嫌少,及知琇之清,乃嘆息。除武陵王前軍長史,未拜,仍出為輔國將軍,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治稱清嚴。

高宗輔政,防制諸蕃,緻密旨于上佐。隆昌元年,遷琇之為寧朔將軍、晉熙王冠軍長史,行郢州事,江夏內史。琇之辭,不許。未拜,卒。

史臣曰: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也。魏晉為吏,稍與漢乖,苛猛之風雖衰,而仁愛之情亦減。局以峻法,限以常條,以必世之仁未及宣理,而期月之望已求治術。先公後私,在己未易;割民奉國,於物非難;期之救過,所利苟免。且目見可欲,嗜好方流,貪以敗官,取與違義,吏之不臧,罔非由此。擿奸辯偽,誠俟異識,垂名著績,唯有廉平。今世之治民,未有出於此也。


  
贊曰:蒸蒸小民,吏職長親。棼亂須理,恤隱歸仁。枉直交瞀,寬猛代陳。伊何導物,貴在清身。

列傳第三十五 高逸

○褚伯玉 明僧紹 顧歡 臧榮緒 何求 劉虯 庾易 宗測 杜京產 沈飀士 吳苞 徐伯珍

《易》有君子之道四焉,語默之謂也。故有入廟堂而不出,徇江湖而永歸,隱避紛紜,情跡萬品。若道義內足,希微兩亡,藏景窮岩,蔽名愚谷,解桎梏于仁義,示形神于天壤,則名教之外,別有風猷。故堯封有非聖之人,孔門謬鷄黍之客。次則揭獨往之高節,重去就之虛名,激競違貪,與世為異。或慮全後悔,事歸知殆;或道有不申,行吟山澤。咸皆用宇宙而成心,借風雲以為戒。求志達道,未或非然;含貞養素,文以藝業。不然,與樵者之在山何殊別哉?故樊英就征,不稱李固之望;馮恢下節,見陋張華之語。期之塵外,庶以弘多。若今十餘子者,仕不求聞,退不譏俗,全身幽履,服道儒門,斯逸民之軌操,故綴為《高逸篇》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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