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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 159 /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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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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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遣中書舍人馮元嗣監軍救郢,茹法珍、梅蟲兒及太子右率李居士、制局監楊明泰等十餘人相送中興堂。欣泰等使人懷刀于座斫元嗣,頭墜果柈中,又斫明泰,破其腹,蟲兒傷刺數瘡,手指皆墮。居士逾牆得出,茹法珍亦散走還台。靈秀仍往石頭迎建安王寶夤,率文武數百,唱警蹕,至杜姥宅。欣泰初聞事發,馳馬入宮,冀法珍等在外,城內處分,必盡見委,表裡相應,因行廢立。既而法珍得反,處分閉門上仗,不配欣泰兵,鴻選在殿內亦不敢發。城外眾尋散。少日事覺,詔收欣泰、胡松等,皆伏誅。

欣泰少時有人相其當得三公,而年裁三十。後屋瓦墮傷額,又問相者,雲「無復公相,年壽更增,亦可得方伯耳」。死時年四十六。


  

史臣曰:崔慧景宿將老臣,憂危昏運,回董禦之威,舉晉陽之甲,乘機用權,內襲少主,因樂亂之民,藉淮楚之剽,驍將授首,群帥委律,鼓鼙讙于宮寢,戈戟跱于城隍,陵埤負戶,士衰氣竭,屢發銅虎之兵,未有釋位之援,勢等易京,魚爛待盡。征虜將軍投袂以先國急,束馬旅師,橫江競濟,風驅電掃,制勝轉丸。越城之戰,旗獲蔽野,津行之捷,獻俘象魏。瞻塵望烽,窮壘重闢,戮帶定襄,曾未及此。盛矣哉,桓文異世也。

贊曰:叔業外叛,淮肥失險。慧景倒戈,宮門晝掩。欣泰倉卒,霜刃不染。實起時昏,堅冰互漸。

列傳第三十三 文學

○丘靈鞠 檀超 卞彬 丘巨源 王智深 陸厥 崔慰祖 王逡之 祖沖之賈淵

丘靈鞠,吳興烏程人也。祖系,秘書監。靈鞠少好學,善屬文。與上計,仕郡為吏。州闢從事,詣領軍沈演之。演之曰:「身昔為州職,詣領軍謝晦,賓主坐處,政如今日,卿將來或復如此也。」舉秀才,為州主簿。累遷員外郎。

宋孝武殷貴妃亡,靈鞠獻輓歌詩三首,雲「雲橫廣階暗,霜深高殿寒」。帝擿句嗟賞。除新安王北中郎參軍,出為剡烏程令,不得志。泰始初,坐東賊黨錮數年。褚淵為吳興,謂人曰:「此郡才士,唯有丘靈鞠及沈勃耳。」乃啟申之。明帝使著《大駕南討紀論》。久之,除太尉參軍,轉安北記室,帶扶風太守,不就。為尚書三公郎,建康令,轉通直郎,兼中書郎。

升明中,遷正員郎,領本郡中正,兼中書郎如故。時方禪讓,太祖使靈鞠參掌詔策。建元元年,轉中書郎,中正如故,敕知東宮手筆。尋又掌知國史。明年,出為鎮南長史、尋陽相,遷尚書左丞。世祖即位,轉通直常侍,尋領東觀祭酒。靈鞠曰:「人居官願數遷,使我終身為祭酒,不恨也。」

永明二年,領驍騎將軍。靈鞠不樂武位,謂人曰:「我應還東掘顧榮塚。江南地方數千里,士子風流,皆出此中。顧榮忽引諸傖渡,妨我輩涂轍,死有餘罪。」改正員常侍。

靈鞠好飲酒,臧否人物,在沈淵座見王儉詩,淵曰:「王令文章大進。」靈鞠曰:「何如我未進時?」此言達儉。靈鞠宋世文名甚盛,入齊頗減。蓬髮弛縱,無形儀,不治家業。王儉謂人曰:「丘公仕宦不進,才亦退矣。」遷長沙王車騎長史,太中大夫,卒。著《江左文章錄序》,起太興,訖元熙。文集行于世。


  
檀超,字悅祖,高平金鄉人也。祖弘宗,宋南琅邪太守。超少好文學,放誕任氣,解褐州西曹。嘗與別駕蕭惠開共事,不為之下。謂惠開曰:「我與卿俱起一老姥,何足相誇?」蕭太后,惠開之祖姑;長沙王道憐妃,超祖姑也。舉秀才。孝建初,坐事徙梁州,板宣威府參軍。孝武聞超有文章,敕還直東宮,除驃騎參軍、寧蠻主簿,鎮北諮議。超累佐蕃職,不得志,轉尚書度支郎,車騎功曹,桂陽內史。入為殿中郎,兼中書郎,零陵內史,征北驃騎記室,國子博士,兼左丞。

超嗜酒,好言詠,舉止和靡,自比晉郗超為高平「二超」。謂人曰:「猶覺我為優也。」太祖賞愛之。遷驍騎將軍,常侍,司徒右長史。

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掌史職。上表立條例,開元紀號,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志:《律歷》、《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曄,合《州郡》。班固五星載《天文》,日蝕載《五行》;改日蝕入《天文志》。以建元為始。帝女體自皇宗,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詔內外詳議。左仆射王儉議:「金粟之重,八政所先,食貨通則國富民實,宜加編錄,以崇務本。《朝會志》前史不書,蔡邕稱先師胡廣說《漢舊儀》,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儀,無煩錄。宜立《食貨》,省《朝會》。《洪範》九疇,一曰五行。五行之本,先乎水火之精,是為日月五行之宗也。今宜憲章前軌,無所改革。又立《帝女傳》,亦非淺識所安。若有高德異行,自當載在《列女》,若止於常美,則仍舊不書。」詔:「日月災隷《天文》,余如儉議。」超史功未就,卒官。江淹撰成之,猶不備也。

時豫章熊襄著《齊典》,上起十代。其序云:“《尚書·堯典》,謂之《虞書》,則附所述,故通謂之齊,名為《河洛金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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