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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 56 /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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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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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台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仆射主,右仆射次經,維是黃案,左仆射右仆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仆射橫畫成目,左仆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並畫。若無左右,則直置仆射在其中間,總左右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仆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注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谷帛、刑罪創業諍訟、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民戶移徙、州郡縣並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仆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仆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咨如舊。若命有咨,則以立意者為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醫令一人,丞一人;

內外殿中監各一人;

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併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

奉朝請;

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秘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秘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御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隷分督百僚,傅咸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驅擊。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皆受停駐。

治書侍御史二人;

侍御史十人。

蘭台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仆射一人。

謁者十人。

謁者台,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

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衛將軍。

驍騎將軍。

游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游為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

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

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

虎賁中郎將。

冗從仆射。

羽林監。

積射將軍。

強弩將軍。

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殿中司馬督。

武衛將軍。

武騎常侍。

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仆;

太子門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衛率各一;

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

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

太子左右積弩將軍;

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太子倉官令;

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順帝時,御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雲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王珪之《職儀》雲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隷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

護三巴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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