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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 13 /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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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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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春,正月,壬午,以祠部尚書安成王暠為南徐州刺史。詔「二百里內獄同集京師,剋日聽覽,自此以外,委州郡訊察。三署徒隷,詳所原釋。」三月,己亥,以豫章王世子子響為巴東王。癸卯,以光祿大夫周盤龍為行兗州刺史。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六月,甲寅,以散騎常侍沈景德為徐州刺史。丙子,以始興太守房法乘為交州刺史。秋,七月,乙巳,都官尚書呂安國為領軍將軍。八月,乙卯,詔「吳興、義興水潦,被水之鄉,賜痼疾篤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九月,壬寅,車駕幸琅邪城講武,鰼水步軍。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辛酉,以祠部尚書武陵王曄為江州刺史。閏月乙卯,詔曰:「北兗、北徐、豫、司、青、冀八州,邊接疆場,民多懸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調。」辛卯,以尚書仆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十一月,乙卯,以羽林監費延宗為越州刺史。庚申,以後將軍、晉安王子懋為湘州刺史,西陽王子明為南兗州刺史。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中軍將軍王敬則為豫州刺史,中軍將軍陰智伯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詔曰:「雍州頻歲戎役,兼水旱為弊,原四年以前逋租。」辛亥,車駕祀南郊,大赦。京邑貧民,普加賑賜。又詔曰:「春頒秋斂,萬邦所以惟懷,柔遠能邇,兆民所以允殖。鄭渾宰邑,因姓立名,王濬剖符,戶口殷盛。今產子不育,雖炳常禁,比聞所在,猶或有之。誠復禮以貧殺,抑亦情由俗淡。宜節以嚴威,敦以惠澤。主者尋舊制,詳量附定,蠲恤之宜,務存優厚。」壬戌,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映薨。戊辰,詔曰:「諸大夫年秩隆重,祿力殊薄,豈所謂下車惟舊,趨橋敬老?可增俸,詳給見役。」二月,丙子,以左衛將軍、巴東王子響為中護軍。己丑,詔曰:「宣尼誕敷文德,峻極自天,發輝七代,陶鈞萬品,英風獨舉,素王誰匹!功隱于當年,道深于日月。感麟厭世,緬邈千祀,川竭谷虛,丘夷淵塞,非但洙泗湮淪,至乃饗嘗乏主。前王敬仰,崇修寢廟,歲月亟流,鞠為茂草。今學敩興立,實稟洪規,撫事懷人,彌增欽屬。可改築宗祊,務在爽塏。量給祭秩,禮同諸侯。奉聖之爵,以時紹繼。」壬寅,以丹陽尹王晏為江州刺史。癸卯,以巴陵王子倫為豫州刺史。

三月,丁未,以太子右衛率王玄邈為兗州刺史。庚戌,以中護軍、巴東王子響為江州刺史,中書令、隨郡王子隆為中護軍。甲寅,立皇子子岳為臨賀王,子峻為廣漢王,子琳為宣城王,子珉為義安王。夏,四月,戊寅,詔曰:「婚禮下達,人倫攸始,《周官》設媒氏之職,《國風》興及時之詠。四爵內陳,義不期侈,三鼎外列,事豈存奢!晚俗浮麗,歷茲永久,每思懲革,而民未知禁。乃聞同牢之費,華泰尤甚;膳羞方丈,有過王侯。富者扇其驕風,貧者恥躬不逮。或以供帳未具,動致推遷,年不再來,盛時忽往。宜為節文,頒之士庶。並可擬則公朝,方樏供設,合卺之禮無虧,寧儉之義斯在。如故有違,繩之以法。」五月,乙巳,尚書令、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王儉薨。甲子,以新除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為尚書令。

六月,丁亥,車駕幸琅邪。秋,八月,庚子,以左衛將軍建安王子真為中護軍。冬,十月,己丑,詔曰:「三季澆浮,舊章陵替,吉凶奢靡,動違矩則。或裂錦繡以競車服之飾,涂金鏤石以窮塋域之麗。至班白不婚,露棺累葉,苟相誇衒,罔顧大典。可明為條制,嚴勒所在,悉使畫一。如復違犯,依事糾奏。」十二月,己亥,以中護軍、建安王子真為郢州刺史,江州刺史、巴東王子響為荊州刺史,前安西司馬垣榮祖為兗州刺史。

八年,春,正月,庚子,征西大將軍王敬則進號驃騎大將軍,左將軍沈文季為領軍將軍,丹陽尹、鄱陽王鏘為江州刺史。詔放遣隔城虜俘,聽還本土。二月,壬辰,零陵王司馬藥師薨。夏,四月,戊辰,詔「公卿已下各舉所知,隨才授職。進得其人,受登賢之賞;薦非其才,獲濫舉之罰。」秋,七月,辛丑,以會稽太守安陸侯緬為雍州刺史。癸卯,詔曰:「陰陽舛和,緯象愆度,儲胤嬰患,淹歷旬晷。思仰祗天戒,俯紓民瘼,可大赦天下。」癸亥,詔「司、雍二州,比歲不稔,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汝南一郡復限更申五年。」八月,丙寅,詔「京邑霖雨既過,居民氾濫,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恤。」乙酉,以行河南王世子休留代為秦、河二州刺史。壬辰,以左衛將軍、隨郡王子隆為荊州刺史。巴東王子響有罪,遣丹陽尹蕭順之率軍討之,子響伏誅。冬,十月,丁丑,詔「吳興水淹過度,開所在倉賑賜。」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十一月,乙卯,以建武將軍伏登之為交州刺史。十二月,乙丑,以振威將軍陳僧授為越州刺史。戊寅,詔「尚書丞郎職事繁劇,恤俸未優,可量增賜祿。」己卯,皇子子建為湘東王。癸巳,以監青冀二州軍、行刺史事張沖為青、冀二州刺史。

九年春,正月,甲午,以侍中、江夏王鋒為南徐州刺史,冠軍將軍劉悛為益州刺史。辛丑,車駕祠南郊,詔「京師見囚系,詳量原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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