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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 474 /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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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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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徙尚書令,衛軍、開府如故,並固辭,服終乃受。加侍中,進爵為侯,又不受。時粲與齊王、褚淵、劉秉入直,平決萬機,時謂之「四貴」。粲閒默寡言,不肯當事,主書每往諮決,或高詠對之,時立一意,則眾莫能改。宅宇平素,器物取給。好飲酒,善吟諷,獨酌園庭,以此自適。居負南郭,時杖策獨遊,素寡往來,門無雜客。及受遺當權,四方輻湊,閒居高臥,一無所接,談客文士,所見不過一兩人。

順帝即位,遷中書監,司徒、侍中如故。時齊王居東府,故使粲鎮石頭。粲素靜退,每有朝命,多不即從,逼切不得已,然後方就。及詔移石頭,即便順旨。有周旋人解望氣,謂粲曰:「石頭氣甚乖,往必有禍。」粲不答。又給油絡通憲車,仗士五十人入殿。時齊王功高德重,天命有歸,粲自以身受顧托,不欲事二姓,密有異圖。丹陽尹劉秉,宋代宗室;前湘州刺史王藴,太后兄子,素好武事,並慮不見容于齊王,皆與粲相結。將帥黃回、任候伯、孫曇瓘、王宜興、彭文之、卜伯興等,並與粲合。


  

升明元年,荊州刺史沈攸之舉兵,齊王自詣粲,粲稱疾不見。粲宗人通直郎袁達以為不宜示異同,粲曰:「彼若以主幼時艱,與桂陽時不異,劫我入台,便無辭以拒。一如此,不復得出矣。」時齊王入屯朝堂,秉從父弟領軍將軍韞入直門下省,伯興為直閣,黃回諸將皆率軍出新亭。粲謀剋日矯太后令,使韞、伯興率宿衛兵攻齊王于朝堂,回率軍來應。秉、候伯等並赴石頭,本期夜發。其日秉恇擾不知所為,晡後便束裝,未暗,載婦女席捲就粲,由此事泄。先是,齊王遣將薛淵、蘇烈、王天生等領兵戍石頭,雲以助粲,實禦之也。又令腹心王敬則為直閣,與伯興共總禁兵。王藴聞秉已奔,嘆曰:「今年事敗矣!」時齊王使藴募人,已得數百,乃狼狽率部曲向石頭。本期開南門,時已暗夜,薛淵等據門射之,藴謂粲已敗,即便散走。齊王以報敬則,率所領收藴殺之,並誅伯興。又遣軍主戴僧靜向石頭助薛淵,自倉門得入。時粲與秉等列兵登東門,僧靜分兵攻府西門。粲與秉欲還赴府,既下城,列燭自照,僧靜挺身暗往,粲子最覺有異人,以身衛粲,僧靜直前斬之,父子俱殞,左右各分散。粲死時,年五十八。任候伯等其夜並乘輕舸,自新亭赴石頭,聞粲敗,乃馳還;其後並誅。秉事在《宗室傳》。

齊永明元年,詔曰:「昔魏矜袁紹,恩給丘墳;晉亮兩王,榮覃余裔。斯蓋懷舊流仁,原心興宥,二代弘義,前載美談。袁粲、劉秉,並與先朝同獎宋室;沈攸之於景和之世,特有乃心,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錄。歲月彌往,宜沾優隆。粲、秉前年改葬,塋兆未修,材官可為經略,粗合周禮。攸之及其諸子喪柩在西,可符荊州以時致送,還反舊墓,在所營葬事。」

史臣曰:闢運創基,非機變無以通其務;世及繼體,非忠貞無以守其業。闢運之君,千載一有,世及之主,無乏于時,囗囗須機變之用短,資忠貞之路長也。故漢室囗囗,文舉不屈曹氏;魏鼎將移,夏侯義不北面。若悉以二子為心,則兩代宜不亡矣。袁粲清標簡貴,任屬負圖,朝野之望雖隆,然未以大節許也。及其赴危亡,審存滅,豈所謂義重於生乎!雖不達天命,而其道有足懷者。昔王經被旌于晉世,粲等亦改葬于聖朝,盛代同符,美矣!

列傳第五十 明四王

明帝十二子:陳貴妃生後廢帝,謝修儀生皇子法良,陳昭華生順帝,徐婕妤生第四皇子,鄭修容生皇子智井,次晉熙王燮,與皇子法良同生。泉美人生邵陵殤王友;次江夏王躋,與第四皇子同生。徐良人生武陵王贊,杜修華生隨陽王翙。次新興王嵩,與武陵王贊同生。又泉美人生始建王禧。智井、燮、躋、贊並出繼。法良未封,第四皇子未有名,早夭。

邵陵殤王友,字仲賢,明帝第七子也。後廢帝元徽二年,太尉、江州刺史桂陽王休范反誅,皇室寡弱,友年五歲,出為使持節、督江州豫州之西陽新蔡晉熙三郡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戶。府州文案及臣吏不諱有無之有。順帝即位,進號左將軍,改督為都督。升明元年,徙都督南豫豫司三州諸軍事、安南將軍、南豫州刺史、歷陽太守。三年,薨,無子,國除。

隨陽王翙,字仲儀,明帝第十子也。元徽四年,年六歲,封南陽王,食邑二千戶。升明元年,為使持節、督郢州司州之義陽諸軍事、西中郎將、郢州刺史。未拜,徙督湘州諸軍事、南中郎將、湘州刺史,持節如故。未之鎮,進號前將軍。二年,以南陽荒遠,改封隨陽王,以本號停京師。齊受禪,降封舞陰縣公,食邑千五百戶。謀反,賜死。

新興王嵩,字仲岳,明帝第十一子。元徽四年,年六歲,封新興王,食邑二千戶。齊受禪,降封定襄縣公,食邑千五百戶。謀反,賜死。


  

始建王禧,字仲安,明帝第十二子也。元徽四年,年六歲,封始建王,食邑二千戶。齊受禪,降封荔封縣公,食邑千五百戶。謀反,賜死。

史臣曰:太宗負螟之慶,事非己出,枝葉不茂,豈能庇其本根。侯服于周,斯為幸矣。

列傳第五十一 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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