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書 - 434 / 526
中國古代史類 / 沈約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宋書

第434頁 / 共526頁。

太宗即位,詔曰:「夫紓冤申痛,雖往必追,緣情惻愛,感事彌遠。故使持節、都督南徐州諸軍事、撫軍將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夙表成器,蚤延殊寵,方樹美業,克光蕃維。而凶心肆忌,奄羅橫禍,興言永傷,有兼常懷,宜旍夭秀,以雪沈魂。可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司徒、南徐州刺史,王如故。第十二皇女、第二皇子子師,俱嬰謬酷,有增酸悼。皇女可贈縣公主,子師復先封為南海王,並加徽謚。」又曰:「哀枉追遠,仁道所弘,興滅繼絶,盛典斯貴。朕務古思治,恩禮必敷,異族猶敦,況在近戚。故新除使持節、侍中、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司徒、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年雖沖弱,性識早茂,鐘慈世祖,冠寵列蕃。值景和凶虐,橫羅酷禍,國胤無主,冤祀莫寄,尋念痛悼,夙軫于懷。可以建平王景素息延年為嗣。」追改子鸞封為始平王,食邑千戶,改葬秣陵縣龍山。

延年,字德沖,泰始四年薨,時年四歲,謚曰沖王。明年,復以長沙王纂子延之為始平王,紹子鸞後。順帝升明三年薨,國除。


  

永嘉王子仁,字孝和,孝武帝第九子也。大明五年,年五歲,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封永嘉王,食邑二千戶。仍遷東中郎將、吳郡太守。六年,又遷丹陽尹。七年,兼衛尉。前廢帝即位,加征虜將軍,領衛尉,丹陽尹如故。尋出為左將軍、南兗州刺史。景和元年,遷南徐州刺史,將軍如故。泰始元年,又遷中軍將軍,領太常。未拜,徙護軍將軍。四方平定,以為使持節、都督湘、廣、交三州諸軍事、平南將軍、湘州刺史。

太宗遣主書趙扶公宣旨于子仁曰:「汝一家門戶不建,幾覆社稷。天未亡宋,景命集我。上流迷愚相扇,四海同惡,若非我修德禦天下,三祖基業,一朝墜地,汝輩便應淪于異族之手。我昔兄弟近二十人,零落相繼,存者無幾。唯司徒年長,令德作輔,皇家門戶所憑,唯我與司徒二人而已,尚未能厭百姓奸心,余諸王亦未堪贊治。我惟有太子一人,司徒世子,年又幼弱,桂陽、巴陵並未有繼體,正賴汝輩兄弟,相倚為強,庶使天下不敢窺覘王室。汝輩始十餘歲,裁知俯仰,當今諸舍細弱,殆不免人輕陵。若非我為主,劉氏不辦今日。汝諸兄弟沖眇,為群凶所逼誤,遂與百姓還圖骨肉,于汝在心,不得無愧。即日四海就寧,恩化方始,方今處汝湘州。汝年漸長,足知善惡,當每思刻厲,奉朝廷為心,爵秩自然與年俱進。我垂猶子之情,著于萬物;汝亦當知好,憶我敕旨。」時司徒建安王休仁南討猶未還,既還,白上,以將來非社稷計,宜併為之所。未拜,賜死,時年十歲。

始安王子真,字孝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歲,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戶。仍為輔國將軍、吳興太守。七年,遷使持節、監廣交二州始興、始安、臨賀三郡諸軍事、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將軍如故,不之鎮。遷征虜將軍、南彭城太守,領石頭戍事。景和元年,為丹陽尹,將軍如故。尋復為南兗州刺史,將軍如故。泰始二年,遷左將軍、丹陽尹。未拜,賜死,時年十歲。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帝第十三子也。大明六年,年五歲,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戶。八年,以為度支校尉、秦、南沛二郡太守。仍為冠軍將軍、南琅邪、泰山二郡太守。景和元年,出為湘州刺史,將軍如故,未之鎮。至尋陽,值晉安王子勛為逆,留不之鎮。進號撫軍將軍。事平,賜死,時年九歲。

齊敬王子羽,字孝英,孝武帝第十四子也。大明二年生,三年卒,追加封謚。

淮南王子孟,字孝光,孝武帝第十六子也。大明七年,年五歲,封淮南王,食邑二千戶。時世祖改豫州之南梁郡為淮南國,罷南豫州之淮南郡並宣城。前廢帝即位,二郡並複舊,子孟仍國名度食淮南郡。景和元年,為冠軍將軍、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泰始二年,改封安成王,戶邑如先。未拜,賜死,時年八歲。

晉陵孝王子云,字孝舉,孝武帝第十九子也。大明六年,年四歲,封晉陵王,食邑二千戶。未拜,其年薨。


  
南海哀王子師,字孝友,孝武帝第二十二子也。大明七年,年四歲,封南海王,食邑二千戶。未拜,景和元年,為前廢帝所害,時年六歲。太宗即位,追諡。

淮陽思王子霄,字孝雲,孝武帝第二十三子也。大明五年生,八年薨,追加封謚。

東平王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大明七年生,仍封東平王,食邑二千戶。繼東平沖王休倩。休倩母顏性理嚴酷,泰始二年,子嗣所生母景寧園昭容謝上表曰:「故東平沖王休倩托荄璇極,岐嶷夙表,降年弗永,遺胤莫傳。孝武皇帝敕妾子臣子嗣出繼為後,既承國祀,方奉烝薦,庶覃遐慶,式延于遠。而妾顏訓養非恩,撫導乖理,情闕引進,義違負螟。昔世祖平日,詭申慈愛;崩背未幾,真性便發,猶逼畏崇憲,少欲藏掩。自茲以後,專縱嚴酷,實顯布宗戚,宣灼宮闈,用傷人倫,爰惻行路。妾天屬冥至,感切實深,伏願乾渥廣臨,曲垂照賜,復改命還依本屬,則妾母子雖隕之辰,猶生之年。」許之。其年賜死,時年四歲。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