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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 385 /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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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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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尚書仆射,領護軍將軍。時尚書令何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欲以朝政推之。凡諸辭訴,一不料省。湛之亦以《職官記》及令文,尚書令敷奏出內,事無不總,令缺則仆射總任。又以事歸尚之,互相推委。御史中丞袁淑並奏免官,詔曰:「令仆治務所寄,不共求體當,而互相推委,糾之是也。然故事殘舛,所以致茲疑執,特無所問,時詳正之。」乃使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訴。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初,劉湛伏誅,殷景仁卒,太祖委任沈演之、庾炳之、范曄等,後又有江湛、何瑀之。曄誅,炳之免,演之、瑀之並卒,至是江湛為吏部尚書,與湛之並居權要,世謂之江、徐焉。


  

上每有疾,湛之輒入侍醫藥。二凶巫蠱事發,上欲廢劭,賜浚死。而世祖不見寵,故累出外蕃,不得停京輦。南平王鑠、建平王宏併為上所愛,而鑠妃即湛妹,勸上立之。元嘉末,征鑠自壽陽入朝,既至,又失旨,欲立宏,嫌其非次,是以議久不決。與湛之屏人共言論,或連日累夕。每夜常使湛之自秉燭,繞壁檢行,慮有竊聽者。劭入弒之旦,其夕,上與湛之屏人語,至曉猶未滅燭。湛之驚起趣北戶,未及開,見害。時年四十四。世祖即位,追贈司空,加散騎常侍,本官如故,謚曰忠烈公。又詔曰:「徐湛之、江湛、王僧綽門戶荼酷,遺孤流寓,言念既往,感痛兼深。可令歸居本宅,厚加恤賜。」於是三家長給廩。

三子:聿之、謙之,為元兇所殺。恆之嗣侯,尚太祖第十五女南陽公主,蚤卒,無子。聿之子孝嗣紹封,齊受禪,國除。

江湛,字徽淵,濟陽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子也。居喪以孝聞。愛好文義,喜彈棋鼓琴,兼明算術。初為著作佐郎,遷彭城王義康司徒行參軍,南譙王義宣左軍功曹。復為義康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司空檀道濟為子求湛妹婚,不許。義康有命,又不從。時人重其立志。義康欲引與日夕,湛固求外出,乃以為武陵內史,還為司徒從事中郎,遷太子中庶子,尚書吏部郎。隨王誕為北中郎將、南徐州刺史,以湛為長史、南東海太守,政事委之。

元嘉二十五年,征為侍中,任以機密,領本州大中正,遷左衛將軍。時改選學職,以太尉江夏王義恭領國子祭酒,湛及侍中何攸之領博士。二十七年,轉吏部尚書。家甚貧約,不營財利,餉饋盈門,一無所受,無兼衣余食。嘗為上所召,值浣衣,稱疾經日,衣成然後赴。牛餓,馭人求草,湛良久曰:「可與飲。」在選職,頗有刻核之譏,而公平無私,不受請謁,論者以此稱焉。

上大舉北代,舉朝為不可,唯湛贊成之。索虜至瓜步,領軍將軍劉遵考率軍出江上,以湛兼領軍,軍事處分,一以委焉。虜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議,眾並謂宜許,湛曰:「戎狄無信,許之無益。」劭怒,謂湛曰:「今三王在厄,詎宜苟執異議。」聲色甚厲。坐散俱出,劭使班劍及左右推之,殆將側倒。劭又謂上曰:「北伐敗辱,數州淪破,獨有斬江湛,可以謝天下。」上曰:「北伐自我意,江湛但不異耳。」劭後燕集,未嘗命湛。常謂上曰:「江湛佞人,不宜親也。」上乃為劭長子偉之娉湛第三女,欲以和之。


  
上將廢劭,使湛具詔草。劭之入弒也,湛直上省,聞叫噪之聲,乃匿傍小屋中。劭遣收之,舍吏紿云:「不在此。」兵士即殺舍吏,乃得湛。湛據窗受害,意色不撓。時年四十六。湛五子恁、恕、憼、愻、法壽,皆見殺。初,湛家數見怪異,未敗少日,所眠床忽有數升血。世祖即位,追贈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本官如故,謚曰忠簡公。長子恁,尚太祖第九女淮陽長公主,為著作佐郎。

王僧綽,琅邪臨沂人,左光祿大夫曇首子也。幼有大成之度,弱年眾以國器許之。好學有理思,練悉朝典。年十三,太祖引見,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章縣侯,尚太祖長女東陽獻公主。初為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轉始興王文學,秘書丞,司徒左長史,太子中庶子。元嘉二十六年,徙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諳悉人物,拔才舉能,鹹得其分。二十八年,遷侍中,任以機密。僧綽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先是,父曇首與王華併為太祖所任,華子嗣人才既劣,位遇亦輕。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超至今日,蓋由姻戚所致也。」新建者,嗣之封也。及為侍中,時年二十九。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蚤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虛自退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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