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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 213 /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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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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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太興元年,武昌太守王諒牛生子,兩頭八足,兩尾共一腹。三年後死。又有牛生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馬彪說,兩頭者,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之象也。京房《易傳》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下不勝任也。」其後皆有此應。晉元帝太興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劉向說《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區瞀昏亂,故天不饗其祀。元帝中興之業,實王導之謀也。劉隗探會主意,以得親幸,導見疏外。此區瞀不睿之禍也。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護軍牛生犢,兩頭六足。是冬,蘇峻作亂。咸和七年,九德民袁榮家牛產犢,兩頭八足,二尾共身。京房《易傳》:「殺無罪,則牛生妖。」


  

桓玄之國在荊州,詣刺史殷仲堪,行至鶴穴,逢一老公,驅青牛,形色瑰異。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涇溪,駿駛非常,因息駕飲牛。牛徑入江水不出。玄遣人覘守,經日無所見。

宋文帝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大兒喬之行欲入廣莫門。牛徑將入廷尉寺,左右禁捉不能禁。入方得出。明日被收。元嘉二十九年,晉陵送牛,角生右脅,長八尺。明年二月,東宮為禍。

孝武帝大明三年,廣州刺史費淹獻三角水牛。

黃眚黃祥:

蜀劉備章武二年,東伐。二月,自秭歸進屯夷道。六月,秭歸有黃氣見,長十餘里,廣數十丈。後逾旬,備為陸遜所破。近黃祥也。

魏齊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為襄邑長。有鼠從穴出,語曰:「王周南,爾以某日死。」南不應。鼠還穴。後至期,更冠幘皁衣出,語曰:「周南,汝日中當死。」又不應。鼠復入,斯須更出,語如嚮日。適欲日中,鼠入復出,出復入,轉更數語如前。日適中,鼠曰:「周南,汝不應我,復何道。」言絶,顛蹶而死,即失衣冠。取視,俱如常鼠。案班固說,此黃祥也。是時曹爽秉政,競為比周,故鼠作變也。

宋孝武大明七年春,太湖邊忽多鼠。其年夏,水至,悉變成鯉魚。民人一日取,轉得三五十斛。明年,大饑。

晉元帝太興四年八月,黃霧四塞,埃氣蔽天。案楊宣對,近土氣,亂之祥也。晉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黃霧四塞。

晉穆帝永和七年三月,涼州大風拔木,黃霧下塵。是時張重華納譖,出謝艾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見弒。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聞善不予,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絶道,故災至絶世也。」

晉安帝元興元年十月丙申朔,黃霧昏濁,不雨。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黃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謂之榮光,太平之詳,上表稱慶。

地震:

吳孫權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是時權受魏爵命,為大將軍、吳王,改元專制,不修臣跡。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董仲舒、劉向並雲「臣下強盛,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魏明帝青龍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來,隱隱有聲,屋瓦搖。魏明帝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吳將硃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退之。又公孫淵自立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討平之。

吳孫權嘉禾六年五月,江東地震。赤烏二年正月,地又再震。是時呂壹專政,步騭上疏曰:「伏聞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無罪無辜,橫受重刑,雖有大臣,不見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嘉禾六年、赤烏二年,地連震動,臣下專政之應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後卒敗。


  
魏齊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地震。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爽專政,遷太后于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地震,是其應也。

吳孫權赤烏十一年二月,江東地仍震。是時權聽讒,尋黜硃據,廢太子。

蜀劉禪炎興元年,蜀地震。時宦人黃皓專權。按司馬彪說,奄宦無陽施,猶婦人也。此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是冬,蜀亡。

晉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孫皓大遺眾入渦口。叛虜寇秦、涼,刺史胡烈、蘇愉併為所害。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武帝世,始於賈充,終於楊駿,阿黨昧利,苟專權寵,終喪天下,由是也。末年所任轉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應也。裴叔則曰:「晉德所以不比隆堯、舜者,以有賈充諸人在朝。」

晉武帝咸寧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東、平陽地震。咸寧四年六月丁未,陰平、廣武地震;甲子,陰平、廣武地又震。

晉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陽地震。太康五年正月壬辰,地震。太康六年七月己丑,地震。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太康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陰平地震;八月,丹陽地震。太康九年正月,會稽、丹陽、吳興地震;四月辛酉,長沙、南海等郡國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聲如雷。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陽地震。

晉武帝太始元年,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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