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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 159 /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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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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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聞安西欲移鎮樂鄉,不審此為算邪,將為情邪?若謂為算,則彼去武昌千有餘裡,數萬之眾造創移徒,方當興立城壁,公私勞擾。若信要害之地,所宜進據,猶當計移徙之煩,權二者輕重,況此非今日之要邪!方今強胡陸梁,當畜力養鋭,而無故遷動,自取非算。又江州當溯流數千,供繼軍府,力役增倍,疲曳道路。且武昌實是江東鎮戍之中,非但捍禦上流而已。急緩赴告,駿奔不難。若移樂鄉,遠在西陲,一朝江渚有虞,不相接救。方岳取重將,故當居要害之地,為內外形勢。使窺窬之心不知所向。若是情邪,則天道玄遠,鬼神難言,妖祥吉凶,誰知其故!是以達人君子直道而行,不以情失。昔秦忌:「亡胡」之讖,卒為劉項之資;周惡檿弧之謡,而成褒姒之亂。此既然矣。歷觀古今,鑒其遺事,妖異速禍敗者,蓋不少矣,禳避之道,苟非所審,且當擇人事之勝理,思社稷之長計,斯則天下幸甚,令名可保矣。

若安西盛意已耳,不能安於武昌,但得近移夏口,則其次也。樂鄉之舉,咸謂不可。願將軍體國為家,固審此舉。


  

時朝議亦不允,翼遂不移鎮。

述出補臨海太守,遷建威將軍、會稽內史。蒞政清肅,終日無事。母憂去職。服闋,代殷浩為揚州刺史,加征虜將軍。初至,主簿請諱。報曰:「亡祖先君,名播海內,遠近所知;內諱不出門,余無所諱。」尋加中書監,固讓,經年不拜。復加征虜將軍,進都督揚州徐州之琅邪諸軍事、衛將軍、並冀幽平四州大中正,刺史如故。尋遷散騎常侍、尚書令,將軍如故。述每受職,不為虛讓,其有所辭,必于不受。至是,子坦之諫,以為故事應讓。述曰:「汝謂我不堪邪?」坦之曰:「非也。但克讓自美事耳。」述曰:「既雲堪,何為復讓!人言汝勝我,定不及也。」坦之為桓溫長史。溫欲為子求婚于坦之。及還家省父,而述愛坦之。雖長大,猶抱置膝上。坦之因言溫意。述大怒,遽排下,曰:「汝竟痴邪!詎可畏溫面而以女妻兵也。」坦之乃辭以他故。溫曰:「此尊君不肯耳。」遂止。簡文帝每言述才既不長,直以真率便敵人耳。謝安亦嘆美之。

初,述家貧。求試宛陵令。頗受贈遺。而修傢具,為州司所檢,有一千三百條。王導使謂之曰:「名父之子不患無祿,屈臨小縣,甚不宜耳。」述答曰:「足自當止。時人未之達也。」比後屢居州郡,清潔絶倫,祿賜皆散之親故,宅宇舊物不革于昔,始為當時所嘆。但性急為累。嘗食鷄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擲地。鷄子圓轉不止,便下床以屐齒踏之,又不得。瞋甚,掇內口中,嚙破而吐之。既躋重位,每以柔克為用。謝奕性粗,嘗忿述,極言罵之。述無所應,面壁而已,居半日,奕去,始復坐。人以此稱之。

太和二年,以年迫懸車,上疏乞骸骨,曰:「臣曾祖父魏司空昶白箋于文皇帝曰:『昔與南陽宗世林共為東宮官屬。世林少得好名,州裡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勵,恐見廢棄,時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壽,致仕之年,不為此公婆娑之事。』情旨慷慨,深所鄙薄。雖是箋書,乃實訓誡。臣忝端右,而以疾患,禮敬廢替。猶謂可有差理,日復一日,而年衰疾痼,永無復瞻華幄之期。乞奉先誡,歸老丘園。」不許。述竟不起。三年卒,時年六十六。

初,桓溫平洛陽,議欲遷都,朝廷憂懼,將遣侍中止之。述曰:「溫欲以虛聲威朝廷,非事實也。但從之,自無所至。」事果不行。又議欲移洛陽鐘虡,述曰:「永嘉不競,暫都江左。方當蕩平區宇,旋軫舊京。若其不耳,宜改遷園陵。不應先事鐘虡。」溫竟無以奪之。追贈侍中、驃騎將軍、開府,謚曰穆,以避穆帝,改曰簡。子坦之嗣。

坦之字文度。弱冠與郗超俱有重名,時人為之語曰:「盛德絶倫郗嘉賓,江東獨步王文度。」嘉賓,超小字也。仆射江[A170]領選,將擬為尚書郎。坦之聞曰:「自過江來,尚書郎正用第二人,何得以此見擬!」[A170]遂止。簡文帝為撫軍將軍,闢為掾。累遷參軍、從事中郎,仍為司馬,加散騎常侍。出為大司馬桓溫長史。尋以父憂去職,服闋。征拜侍中,襲父爵。時卒士韓悵逃之歸首,雲「失牛故叛。」有司劾悵偷牛,考掠服罪。坦之以為悵束身自歸,而法外加罪,懈怠失牛,事或可恕,加之木石,理有自誣,宜附罪疑從輕之例,遂以見原。海西公廢,領左衛將軍。


  

坦之有風格,尤非時俗放蕩,不敦儒教,頗尚刑名學,著《廢莊論》曰:

荀卿稱莊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揚雄亦曰「莊周放蕩而不法」,何晏雲「鬻莊軀,放玄虛,而不周乎時變」。三賢之言,遠有當乎!夫獨構之唱,唱虛而莫和;無感之作,義偏而用寡。動人由於兼忘,應物在乎無心。孔父非不體遠,以體遠故用近;顏子豈不具德,以德備故膺教。胡為其然哉?不獲已而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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