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晉書 上 - 232 / 294
中國古代史類 / 房玄齡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晉書 上

第232頁 / 共294頁。

瓘以魏立九品,是權時之制,非經通之道,宜復古鄉舉裡選。與太尉亮等上疏曰:「昔聖王崇賢,舉善而教,用使朝廷德讓,野無邪行。誠以閭伍之政,足以相檢,詢事考言,必得其善,人知名不可虛求,故還修其身。是以崇賢而俗益穆,黜惡而行彌篤。斯則鄉舉裡選者,先王之令典也。自茲以降,此法陵遲。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唯以居位為貴,人棄德而忽道業,爭多少於錐刀之末,傷損風俗,其弊不細。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一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者。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裡,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然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俗與政俱清,化與法並濟。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遊,即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今除九品,則宜準古制,使朝臣共相舉任,于出才之路既博,且可以厲進賢之公心,核在位之明暗,誠令典也。」武帝善之,而卒不能改。

惠帝之為太子也,朝臣咸謂純質,不能親政事。瓘每欲陳啟廢之,而未敢發。後會宴陵雲台,瓘托醉,因跪帝床前曰:「臣欲有所啟。」帝曰:「公所言何耶?」瓘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撫床曰:「此座可惜!」帝意乃悟,因謬曰:「公真大醉耶?」瓘于此不復有言。賈后由是怨瓘。


  

宣尚公主,數有酒色之過。楊駿素與瓘不平,駿復欲自專權重,宣若離婚,瓘必遜位,於是遂與黃門等毀之,諷帝奪宣公主。瓘慚懼,告老遜立。乃下詔曰:「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遜讓歷年,欲及神志未衰,以果本情,至真之風,實感吾心。今聽其所執,進位太保,以公就第。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及大車、官騎、麾蓋、鼓吹諸威儀,一如舊典。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帳簟褥,主者務令優備,以稱吾崇賢之意焉。」有司又奏收宣付廷尉,免瓘位,詔不許。帝后知黃門虛構,欲還復主,而宣疾亡。

惠帝即位,復瓘千兵。及楊駿誅,以瓘錄尚書事,加綠綟綬,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給騎司馬,與汝南王亮共輔朝政。亮奏遣諸王還籓,與朝臣廷議,無敢應者,唯瓘贊其事,楚王瑋由是憾焉。賈后素怨瓘,且忌其方直,不得騁己淫虐;又聞瓘與瑋有隙,遂謗瓘與亮欲為伊霍之事,啟帝作手詔,使瑋免瓘等官。黃門賫詔授瑋,瑋性輕險,欲聘私怨,夜使清河王遐收瓘。左右疑遐矯詔,咸諫曰:「禮律刑名,台輔大臣,未有此比,且請距之。須自表得報,就戮未晚也。」瓘不從,遂與子恆、岳、裔及孫等九人同被害,時年七十二。恆二子璪、玠,時在醫家得免。

初,杜預聞瓘殺鄧艾,言于眾曰:「伯玉其不免乎!身為名士,位居總帥,既無德音,又不禦下以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當何以堪其責乎?」瓘聞之,不俟駕而謝。終如預言。初,瓘家人炊飯,墮地盡化為螺,歲余而及禍。太保主簿劉繇等冒難收瓘而葬之。

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及難作,隨兵討瓘,故子孫皆及于禍。

楚王瑋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謚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於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承詔當免,即便奉送章綬,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偽,違其本文,輒戮宰輔,不復表上,橫收公子孫輒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伏見詔書『為楚王所誑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如書之旨,謂裡舍人被驅逼賫白杖者耳。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精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于穹蒼,酷痛之臣,悲于明世。臣等身被創痍,殯斂始訖。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詔免公還第。及門開,晦前到中門,復讀所賫偽詔,手取公章綬貂蟬,催公出第。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將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害公子孫,實由於晦。及將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考晦一人,眾奸皆出。乞驗盡情偽,加以族誅。」詔從之。

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勛,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謚曰成,贈假黃鉞。


  

恆字巨山,少闢司空齊王府,轉太子舍人、尚書郎、秘書丞、太子庶子、黃門郎。

恆善草隷書,為《四體書勢》曰: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