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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 105 /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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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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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聲調法:黃鐘為宮,第一孔也。應鐘為變宮,第二孔也。南呂為羽,第三孔也。林鐘為徵,第四孔也。蕤賓為變徵,第五附孔也。姑洗為角,笛體中聲。太蔟為商。笛後出孔也。商聲濁于角,當在角下,而角聲以在體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宮上,清于宮也。然則宮商正也,余聲皆倍也;是故從宮以下,孔轉下轉濁也。此章記笛孔上下次第之名也。下章說律呂相生,笛之制也。正聲調法,黃鐘為宮。作黃鐘之笛,將求宮孔,以始洗及黃鐘律,從笛首下度之,盡二律之長而為孔,則得宮聲也。宮生徵,黃鐘生林鐘也。以林鐘之律從宮孔下度之。盡律作孔,則得徵聲也。徵生商,林鐘生太蔟也。以太蔟律從徵孔上度之,盡律以為孔,則得商聲也。商生羽,太蔟生南呂也。以南呂律從商孔下度之,盡律為孔,則得羽聲也。羽生角,南呂生姑洗也。以姑洗律從羽孔上行度之,盡律而為孔,則得角聲也。然則出於商孔之上,吹笛者左手所不及也。從羽孔下行度之,盡律而為孔,亦得角聲,出於商附孔之下,則吹者右手所不逮也,故不作角孔。推而下之,復倍其均,是以角聲在笛體中,古之制也。音家舊法,雖一倍再倍,但令均同,適足為唱和之聲,無害于曲均故也。《國語》曰,匏竹利制,議宜,謂便於事用從宜者也。角生變宮,姑洗生應鐘也。上句所謂當為角孔而出於商上者,墨點識之,以應鐘律。從此點下行度之,盡律為孔,則得變宮之聲也。變宮生變徵,應鐘生蕤賓也。以蕤賓律從變宮下度之,盡律為孔,則得變徵之聲。十二笛之制,各以其宮為主,相生之法,或倍或半,其便事用,例皆一也。

下徵调法:林鐘為宮,第四孔也。本正聲黃鐘之徵。徵清,當在宮上,用笛之宜,倍令濁下,故曰下徵。下徵更為宮者,《記》所謂「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也。然則正聲清,下徵為濁也。南呂為商,第三孔也。本正聲黃鐘之羽,今為下徵之商也。應鐘為角,第二孔也。本正聲黃鐘之變宮,今為下徵之角也。黃鐘為變徵,下徵之調,林鐘為宮,大呂當為變徵,而黃鐘笛本無大呂之聲,故假用黃鐘以為變徵也。假用之法,當為變徵之聲,則俱發黃鐘及太蔟、應鐘三孔。黃鐘應濁而太蔟清,大呂律在二律之間,俱發三孔而徵磑蒦之,則得大呂變徵之聲矣。諸笛下徵调求變徵之法,皆如此也。太蔟為徵,笛後出孔。本正聲之商,今為下徵之徵也。姑洗為羽,笛體中翕聲。本正聲之角,今為下徵之羽。蕤賓為變宮。附孔是也。本正聲之變徵也,今為下徵之變宮也。然則正聲之調,孔轉下轉濁,下徵之調,孔轉上轉清也。


  

清角之調:以姑洗為宮,即是笛體中翕聲。于正聲為角,于下徵為羽。清角之調乃以為宮,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惟得為宛詩謡俗之曲,不合雅樂也。蕤賓為商,正也。林鐘為角,非正也。南呂為變徵,非正也。應鐘為徵,正也。黃鐘為羽,非正也。太蔟為變宮。非正也。清角之調,唯宮、商及徵與律相應,余四聲非正者皆濁,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凡笛體用律,長者八之,蕤賓、林鐘也。短者四之。其餘十笛,皆四角也。空中實容,長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長短大小不合于此,或器用不便聲均法度之齊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齊,必不得已,取其聲均合。三宮,一曰正聲,二曰下徵,三曰清角也。二十一變也。宮有七聲,錯綜用之,故二十一變也。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出於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變宮,近於宮孔,倍令下者也;四曰變徵,遠于徵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則于琴徽也。四者皆不作其孔,而取其度,以應退上下之法,所以協聲均,便事用也。其本孔隱而不見,故曰伏孔也。

大呂之笛,正聲應大呂,下徵應夷則,長二尺六寸六分三厘有奇。

太蔟之笛,正聲應太蔟,下徵應南呂,長二尺五寸三分一厘有奇。

夾鐘之笛,正聲應夾鐘,下徵應無射,長二尺四寸。

姑洗之笛,正聲應姑洗,下徵應應鐘,長二尺二寸三分三厘有奇。

蕤賓之笛,正聲應蕤賓,下徵應大呂,長三尺九寸九分五厘有奇。變宮近宮孔,故倍半令下,便于用也。林鐘亦如之一。林鐘之笛,正聲應林鐘,下徵應太蔟,長三尺七寸九分七厘有奇。

夷則之笛,正聲應夷則,下徵應夾鐘,長三盡六寸。變宮之法,亦如蕤賓,體用四角,故四分益一也。

南呂之笛,正聲應南呂,下徵姑洗,長三尺三寸七分有奇。

無射之笛,正聲應無射,下徵應中呂,長三尺二寸。

應鐘之笛,正聲應應鐘,下徵應蕤賓,長二尺九寸九分六厘有奇。

五音十二律


  

土音宮,數八十一,為聲之始。屬土者,以其最濁,君之象也。季夏之氣和,則宮聲調。宮亂則荒,其君驕。黃鐘之宮,律最長也。

火音徵,三分宮去一以生,其數五十四。屬火者,以其徵清,事之象也。夏氣和,則徵聲調。徵亂則哀,其事勤也。

金音商,三分徵益一以生,其數七十二。屬金者,以其濁次宮,臣之象也。秋氣和,則商聲調。商亂則詖,其官壞也。

水音羽,三分商去一以生,其數四十八。屬水者,以為最清,物之象也。冬氣和,則羽聲調。羽亂則危,其財匱也。

木音角,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數六十四。屬木者,以其清濁中,人之象也。春氣和,則角聲調。角亂則憂,其人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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