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大略歸乎寧固根柢,革易時敝也。夫遭運無恆,意見偏雜,故是非之論,紛然相乖。嘗試妄論之,以為世非胥、庭,人乖鷇飲,化夡萬肇,情故萌生。雖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變;山川之奧,未足況其紆險。則應俗適事,難以常條。如使用審其道,則殊涂同會;才爽其分,則一豪以乖。
何以言之?若夫玄聖御世,則天同極,施舍之道,宜無殊典。而損益異運,文樸遞行。用明居晦,回泬于曩時;興戈陳俎,參差于上世。及至戴黃屋,服絺衣,豐薄不齊,而致化則一;亦有宥公族,黥國儲,寬慘巨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慮而一致者也。若乃偏情矯用,則枉直必過。故葛屨履霜,敝由崇儉;楚楚衣服,戒在窮賒;
簄禁厚下,以尾大陵弱;斂威峻罰,以苛薄分崩。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國風;周、秦末軌,所以彰于微滅。故用舍之端,興敗資焉。是以繁簡唯時,寬猛相濟。刑書鎸鼎,事有可詳;三章在令,取貴能約。太叔致猛政之曪,國子流遺愛之涕,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陽循畫一之法。斯實□張之弘致,可以征其統乎!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謬通方之訓,好申一隅之說。貴清靜者,以席上為腐議;束名實者,以柱下為誕辭。或推前王之風,可行于當年,有引救敝之規,宜流于長世。稽之篤論,將為敝矣。如以舟無推陸之分,瑟非常調之音,不陽局以疑遠,不拘玄以妨素,則化樞各管其極,理略可得而言與?
「糾糾葛屨,可以履霜。」鄭玄註云:「葛屨賤,皮屨貴,魏俗至冬猶葛屨,可用履霜,利其賤也。」
高祖初入關,除秦苛法,約法三章,言其詳約不同。
高祖折隨何曰:「安用腐儒哉。」名實,名家也。柱下,老子也。誕,虛也。言志各不同也。
贊曰:管視好偏,髃言難一。救樸雖文,矯彁必疾。舉端自理,滯隅則失。詳觀時蠹,成昭政術。
後漢書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 第四十
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梁節王暢;余七王本書不載母氏。
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無子,國除。
陳敬王羡,永平三年封廣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羡與鉅鹿王恭、樂成王黨俱就國。肅宗性篤愛,不忍與諸王乖離,遂皆留京師。明年,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羡博涉經書,有威嚴,與諸儒講論于白虎殿。
七年,帝以廣平在北,多有邊費,
乃徙羡為西平王,分汝南八縣為國。及帝崩,遺詔徙封為陳王,食淮陽郡,其年就國。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鈞嗣。
鈞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性隱賊,喜文法,國相二千石不與相得者,輒陰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殺儀家屬。
吏捕得久,系長平獄。鈞欲斷絶辭語,復使結客篡殺久。事發覺,有司舉奏,鈞坐削西華、項、新陽三縣。十二年,封鈞六弟為列侯。後鈞取掖庭出女李嬈為小妻,復坐削圉、宜祿、扶溝三縣。永初七年,封敬王孫安國為耕亭侯。 鈞立二十一年薨,子懷王竦嗣。立二年薨,無子,國絶。
永寧元年,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為陳王,是為頃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寵嗣。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靈帝不忍復加法,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與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與王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它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遷誣告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
寵善弩射,十發十中,中皆同處。中平中,黃巾賊起,郡縣皆□城走,寵有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國人素聞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陳獨得完,百姓歸之者觽十餘萬人。及獻帝初,義兵起,寵率觽屯陽夏,自稱輔漢大將軍。國相會稽駱俊素有威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資賑贍,並得全活。後袁術求糧于陳而俊拒絶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
是時諸國無復租祿,而數見虜奪,並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觽。夫人姬妾多為丹*(陽)**[陵]*兵烏桓所略雲。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十五年,封為鉅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改南郡為國。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南,不可以封,乃徙為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肅宗崩,遺詔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國。
恭惇厚威重,舉動有節度,吏人敬愛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為竹邑侯。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殺。國相趙牧以狀上,因誣奏恭祠祀惡言,大逆不道。有司奏請誅之。恭上書自訟。朝廷以其素着行義,令考實,無征,牧坐下獄,會赦免死。
恢以直諫死,牧為陳冤得申。高第為侍御史﹑會稽太守,皆有稱績。及誣奏恭,安帝疑其侵,乃遣御史母丘歆覆案其事實,下牧廷尉,會赦不誅,終於家。”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為鄉侯,恭孫順為東安亭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頃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喪陵次,毀胔過禮。傅相以聞。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和敬賢樂施,國中愛之。初平中,天下大亂,和為賊昌務所攻,避奔東阿,後得還國。
立六十四年薨,孫祗嗣。立七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