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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蓋然的推理無非是感覺作用的一種。不獨在詩和音樂中我們必須遵循自己的趣味和感情,在哲學裡也一樣。我如果確信一個什麼原理,那不過是一個觀念,比較強力地印在我的心上。我如果認為這套議論比那套議論可取,這只是我由個人對於這套議論的感染力優越所持的感情作出決定而已。諸對象沒有可以發現的一體關連;而且我們從一個對象出現對另一個對象存在所以能得出任何推論,根據的也不是旁的什麼原理,無非是作用於想像力的習慣罷了。」
休謨對通常認為的知識進行研究的最後結果,並不是據我們料想他所期求的那種東西。他的著作的副題是「在精神學科中導入實驗推理法之一探」。很明顯,他初着手時有一個信念:科學方法出真理、全部真理,而且只出真理;然而到末了卻堅信因為我們一無所知,所謂信念決不是合理的東西。
在說明了支持懷疑主義的種種論據之後(第一卷,第四編,第一節),他不接着批駁這些論據,倒進而求助於人天生的盲從輕信。
「自然借一種絶對的、無法控制的必然性,不但決定了我們呼吸和感覺,也決定了我們作判斷。我們只要醒着,就無法阻止自己思考;在光天化日之下把眼睛轉向四周的物體,無法阻止自己看見這些物體;同樣,由於某些對象和現在的印象慣常關連着,我們也忍不住對這些對象有一個較鮮明、較完全的觀察。凡是曾費苦心反駁這種‧絶‧對懷疑論的人,他實際是作了沒有敵手的爭辯,努力靠議論確立一種能力,而自然在以前已經把這種能力灌注在人心中而且使它成為無可避免的能力了。那麼,我所以如此仔細地發揮那個荒誕學派的議論,其用意也不過是讓讀者理解我的以下這個假說是正確的:關於原因與結果我們的一切推論無非是由習慣來的;信念與其說是我們天性中思考部分的行為,不如說是感覺部分的行為比較恰當。」
他繼續寫道(第一卷,第四編,第二節):「懷疑主義者縱使斷言他不能用理性為他的理性辯護,他仍舊繼續推理、相信;同樣,儘管他憑什麼哲學的議論也不能冒稱主張關於物體存在的原理是真實的,卻也必須同意這條關於物體存在的原理。……我們盡可問,什麼促使我們相信物體存在?但是問是不是有物體,卻徒勞無益。在我們的一切推論中,這一點必須認為是不成問題的。」
以上是《論關於各種感覺的懷疑主義》這一節的開端。經過一段長長的討論之後,這一節用以下結論收尾:
“關於理性和感覺雙方的這種懷疑主義的疑惑,是一種永遠不能根治的痼疾,一種不管我們如何驅逐它,而且有時也好像完全擺脫了它,但偏偏每時每刻又來侵犯我們的痼疾。
……唯有不關心和不留意可以作我們的一點救藥。因為這個理由,我完全信賴這兩點;而且認為不論此刻讀者的意見如何,一小時以後他一定會相信外部世界和內部世界雙方都是存在的。”
研究哲學對某種氣質的人說來是個愜意的消度時間的方法,除此以外沒有研究它的理由——休謨這樣主張。「在一切生活事件中,我們仍應當保持我們的懷疑主義。我們如果相信火使人溫暖,或相信水讓人精神振作,那無非因為不這樣想我們要吃太大的苦頭。不,如果我們是哲學家,那就只應當是依據懷疑主義的原則,出於我們感覺照那樣想的一種傾向。」假如他放棄了思索,「我‧感‧覺我在快樂方面有損失;這就是我的哲學的來源。」
休謨的哲學對也好、錯也好,代表着十八世紀重理精神的破產。他如同洛克,初着手時懷有這個意圖:明理性、重經驗,什麼也不輕信,卻追求由經驗和觀察能得到的不拘任何知識。但是因為他具有比洛克的智力優越的智力,作分析時有較大的敏鋭性,而容納心安理得的矛盾的度量比較小,所以他得出了從經驗和觀察什麼也不能知曉這個倒霉的結論。
所謂理性的信念這種東西是沒有的;「我們如果相信火使人溫暖,或相信水讓人精神振作,那無非因為不這樣想我們要吃太大的苦頭。」我們不得不抱有信念,但是任何信念都不會根據理性。而且,一個行為方針也不會比另一個方針更合理,因為一切方針同樣都以不理性的信念為基礎。不過這個最後結論休謨似乎並沒有得出來。甚至在他總結第一卷的各個結論的那一章,懷疑主義最甚的一章中,他說道:「一般講,宗教裡的錯誤是危險的;哲學裡的錯誤只是荒謬而已。」他完全沒資格講這話。「危險的」是個表示因果的詞,一個對因果關係抱懷疑的懷疑論者不可能知道任何事情是「危險的」。
實際上,在《人性論》後面一些部分,休謨把他的根本懷疑全忘到九霄雲外,寫出的筆調和當時任何其他開明的道德家會寫出的筆調几乎一樣。他把他推賞的救治方劑即「不關心和不留意」用到了自己的懷疑上。從某種意義上講,他的懷疑主義是不真誠的,因為他在實踐中不能堅持它。可是,它倒有這樣的尷尬後果:讓企圖證明一種行為方針優於另一種行為方針的一切努力化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