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頁
上帝在六天內創造了世界的理由是因為六是一個完全數(即等於它的各個因數之和)。 天使有好的,也有壞的;即使壞天使也沒有一種與上帝相違背的本質。上帝的敵人並不是出於其本性,而是出於其意志。邪惡的意志沒有動力因,而只有缺陷因;它不是一個結果,而是一種缺陷。
創世以來還不到六千年。歷史並不象哲學家所設想的那樣是循環的:「基督為了我們的罪惡只死一回。」
如果我們最初的祖先未曾犯罪,他們將不至于死亡,但因為他們犯了罪,所以他們的後代都須死亡。吃了蘋果,不僅帶來自然的死,而且也帶來了永遠的死,即永劫的懲罰。蒲爾斐利認為天上聖徒沒有身體的這一看法,是錯誤的。聖徒們要比墮落前的亞當具有更好的身體;他們的身體將是精神的,但不是精靈,並將沒有重量。男人將具男身,女人將具女身,夭折者將以成年人的身體復活。
亞當的罪几乎給所有人類帶來永恆的死(即永劫的懲罰),但上帝的恩惠卻從中解救出許多人未。罪惡來自靈魂;而不來自肉體。柏拉圖主義者以及摩尼教徒把罪惡歸咎于肉體本性這一點都是錯誤的。當然柏拉圖主義者的錯誤還不如摩尼教徒之為甚。由於亞當所犯的罪而對全體人類施加的懲罰是正當的;因為,由於這次犯罪的結果,害得本可具有靈體的人落得了肉慾的心。
這個問題導向有關性慾的一段冗長而又繁瑣的議論。按此,則我們之為性慾所困正是由於對亞當所犯罪愆的一部分懲罰。這段議論從其顯示了禁慾主義的心理來說是很重要的,我們必須加以申述。儘管聖者奧古斯丁自認這個題目是荒唐的,但我們出於以上的理由,也還須加以申述。其學說如下:如果為了蕃衍後裔,結婚生活中的性交必須被認為無罪。然而即便在結婚生活中一個有德者也還是不能作到不以色情而為之的地步。即使在婚姻生活中,從人們希冀隱避來看,人們是以性交為可恥的,因為:「這種來自天性的合法行為(從我們的始祖起)便伴隨着犯罪的羞恥感。」犬儒學派認為人不該有羞恥感,狄奧根尼希冀全面擺脫羞恥感,並希冀在各個方面象狗一樣行事。可是就連他在一次試行之後,也放棄了實踐上這種極端的無恥行為。色情之可恥在於它不受意志的約束。墮落以前的亞當和夏娃,或可能有過沒有色情的性交,儘管事實上並不如此。工匠從事工作,當他們揮動手臂的時候,並不感到色情;同樣只要亞噹噹日曾經遠離蘋果樹,他或許能夠不以現在必需的各種感情,來進行性活動。性器官有如身體其他部分一樣也許竟或服從了人們的意志。性交所以需要色情是對亞當所犯罪孽的一項懲罰。設非如此,性慾與快感或竟分道揚鑣。除去某些有關生理的細節,經此書英譯者妥善地保留了原拉丁文恰到好處的朦朧詞句之外,以上所述便是聖奧古斯丁關於性慾的理論。
由此可見禁慾主義者之所以嫌惡性慾顯然在於性慾之不受意志指揮。所謂道德,要求意志對身體的全面控制,然而這種控制卻不足以使性行為有所可能。因此,性行為似與完美的道德生活勢不兩立。
自從亞當犯罪之後,世界被劃為兩個城。一個城要永遠與上帝一同作王,另一個城則要與撒旦一同受永劫的折磨。該隱①屬於魔鬼之城,亞伯屬於上帝之城。亞伯,由於神的恩惠,並預定,是世上巡禮者和天國的居民。十二位先祖也屬於上帝之城。關於瑪土撒拉之死的議論,使奧古斯丁涉及了七十人譯本聖經與拉丁語譯本聖經之間意見紛紜的比較問題。根據七十人譯本聖經的記載,應得出瑪土撒拉在洪水以後還活了十四年的結論,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未曾搭進挪亞的方舟。拉丁語譯本聖經依據希伯來文原典記載瑪土撒拉死於洪水發生那年。在這一問題上,聖奧古斯丁認為聖傑羅姆和希伯來原文必定是正確的。有人主張說猶太人出於對基督徒的敵意,故意改竄了希伯來文原文聖經;但這種假說受到了他的駁斥。另一方面,七十人譯本聖經也必曾受到了神的感召。因而,唯一的結論將是托勒密帝的抄寫人在抄寫七十人譯本聖經時出了筆誤。在論及舊約聖經的各種譯本時,奧古斯丁說:「教會一直接受七十人譯本聖經,好象除此以外再沒有其他種譯本,正如許多希臘基督徒只知用這個譯本,並不知另外有否其他譯本一樣。我們的拉丁文譯本也是依據七十人譯本聖經重譯的。然而一個博學的僧侶、偉大的語言學家傑羅姆卻把這本聖經從希伯來原文直接譯成了拉丁文。猶太人雖然證實他精湛的譯文全都正確;並斷言七十人譯本有不少錯誤,但基督的各教會則認為任何一個人不會比那末許多人更為可取,尤其這些人是為了從事這項工作由大祭司所選定的。」他承認七十人單獨進行翻譯最後取得奇蹟般一致的說法,並認為這是七十人譯本聖經受到聖靈啟示的一個證明。但希伯來文聖經也同樣受了聖靈的感召。這個結論使得傑羅姆譯本的權威性成為懸而未決的問題。如果這兩位聖徒未曾對聖彼得的兩面派傾向進行過爭論的話,奧古斯丁也許會更堅決地站在傑羅姆的一邊。
奧古斯丁對聖史和世俗史進行了時代的對比。據此,以尼阿斯來到意大利的年代適值押頓在以色列作士師,再有,即最後的逼迫是在敵基督者的領導下進行的,但平時日則不得而知。